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政策的优惠力度提高了吗?具体规定是什么?

发布日期: 来源: 访问量:
打印

202311日至20271231日,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若小规模纳税人以一个季度为纳税期,则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同样免征增值税。

此外,对于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也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问题类别:企业服务

咨询机构:县税务局

咨询电话:0562-3211860

相关文件:

    添加收藏 我要纠错 下载doc 互动留言 关闭窗口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