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实施意见

时间:2017-04-20 10:30 来源:县招商局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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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政〔201623

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46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实施意见》(皖政〔201567号)精神,进一步加快发展我市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增强人民体质,提高健康水平为根本目标,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积极扩大体育产品和服务供给,推动体育产业成为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力量,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需求,为铜陵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发展目标。到2025年,基本建立布局合理、结构优化、具有铜陵特色的体育产业体系;基本建立规范有序、繁荣发展的体育市场,形成多种所有制并存,各种经济成份竞相参与、共同兴办体育产业的格局;基本建立有利于体育产业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形成体育公共服务与市场服务相互结合、体育事业与体育产业协调发展的良好局面。到2020年,全市体育产业总规模达32亿元,体育产业增加值18亿元;到2025年全市体育产业总规模突破80亿元,体育产业增加值达50亿元,力争创建1—2个省级体育产业基地,培育一批有竞争力的体育龙头企业。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达到50%以上,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 2平方米 ,体育公共服务基本实现全覆盖。

二、主要任务

(一)突出规划引领,推动体育产业与体育事业协调发展

编制实施《铜陵市体育产业与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和《铜陵市体育设施布局规划》,推动和引导市、县(区)依据资源和比较优势进行合理布局。完善市、县(区)、社区和乡镇三级体育设施建设,实现体育设施空间上均衡分布。按照突出重点,发挥优势的原则,重点建设以市体育中心、西湖湿地为核心的体育文化产业区,大力发展体育赛事表演、体育用品销售、体育健身培训、体育广告、体育场馆租赁及体育旅游等体育产业;加快建设以东部城区、南部城区和枞阳县为集聚地的体育制造产业区,着力培育体育用品制造、健身养生、体育餐饮等民间民俗传统体育项目;逐步完善以大铜官山公园、滨江岸线、市区长江路为支撑的体育休闲产业区,加快推进体育休闲、健身服务和户外运动等项目的发展。

(二)壮大市场主体,培育一批体育龙头企业

以现有市属场馆资源为基础,整合现有管理组织,组建市级场馆运营公司。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释放市场空间,引导和带动一批场馆市场化运营。以现有体育销售企业为主体,以体育品牌产品为纽带,重点发展连锁经营,鼓励各种形式联合,培育一批体育销售龙头企业。以丰富群众健身消费为方向,积极拓展健身休闲、竞赛表演、体育中介、体育培训等领域,培育一批体育新兴领域的骨干企业。引进一批体育制造业企业,使产业组织形态和集聚模式更加丰富,产业结构更加优化,体育产品和服务层次更加多样。

(三)创新发展模式,促进相关产业融合发展

大力支持“互联网+”体育产业。鼓励体育行业利用互联网整合开发资源,开展商业模式创新,促进体育场馆信息化、智能化、网络化管理,提升服务水平。鼓励手机应用程序(APP)、微博公众号、微信公众号等产品开发应用。支持企业借助大数据及互联网交易模式拓展业务,构建线上线下相结合的体育服务模式。

推动体育产业与文化旅游融合发展。促进文化、体育设施共建共享,支持体育产业与文化产业融合发展,打造具有铜陵特色的体育传播业。依托我市现有电视频道、新媒体、平面媒体资源,争取国内外知名赛事在铜陵落地,以建设“体育全媒体”为重点,打造具有影响力的体育传媒品牌。发挥我市紧依“两山一湖”和中转旅游资源优势,打造以体育旅游为主题的体育健身和赛事观光项目。

促进体育产业与健康服务业等相关产业的融合发展。发挥体育产业的综合效应和推动作用,促进体育产业与健康服务业、营销等相关产业的融合发展。加强体育彩票市场开发,创新销售模式,建设新渠道,开发新品种。

(四)完善体制机制,增强体育产业发展活力

建立适应体育产业发展的管理机制。整合市级场馆管理组织,对场馆资源进行整合,成立市体育中心,并按市场化要求组建市级场馆运营公司,实行管办分离。市级场馆运营公司要加大市场化运作力度,引领和带动全市国有体育场馆市场化运营。

建立场馆设施建设的投资机制。今后政府投资的大型公益场馆设施纳入市文投公司建设范畴,实现体育设施的融资、建设、运营一体化运作。鼓励社会资本以各种形式参与体育设施建设。建立完善的购买服务机制。鼓励大型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向社会开放,政府每年安排一定比例的体育彩票公益金等财政资金,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支持群众健身。将有关体育赛事活动,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以竞标等市场化手段,移交给具有相应资质的社会组织承担,逐步建立完善的政府购买服务长效机制。

(五)丰富市场供给,满足全民健身需要

完善体育设施。结合城镇化发展统筹规划体育设施,合理布点布局,重点建设一批便民利民的中小型体育场馆、公众健身活动中心、户外多功能球场、健身步道等场地设施。重点推进体育公园和社区多功能运动场、小型球类场地建设,完善绿道体育配套设施。鼓励社会力量建设小型化、多样化的活动场馆和健身设施。在城市社区建设15分钟健身圈,新建社区的体育设施覆盖率达到100%。结合美丽乡村建设,推进乡镇体育工程建设,在农村社区实现公共体育健身设施100%全覆盖。积极推动各级各类公共体育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凡是由各级财政投入建设的体育设施原则上都要向社会开放。学校体育设施应当在课余时间和节假日按规定向社会免费开放,并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安全保障;鼓励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积极创造条件,在公休日、节假日及空闲时段将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

发展健身休闲项目。普及徒步、球类、游泳、钓鱼、轮滑、体育舞蹈、健身舞蹈、健身气功、风筝等传统体育健身休闲项目。做大做强武术、龙舟、舞龙、舞狮等民间体育休闲项目。培育登山、山地自行车、水上运动、汽车运动等时尚体育健身休闲项目,满足城乡居民日益增长的多元化体育消费需求。

丰富体育赛事活动。以竞赛表演业为重点,大力发展多层次、多样化的各类体育赛事。推动专业赛事发展,打造一批具有吸引力的国际性、区域性品牌赛事。市、县(区)体育部门每年要引进承办一批省级以上体育赛事。丰富业余体育赛事,在县(区)、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学校广泛举办各类体育比赛,引导支持体育社会组织等社会力量,举办群众性体育赛事活动。加强与国际体育组织等专业机构的交流合作。

三、政策保障

(一)完善健身消费政策。逐步提高全民健身经费额度,建立与国民经济相适应的动态增长机制。充分运用体育彩票公益金等财政资金,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消费补贴等途径,支持群众健身消费。进一步完善公共体育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政策,引导社会力量提供公益性群众健身服务。探索试行医保卡余额用于健身消费,在取得成功经验后,逐步向全市推开。面向特定人群或在特定时间发放体育消费券,鼓励群众增加健身消费。

(二)完善土地政策。将体育主管部门纳入同级政府的规划委员会。重大体育产业项目列入市重点项目库,统筹安排项目建设用地。体育设施用地按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 0.1平方米 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 0.3平方米 执行。并纳入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合理安排用地需求。新建居住区和社区要按相关标准规范配套群众健身相关设施,并与住宅区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投入使用。老城区和近年已建成居住区无群众健身设施的,或现有设施没有达到规划建设指标要求的,要通过增加和改造等方式予以完善。支持企业、单位在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区利用原划拨方式取得的存量房产和建设用地兴建体育设施,对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非营利性体育设施项目,可继续以划拨方式使用土地;不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经营性体育设施项目,连续经营1年以上的可采取协议出让方式办理用地手续。

(三)落实税费价格政策。对经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体育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落实企业从事文化体育事业可按3%的税率适用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对符合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的体育事业捐赠,按照相关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体育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支出,符合税法规定的可在税前扣除。提供体育服务的社会组织,经认定取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的,依法享受相关优惠政策。体育场馆自用的房产和土地符合《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体育场馆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30号)精神的,依法享受免除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体育场馆等健身场所的水、电、气、热价格按不高于一般工业标准执行。

(四)建立吸引社会投资政策。把符合条件的体育产业列入市“3+5+X”专项资金支持范围,将体育健身服务业列入现代服务业专项资金支持范围。鼓励社会资本以独资、控股、参股、特许经营、PPP等方式参与体育场馆、体育设施建设运营,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运营主体。支持社会资本进入体育产业领域,建设体育设施,开发体育产品,提供体育服务,在规划建设、规费减免、融资服务、财税政策、补贴奖励等方面,享有现代服务业发展同等待遇。加快国有体育资产的资源整合、优化配置和改组改制步伐,提高体育产业发展的市场化水平。

(五)完善人才培养和就业政策。加大对体育产业人才创业创新扶持力度,完善政府、用人单位和社会互为补充的多层次人才奖励体系,对创意设计、自主研发、经营管理等人才进行奖励和资助。培养体育产业专业人才,大力发展体育职业教育,加强与有关高等院校合作,探索订单式培养体育服务业专门人才。利用各类教育资源,加强现有体育产业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岗位职业培训。多渠道培养复合型体育产业人才,鼓励退役运动员从事体育产业工作。建立健全体育产业统计工作机制,加强体育产业理论和实践研究,实施体育产业智库工程,为我市体育产业发展提供智力支撑。

(六)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分管副市长为组长的体育产业发展服务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体育局)。将体育产业发展纳入县(区)政府工作考核范围。市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通力合作,形成推动体育产业发展的合力。

(七)加强基础工作。市体育、统计等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体育产业统计工作机制和体育产业信息发布制度,建立体育产业统计长效机制,确保体育产业统计工作的及时性与准确性。

铜陵市人民政府

2016年 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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