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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商品房时有哪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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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护购房人的合法权益,防范购房风险,现提醒全县广大购房户在购买商品房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购买预购商品房时:

1.请您认真阅读和了解开发企业在销售现场设置的公示栏、公示牌以及公示台中载明的项目销售信息。

2.请您认真查阅开发企业发布的房地产广告(含楼书、宣传单页等),广告的内容和销售人员对您购房的承诺,可要求在《商品房买卖合同》附件中明确约定。

3.请您认真查看《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原件,核实预售许可的套数、面积和注意事项等内容。

4.请您不要购买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商品期房;不要为享受优惠价,认购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商品房;不要以办理VIP卡或签订认购协议方式交纳定金,否则,你的权益将不受法律保护。

(二)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

1.请您认真查看销售现场公示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样本)是否经市场监管部门备案。《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等证是否齐全。

2.购房合同签订后,请您将购房款存入三方(开发商、商业银行、房产中心)监管协议指定的预售资金监管帐户。并督促开发企业在30日内到县房产和土地房屋征收服务中心办理备案手续,出具备案证明(合同加盖备案印章),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三)接收房屋时应注意:

请您查看该房屋是否已取得住建部门出具的《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在接收商品房时,还应要求开发企业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并查看该商品房是否已取得房产部门核发的《新建住宅小区综合查验备案证》。

如发现开发企业有违规预(销)售商品房或违规交房等行为,请您及时拨打房产部门中心举报电话:0562-3228466

问题类别:个人服务

咨询机构:综合股

咨询电话:0562-32284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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