枞教体招〔2024〕24号
关于做好枞阳县2025年普通高校
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高考报名点:
为做好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现将《安徽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皖招委〔2024〕9号)(附件一)和《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印发<安徽省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网上报名操作规范>的通知》(皖招考〔2024〕42号)(附件二)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县具体情况,就贯彻落实通知精神,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校要严格贯彻落实省招委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和省考试院《安徽省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网上报名操作规范》精神,严格把握工作流程和时间节点,准确把握高考报名政策和规程,认真做好高考报名各项工作。
二、报名具体办法
(一)符合报名条件,申请报考普通高等学校的考生原则上在其常住户籍所在地报名点报名。各报名点报考考生性质原则上须与高考报名系统中报名点学校类型相一致。
(二)应届高中毕业生,由所在中学统一办理集体报名手续;非应届高中毕业生,在县内学校复读的,在现在的复读学校报名,在县外复读回我县报考的,在原毕业学校报名;职业高中考生、普通中专考生,在相应就读的职业高中报名点、普通中专学校报名;其他类型社会考生凭相关证明往届生到宏实中学、应届生到枞阳中学、职高类到枞阳县职业技术学校报名点报名。
(三)各高考报名点符合高考报名条件的“高中毕业同等学力”的考生原则上在本校报名点报名。高中毕业同等学力考生一律以往届生报名。
(四)借读考生原则上回学籍学校报名,非应届高中毕业生、借读生和其他考生须为我省户籍,各报名点须严格审查考生届别并分应、历届逐一登记造册备查(表样见附件三)。
三、其他工作要求
(一)各校要成立高考报名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高考报名工作的领导,要确定具体负责人、相关工作人员和信息员,责任到岗到人,严格按照省市文件规定操作,确保各项信息政策措施及时传达落实。各校要于10月14日前将高考工作联系表(附件四)报邮箱ahzyxsh@163.com。各校高考报名工作联系人见(附件五)。
(二)各校要加强软硬件建设,必须根据今年报名工作新要求,配备符合报名系统要求的计算机、高拍仪和网络设备,必须配备专兼职结合相对稳定的专业技术人员。要确保考生信息的安全,杜绝信息泄露隐患。
(三)各校在报名各环节中要做好咨询与服务,让考生清楚了解高考报名工作流程,耐心细致做好答疑释惑,规范、准确、按时完成高考报名各项工作。
(四)县教体局将对各校高考的报名组织、信息采集工作进行监督,对报名工作组织不力的将会通报批评,严重的将会根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附件:一、安徽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二、安徽省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网上报名操作规范
三、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资格审查登记表
四、2025年枞阳县高考工作联系表
五、2025年枞阳县高考报名工作联系方式
枞阳县教育体育局
2024年10月10日
附件一:
安徽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 安徽省教育厅
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
报名工作的通知
皖招委〔2024〕9号
各市、县(市、区)招生委员会、教育局、教育招生考试机构: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印发的《安徽省深化普通高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皖政〔 2021〕44号)精神,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实际,现就做好 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我省户籍人员,可以申请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含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中等技工学校等,下同)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二)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参加升学考试工作暂行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12〕65号)的相关规定,不具有我省户籍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省具有高中阶段 3年完整学籍并有相应学习经历,可在学籍地参加高考。相关考生不得在“ 流入”和“ 流出”两地同时参加高考报名。不符合我省报考条件的考生应回流出地报考。
(三)在我省定居并符合报名条件的外国人,持公安机关或国家移民管理局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可在签发地市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地点申请报名。符合条件的港澳台籍考生可在市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地点申请报名。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普通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 以下简称高考)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考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 因触犯刑法受到刑事处罚、尚在处罚期内的。其中,未成年人按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6.其他不符合我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条件的人员。
(五)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 安徽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办法> 和< 安徽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 的通知》(皖教基〔 2021〕15号)规定:“ 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只有通过合格性考试,方可参加该科目的选择性考试”。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物理、历史均不合格,或化学、生物学、思想政治、地理有三科及以上不合格的,不得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可以参加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等。
二、报名时间
我省2025年普通高考网上报名时段为2024年10月18日10:00至10月 22日17:00 。报名对象包括普通类(含历史科目组合、物理科目组合)、艺术类、体育类,以及保送生(含优秀运动员保送)、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残疾考生单独招生、职教师资班、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应用型本科对口招生、港澳高校招生等所有类型考生。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少年班及创新试点班、东南大学少年班、西安交通大学少年班等拔尖创新人才选拔项目办理报名手续时间根据教育部统一安排另行通知。
报考艺术类的考生须同时进行艺术类专业课省统考报名、缴费。艺术类专业课省统考缴费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25日17:00 。缴费完成后方可取得艺术类专业课省统考资格。艺术类专业课省统考实行银行缴费,缴费方法见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以下简称省考试院) 网站相关说明。
三、报名办法
(一)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原则上在其常住户籍所在市、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名。
(二)2025年应届高中(含中职)毕业生由其学籍所属学校集中组织报名;历届高中(含中职)毕业生、同等学力人员到户籍所在市、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报名,或在原高中阶段学籍所属学校报名,具体办法由各市自行确定。各报名点须严格审核考生届别并分应、历届逐一登记造册备查。在上一年度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中发生严重违规报名问题的学校,今年不得设为报名点。
(三)按照《教育部 公安部关于做好综合治理“ 高考移民”工作的通知》(教学〔2016〕2号)要求,对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考生,要重点审查考生学籍、实际就读情况,结合相关部门材料审查家长稳定就业、稳定住所和社保缴纳等情况。随迁子女考生原则上在学籍所在市、县(市、区)报考。
(四)考生报名时须交验户口本、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等相关材料。历届高中(含中职)毕业生还须提供高中(含中职)毕业证书。非我省户籍考生报名时须同时提供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相关证明材料。
(五)选报艺术类、体育类的考生均须参加高考报名,其中艺术类考生须同时进行艺术类专业课省统考报名。体育类考生体育专业课省统考报名时间另文通知。选报艺术类、体育类的考生可兼报普通类;选报普通类的考生不能兼报艺术类、体育类。
报名参加省外院校艺术类专业课校考的考生,需先报名并参加我省相关艺术类专业统考并达到相应省统考专业合格线(即校考资格线)。按照教育部要求,高校应在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办法中明确告知考生须参加所在地省级统考的科类。艺术类考生应及时、准确了解高校艺术类专业课校考报名条件、专业课省统考对应情况等相关要求。其中,戏曲类实行省际联考,将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和部署执行。报考戏曲类的考生须按艺术类报名并勾选“ 戏曲类”。
(六)符合条件的中职毕业学生既可以选报普通高考(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文化课考试和相应专业课考试,也可以参加应用型本科对口招生相关考试。应用型本科对口招生的有关要求,按省教育厅文件执行。
(七)报考应用型本科对口招生、高职院校分类考试的考生,必须先参加我省 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并取得考生号,后期再进行应用型本科对口招生、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报名和志愿填报。
(八)残疾考生参加高考可申请合理便利,报名同时即进行申报。有关办法按照《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 安徽省残疾人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申请合理便利实施细则> 的通知》(皖教办〔2018〕6号)执行。
(九)考生报名时须仔细阅读并签署《安徽省 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考生诚信承诺书》,交由当地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留存。
(十)省考试院制定的《安徽省 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网上报名操作规范》另行印发。
(十一)考生须按照省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缴纳普通高校招生报名考试费。
四、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由各市、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组织进行,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意见信息应做到客观、全面、准确、规范,原始证明材料应完整并存档。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应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作出全面鉴定,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无就读学校或工作单位的考生原则上由所属的乡镇、街道办事处鉴定。鉴定内容应完整、准确地反映在考生报名登记表中。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未能提供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证明材料的,应认定为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
(1)有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言行或参加邪教组织,情节严重的;
(2)触犯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受到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且情节严重、性质恶劣, 尚在处罚期内的。
五、高考加分、优先录取和政策优待申报
2025年高考加分及优先录取资格申报与报名信息网上填报同时进行。申报高考加分及优先录取资格的考生,需于 2024年12月31日前将相关证明材料递交报名点,逾期不予受理。申报高考加分的考生还须签订《安徽省2025年普通高考加分申报及诚信承诺书》。
2025年我省高考加分政策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和安徽省教育厅、中共安徽省委统一战线工作部、安徽省民族事务委员会、安徽省公安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联合印发的《安徽省关于进一步调整和规范高考加分工作的实施方案》(皖教办〔2020〕14号)执行;优先录取政策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执行。2025年高考加分、优先录取如有变化,将按照教育部相关政策执行。
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人民警察子女等参加全国统考录取的,按照相关部门文件规定享受政策优待。享受政策优待考生名单以相关部门文件为准,无须考生本人申报。
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高校不安排分省招生计划的艺术类专业、高水平运动队、高校专项计划等招生项目。
六、报名信息采集
(一)考生报名基本信息采集工作在市、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统一安排下进行, 由各报名点读取考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信息、采集考生照片和户籍、学籍等信息, 同时组织考生在网上由本人录入其他信息。各报名点应指派专人指导考生按规定认真如实完整填写相关内容,考生应对本人所录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二)考生录入信息后现场打印《报名信息确认表》,现场确认报名信息并签字。考生报名信息一经本人签字确认,任何人不得更改, 因考生自身失误或不签字确认造成的后果, 由考生本人负责。考生本人签字确认后的《报名信息确认表》由报名点统一上交当地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留存。
(三)高考报名结束后,省考试院根据各市、县(市、区) 教育招生考试机构上报信息统一编排考生号。报考艺术类但未缴费的考生根据考生选择的艺术类(历史科目组合)或艺术类(物理科目组合)生成对应的普通类(历史科目组合)、普通类(物理科目组合)考生号,不得参加艺术类专业课考试。
(四)考生的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由省考试院统一安排导入报名信息系统。
七、报名资格审核和公示
考生报名资格审核工作在市、县(市、区)招委、教育行政部门领导下,由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具体实施。各市、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和报名点要严格按照省招委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高考报名资格审核相关办法,会同公安、退役军人事务、港澳事务、台湾事务等部门,加强考生报名资格及户籍审核,把好报名第一关。严禁高一、高二在校就读学生弄虚作假报名;严禁伪造材料报名;严禁历届生以应届高中毕业生身份报名。各地要特别加强对持外省身份证报考的考生资格审核工作,严格审核考生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在皖务工情况,压实考生所在中学(报名点)资格审核责任,严禁跨省有组织异地报名。我省将继续通过技术手段加强随迁子女学籍与全省中小学学籍数据库的审核与比对, 以及省际间高考报名信息的比对,对审核不符合条件者将取消在我省的高考报名资格。
各市、县(市、区)招委、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人对考生报名资格审核负领导责任,各报名点主要负责人是考生报名资格审核第一责任人,审核人是直接责任人,考生报名资格审核完毕后审核人须在《安徽省 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资格审核表》中签名。
各市、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要结合本地实际,联合学籍管理、公安等部门制定切实可行的资格复查办法。各报名点、县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和市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报名结束后应根据省考试院有关工作程序和要求,对所有报考的考生资格进行自查、复核、审定,并按照教育部高校招生“ 十公开”的要求,建立分级负责、规范有效的公示制度。县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和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公示的考生有关信息,上报前至少公示10个工作日,并保留至高考当年8月底。
各报名点于 2024年 11月 30日前完成考生报名资格自查工作并上报结果,各县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于 2024年12月 20日前完成复查并上报结果,各市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于 2024年12月 31日前完成审核。
八、工作要求
(一)高考报名工作是做好高考各项工作的基础和前提,事关广大考生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容不得半点闪失。各级招委、教育行政部门和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务必提高站位,充分发挥招委成员单位协同机制作用,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把关、狠抓落实,精准把握工作流程和时间节点,准确采集考生高考报名信息,确保我省 2025年高考报名工作平稳顺利进行,为后续各项工作打好基础。各地要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报名实施办法和资格审核细则,突出问题导向,着力解决往年在高考报名、资格审核及后续工作中的突出问题,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各地要加强软、硬件建设,配备符合报名系统要求的计算机及网络设备、专兼职结合且相对稳定的专业技术人员。加强对报名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切实做好报名信息采集工作,确保信息采集的准确率。同时,要采取技防与人防相结合的有效措施,确保考生信息的绝对安全,杜绝任何信息泄漏。
(三)各地要准确掌握高考政策,通过多种形式与手段加强高考报名的政策宣传与解读,在报名各环节中要做好咨询与服务,让考生清楚了解高考报名工作流程,耐心细致做好答疑释惑,规范、准确、按时完成高考报名各项工作。
(四)各地要严格按照高考报名条件和相关要求审核各类考生资格,杜绝弄虚作假。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加分资格和考试成绩的,应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对公职人员违规违纪的,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有关规定,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对于因组织管理不力、监督审核不到位等,造成报名秩序混乱、违规情况严重的地方和报考点,将依法依规处理,并对相关责任人严肃处理并追责问责。
安徽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 安徽省教育厅
2024年 9月 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二:
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印发《安徽省
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网上报名
操作规范》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
为做好2025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信息采集工作,根据《安徽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皖招委〔2024〕9号)精神,依据教育部相关数据标准,我院研究制定了《安徽省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网上报名操作规范》,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2024年10月10日
安徽省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网上报名操作规范
为了确保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平稳顺利,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和要求,并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特制定安徽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操作规范。
一、组织领导
安徽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网上报名工作(以下简称网上报名)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以下简称省考试院)统一部署,各市、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以下统称市县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具体组织并实施。
省考试院负责网上报名工作的整体组织协调、网上报名系统开发、网络和数据存储安全、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工作人员培训和相关信息发布等工作。
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本辖区各县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网上报名工作,及时传达省考试院相关要求,结合本市实际制定具体资格审核及报名操作办法,培训县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工作人员,实时监控各县(市、区)报名进度、核查信息合法性和完整性,督促县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组织工作。
县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细化资格审核办法和信息采集流程,制定相应的操作办法;组织协调本辖区考生资格审核、报名信息采集、信息确认、报名资格复查等工作,培训报名点工作人员,实时监控本辖区考生报名情况、核查信息合法性和完整性,督促所辖报名点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流程准确采集考生报名基本信息。
报名点在当地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安排下负责考生报名资格审核、具体组织考生报名、签字确认以及报名相关证明材料采集等工作。
二、准备工作
1. 核准中学数据
各县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报名开始前应结合系统预置的标准中学信息库对本辖区中学情况进行摸排核准,明确中学所属行政单位、标准名称、学校类型及学校所在地等信息,作为确定考生“毕业类别”的依据。
2. 设备准备
各县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和报名点应根据各辖区考生数量配备高考报名及数据处理专用设备(见附件1)。
市县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应配备不少于两台用于数据处理的计算机,并采取盘阵存储、多硬盘RAID等手段防止数据损坏或丢失。专门用于数据归档处理的计算机不得连接互联网。
3. 人员培训
市县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应配备一名以上掌握招生政策、熟悉招生业务和电子档案制作各项流程的工作人员,并对本辖区从事考生电子档案采集的报名点工作人员做好前期政策和技术培训。
三、报名时间
参加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考生必须在统一时段报名,报名时段为:2024年10月18日10:00至10月22日17:00。
报考艺术类的考生须同时进行艺术类专业课省统考报名、缴费。艺术类专业课省统考缴费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25日17:00。缴费完成后方可取得艺术类专业课统考资格。艺术类专业课统考实行网上缴费,缴费方法见省考试院网站相关说明。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少年班及创新班、东南大学少年班、西安交通大学少年班等拔尖创新人才选拔项目办理报名手续时间根据教育部总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报名流程
普通高校招生报名流程图见附件2。
1. 设置登录工作人员信息
市县教育招生考试机构须指定专人负责报名系统管理,系统登录账户由省考试院统一设定,用户名为地区代码。首次登录后须绑定工作人员手机,并通过密码和短信验证码认证登录。
2. 设定报名点
各县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核准中学信息的同时设定作为报名点的中学,由各县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编制报名点代码,报名点名称必须使用中学标准全称。报名人数少于50人的中学,原则上不得设为报名点。各县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将各报名点用户名(报名点用户名和初始密码均为报名点代码)下发相关报名点。报名点工作人员首次登录时绑定手机,并通过密码和短信验证码认证登录。
在上一年度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中发生严重违规报名问题的学校,不得作为报名点。
3. 报名资格预审
市县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结合本地中学报名人数、生源类别、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分布等,制定报名资格初审办法,压实报名点报名资格初审责任。各报名点按照当地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规定,严格落实考生报名资格初审各环节工作。不符合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条件的考生,一律不得进行信息采集等后续工作。
4. 采集考生二代居民身份证信息并采像
考生的身份证信息和照片信息是考生上网填报信息的先决条件之一,无身份证信息的考生或无照片的考生无法上网填报信息。考生通过报名点资格初审并签署诚信承诺书后方可进入读取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采像等后续报名环节。
考生的基本信息(姓名、身份证号、性别、民族和出生年月)采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阅读器直接读取考生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获取。各报名点在当地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组织下通过单机版软件联网读取考生身份证信息,考生基本信息采集后原则上不得修改。
凡身份证无法读取的考生(含凭临时身份证、港澳台身份证件、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等)通过录入的方式先行采集,待身份证办妥后再补充读取确认身份证信息。通过录入方式采集身份证信息的考生必须签订《身份证信息确认承诺书》(附件3),并由报名点留存备查。
因身份证损坏无法读取身份证信息的考生,应及时更换身份证并进行身份证确认。
无身份证的考生不得通过录入的方式采集身份证信息和采像。
采集身份证信息的同时进行考生电子照片采集。采像时注意合理调配光源和背景,确保人物突出、照片清晰。采像时将进行人证合一校验,采像软件必须实时联网。采像过程中,各县教育招生考试机构须对各报名点采集照片进行逐报名点抽样检查,对不符合拍摄要求的照片,指导报名点及时纠正。
考生只有采集了身份证信息和电子照片才能进行下一步网上报名,各县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和报名点应周密组织,将信息采集时间和要求通知到每一位考生。同时,必须加强采像现场管理,杜绝考生照片漏采、错采的现象。
采像设备及采像技术要点见附件4。
使用多台计算机进行身份证、照片等信息采集的报名点,务必做好信息采集组织工作,同一考生不得在多台计算机上重复采集信息。
采用生物识别技术进行身份验证的考区,须统筹组织好相关信息的采集,并对生物特征数据安全负责。
5. 导入或录入中等教育毕业生学籍信息
学籍信息是考生上网填报信息的先决条件之一,无学籍信息的考生无法上网填报信息。
各普通高中报名点从学籍管理系统中导出本校学生的学籍信息,并在考生网上填报开始前通过报名管理后台导入报名系统。有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参加高考报名但未设置报名点的中学,将导出的学籍数据交由考生所属报名点导入系统。
技工类学校、职业类学校学籍由省考试院统一导入系统。
户籍在我省,学籍在外省的考生,学籍信息由报名点依据学籍证明材料通过报名管理后台录入,录入中学时选择“外省高级中等教育学籍”,中学性质根据考生学籍信息进行选择。
高中毕业同等学力人员,录入中学时选择“高中毕业同等学力”。
6. 采集考生户籍材料
报名点在采集考生照片的同时,对所有参加高考报名考生的户籍材料(如户口簿等)通过高拍仪进行拍摄采集。户口簿所有非空白的页面均须拍摄。
符合报名条件的港澳台籍、外籍考生,还需拍摄上传与报名证件号码对应的身份证明材料。
7. 上传数据
考生的身份证信息、照片信息实时上传省考试院,户口簿图片可离线采集后再批量上传省考试院。
申请高考加分或优先录取资格考生的证明材料由报名点初审,并于考生号生成后通过报名管理后台拍摄上传初审合格考生相关材料。
残疾考生合理便利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在体检结束、各部门会商完毕后由县教育招生考试机构通过报名管理后台拍摄上传。
8. 编制考生报名序号
各报名点登录“网上报名管理后台”填报本报名点各考生报名序号,报名序号为5位,格式和编码方法如下:
□ □□□□
科类代码 流水号
科类代码见安徽省普通高校招生基本信息代码表(附件5)。
流水号:顺序号
报名序号设置应比实际考生人数稍多,确保有一定余量。
9. 下发报名序号
报名序号是后期编制考生号的顺序依据,各报名点将编制的报名序号按顺序下发至每个考生。
10. 组织考生上网填报
报名点上传身份证信息、照片并完成学籍信息导入或录入后,考生方可上网填报报名基本信息。各县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本考区考生人数,并结合设备情况合理安排各报名点组织考生上网填报信息时间段,确保考生按时完成填报。
各报名点根据自身情况处理好高考报名与正常教学之间的关系,确保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信息网上填报。在考生报名基本信息网上填报期间,各报名点须指定专人负责确保网络畅通和设备正常运转,同时指派熟悉高考报名工作和熟悉计算机操作的人员负责指导考生上网填报。
考生在网上填报报名基本信息的同时,还须选择是否申请残疾便利、是否申报高考加分或优先录取资格、是否参加艺术类专业课省统考及参加考试类别等。
艺术类专业课省统考所有类别报名考试费实行网上缴费。考生在基本信息填报完成后可使用微信或支付宝“扫一扫”功能,扫描网页上的二维码直接缴费。缴费的考生务必在第二天10:00点后再次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自己的缴费状态,确认缴费状态为“已缴费”,切勿重复缴费。
艺术类考生在省统考相应类别开考前一周再次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本人考试信息并打印准考证。
《考生报名基本信息网上填报预填表》及填写规范、相关项目说明见附件6。各报名点须将预填表及填写规范、相关项目说明提前印发考生,并放大打印后在报名点显著位置予以张贴。
艺术类专业课省统考报名考试费缴费流程见省考试院网站或微信公众号。
11. 信息现场确认
考生报名信息确认与考生信息网上填报同步进行。考生报名信息在网上录入完成后现场打印《安徽省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信息确认表》,经报名点工作人员初审、考生本人及家长签字确认后由报名点统一上交当地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留存。
考生报名信息网上填报有误的,在考生报名信息确认表上标出,并由报名点工作人员在报名管理后台修改。
考生信息一经确认,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
各报名点应逐一核对前期报名资格预审材料和考生签字的报名信息确认表,确保信息一致,各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应予以监督和抽查。
12. 生成考生号
考生号由省考试院根据考生报名基本信息统一生成。系统根据考生的报名点信息、首选科目和报名序号大小顺序自动生成连续的考生号。考生号共14位,编码规则如下:
□□ □□□□□□ □ □ □□□□
年份 考区代码 考试类型 科类代码 顺序号
第1、2位:年份,2025年为“25”。
第3-8位:省、市、县(市、区)代码(考区代码)。
第9位:考试类型代码,固定为“1”。
第10位:科类代码。
第11-14位:顺序号。
报考艺术类但未缴费的考生(只报考戏曲类的考生除外)根据考生选择的艺术(历史科目组合)或艺术(物理科目组合)生成对应的普通类考生号,不得参加任何艺术类专业课考试。
代码表详见附件5。
13. 打印、下发《考生报名信息表》
考生号生成后,由各报名点打印《安徽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信息表》(见附件7)并下发至每一位考生。
14. 采集经济困难家庭学生信息
各中学(含普通高中、职业高中、技工学校等)参照国家明确的普通高中免学杂费资助范围,对参加高考的高中阶段原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应届毕业生信息汇总,汇总内容包括考生号、姓名、身份证号、困难类型等。汇总名单经中学资助部门审核、公示无异议后,由中学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加盖学校公章后,报当地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汇总,同时报与名单一致的电子表格文件。
名单经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汇总复核后导入报名系统。
15. 其他工作
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意见通过“网上报名管理后台”录入,报名登记表、体检表等均通过单机版软件打印。
各市结合本地情况制定体检、英语口试等相关工作具体操作办法。有条件的市、县(市、区)可试行口语上机考试。
体育类(含健美操、啦啦操方向)考生专业课省统考报名流程另行通知。
16. 缴费
2025年高考报名考试费试行网上缴费,具体缴费时间及办法另行通知。
五、特殊类考生报名
1.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名
非安徽省户籍考生且符合我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名条件的考生,由报名点审查考生家长稳定住所、稳定就业或社保缴纳等情况证明材料后,方可报名。
各地要对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参加升学考试工作暂行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12〕65号)的相关规定,严格落实《教育部 公安部关于做好综合治理“高考移民”工作的通知》(教学〔2016〕2号)的各项要求,协调公安部门进一步加大非正常学籍迁移、空挂学籍、违规落户、提供虚假学籍证明材料和虚假家长就业证明材料等审核力度。
考生学籍所在中学要对非我省户籍考生登记造册,逐人审核证明材料,必要时可采取走访等方式进行核实,审核结果由考生学籍所在中学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留存备查。属地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对非我省户籍考生集中的中学要联合学籍、户籍管理部门进行重点复查。网上填报结束后,省考试院将会同公安部门对报名考生户籍信息进行筛查。非我省户籍考生须在考生号生成后,由报名点拍摄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2. 残疾考生报名
残疾考生报名流程同其他考生。残疾考生除提供报名必须的身份证、户口簿等材料外,还须提供第二代残疾证,并在信息网上填报时录入残疾证号码。其中申请残疾考生参加高考合理便利的考生在报名时须同时在网上申报,《残疾考生合理便利申请预填表》(见附件6)。
报名参加残疾考生单独招生的考生和申请残疾考生高考合理便利的考生,均须填写残疾证号码。
六、考生资格复审
考生网上填报结束后,各县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组织人员对报名考生资格进行复审。复审内容包括报名数据的完整性和逻辑一致性;考生学籍、户籍情况;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是否符合专项计划报考条件;申请高考加分考生材料是否完整,是否具备加分资格;申请残疾考生合理便利的考生材料是否完整等。
各县教育招生考试机构须协同公安、学籍管理部门、残疾人联合会等相关部门对考生资格进行复审。可采取各报名点(中学)交叉审核等手段,确保考生报名信息准确,高考加分、残疾考生合理便利申请等资格符合相关规定。
七、信息公开
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学函〔2013〕9号)精神,各报名点(中学)在资格复审完成后须对申请加分照顾考生资格进行公示,公示的考生资格信息应包括姓名、性别、所在中学(或单位)、享受照顾政策类别等,公示名单信息通过报名管理后台获取。公示名单必须在报名点(或考生所在中学)显著位置张贴公布。公示的信息保留至2025年8月底。公示时须对考生个人隐私信息(如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等)进行脱敏处理。
各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须公布举报电话、邮箱等举报途径,同时公布省考试院举报电话、邮箱,并按照国家有关信访规定对举报事项及时调查处理。
省考试院在相关资格审核结束后,对申报专项计划、高考加分、保送生、高水平运动员等特殊类型招生入选考生资格进行公示。
八、信息更正
报名阶段(即考生号生成前)考生信息更正直接由报名点负责;考生号生成后,考生报名信息中地址、联系电话等非关键信息由报名点提出申请,县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审核;考生身份信息、户籍信息等关键信息,由县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审核原始材料后提出申请,上传信息更正辅助证明材料,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报名管理后台结合信息更正辅助证明材料进行审核。
九、工作要求
1. 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高考报名工作是做好高考各项工作的基础和前提,事关我省广大考生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和公平公正,容不得半点闪失。各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要深入学习领会高考报名工作新变化、新要求,精心组织,严格把关、狠抓落实,精准把握工作流程和时间节点,确保我省2025年高考报名工作按时按质平稳推进,为后续各项工作打好基础。针对往年在高考报名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各地要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报名实施办法,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 落实责任、确保质效。各市、县(市、区)招委、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人对考生报名资格审核负领导责任,各报名点主要负责人为考生报名资格审核第一责任人,审核人为直接责任人。各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和报名点应结合本地实际加强软、硬件建设,配足配齐信息采集设备,压实报名点审核责任,按时按质上传相关材料,确保所有考生电子档案信息符合信息采集要求,准确无误。
3. 严肃纪律,加强监督。各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要落实招生考试工作责任制与责任追究制,认真组织审核考生报名资格,并结合历年数据认真审核考生网上填报信息的准确性;要前移资格审核关口,通过加大宣传力度、加强纪律要求、约谈报名点(中学)负责同志等多种手段杜绝违规报名。要切实落实考生资格公示工作并公布举报电话,省考试院举报电话:0551-63619961、邮箱:jiancha@ahedu.gov.cn,省考试院的举报电话和邮箱应在各报名点醒目位置公布。对于通过非正常户籍学籍迁移、户籍学籍造假、出具虚假证明材料等手段获取高考资格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4. 周密组织,规范流程。各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应针对考生信息采集工作特点和高考综合改革后考生报名工作新要求、新变化,总结上年度信息采集工作中存在的不足,结合本地实际制定详细的实施办法、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建立健全与信息采集工作相适应的管理制度,明确资格审核和信息采集各环节责任。加强对相关工作人员的业务知识、操作能力和纪律培训,认真落实考生本人签字确认、打印下发考生报名信息表等环节。省考试院将适时公布各环节工作落实情况。
各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须对本辖区所辖各报名点报名工作进行指导、督促和监督,确保报名各环节严格按照流程操作。对于考生上网填报、集中采像等考生群体操作环节,必须充分做好现场场地和工作流程规划,确保考生安全,确保信息采集准确,杜绝出现考生报名信息或照片信息张冠李戴现象。
5. 落实责任,确保数据安全。考生报名信息属考试信息的组成部分,各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应购置必要的设备,配备必需的专业技术人员,逐步实现考试信息管理科学化、规范化、现代化,制定采集与处理考试信息的管理程序和工作纪律,确保考试信息的规范、完整、准确和安全。考生情况等考试信息以及未经授权公布的其他考试信息按国家秘密级事项管理,各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须采取相应的安全保密措施,确保考试信息的安全。
6. 多措并举,做好服务。各县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应结合本地实际情况,面向各报名点(中学)做好政策宣讲和培训,在考生报名期间,各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必须设立咨询热线(省考试院咨询热线0551-63612600),解答报名点、考生提出的政策或技术问题。各报名点应张贴省考试院微信公众号二维码,动员考生和家长扫码关注,及时获取考试相关信息。
附件:
1. 报名及数据处理专用设备建议配置标准
2. 普通高校招生报名流程
3. 身份证信息确认承诺书
4. 考生电子照片采集技术要点
5. 安徽省普通高校招生基本信息代码表
6. 考生报名基本信息网上填报预填表及填写说明
7. 《安徽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信息表》(样表)
8. 应急预案
9. 填报过程中偶发事件处理办法
10. 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时间表
11. 考生诚信承诺书
12. 考生报名时须提供的证明材料一览表
13. 安徽省2025年普通高考加分申报及诚信承诺书
14.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微信公众号
附件1:
报名及数据处理专用设备建议配置标准
一、报名点设备
1. 信息采集用计算机基本要求:
具备不少于三个USB端口,可用USB HUB扩展;
显示器分辨率不低于1920×1080;
操作系统为Windows7或Windows10,不支持Windows XP。
2. 摄像头
USB接口;支持1080p分辨率;具备光线自动调整功能。
3. 高拍仪
方正Q1000、Q1016、Q1120。
4. 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阅读器。
二、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数据处理设备
1. 计算机建议配置
CPU不低于I7,支持avx指令集;内存16G;支持Raid1;配备固态硬盘作为系统盘;配备不少于两块用于数据存储的硬盘,配置为Raid1;显示器分辨率不低于1920×1080。推荐64位操作系统。
各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应配备不少于两台用于数据处理的计算机,采取盘阵存储的方式。专门用于数据归档处理的计算机不得连接互联网。
2. 打印机
分辨率不低于600dpi的彩色激光打印机;建议内存不低于1G;打印负荷应满足高峰打印需求。
附件2:
普通高校招生报名流程图
附件3:
身份证信息确认承诺书
本人因身份证信息无法读取自愿采取暂时录入身份证信息参加高考报名。本人对录入身份证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并承诺在2024年12月31日前办妥新身份证并补充确认身份证信息。若不能按期确认身份证信息,自愿承担取消报名资格等一切后果。
报名序号________________所在市、县________________
所在中学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考生本人签名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裁剪线(以下由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留存)---------
我已知晓身份证补充确认的时限,本人愿意承担不能按期确认身份证所带来的一切后果。
报名点签字(盖章):
考生本人签名:
年 月 日
附件4:
考生电子照片采集技术要点
一、采像设备
考生电子照片采集使用PC+USB接口摄像头的模式,其中摄像头要求支持1080p分辨率。不再支持IEEE1394接口数码摄像机或视频采集卡作为采像设备。
采像时须保证摄像头放置平稳,推荐配备三脚架。
采像用计算机显示器分辨率不低于1920×1080,并设置为显示器标准分辨率。
二、背景
电子照片采集必须使用纯白色背景。背景应均匀无渐变,不得有阴影、文字、图案、其他人或物体。
三、采像环境
1.使用自然光采像
在环境光线较好的情况下可直接使用自然光采像,采像时注意自然光射入方向,避免出现照片中出现光斑或照片面部光线不均匀的情况。
2.采用人工照明采像
在阴天或自然光线差的情况下必须使用人工灯光照明采像。推荐使用专门的摄影灯光器材。建议配置光源两只(色温5500K-5600K),摆设高度与被拍摄人肩部同高,角度为左右各45度,朝向对准被拍摄人头部,距离被拍摄人1.5米-2米。
照明光线应均匀,脸部曝光均匀,无明显可见或不对称的高光、光斑,无红眼,在背景上不留阴影。同时注意拍摄戴眼镜考生照片时,镜片上不出现反光。
须注意调节白平衡,防止照片出现偏色。
四、采像对考生的要求
1. 人物姿态与表情:坐姿端正,表情自然,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耳朵对称,左右肩膀平衡,嘴唇自然闭合。
2. 眼镜:常戴眼镜者应佩戴眼镜,但不得戴有色(含隐形)眼镜,镜框不得遮挡眼睛,眼镜不能有反光。
3. 佩饰及遮挡物:不得使用头部覆盖物(宗教和医疗等需要时,不得遮挡脸部或造成阴影)。不得佩戴耳环、项链等饰品。头发不得遮挡眉毛、眼睛和耳朵。不宜化妆。
油脂性皮肤考生可稍微打粉质粉底,防止脸部反光。
4. 衣着:应与背景色区分明显,不得穿着浅色服装。避免复杂图案、条纹。
五、采像
考生电子照片使用省考试院统一下发的采像软件采集,照片采集后不得使用第三方软件进行任何调整和修饰。
考生电子照片要求主体突出,细节清晰,能准确反映考生面部特征,照片不偏色,不过亮或过暗,脸部左右两侧光照一致。具体要求为:
人像在图像矩形框内水平居中,左右对称。头顶发际距上边沿50像素至110像素;眼睛所在位置距上边沿200像素至300像素;脸部宽度(两脸颊之间)180像素至300像素。
附件5:
安徽省普通高校招生基本信息代码表
1.政治面貌代码 ZZMMDM(C2)
01 中共党员 02 中共预备党员 03 共青团员 13 群众 |
2.民族代码 MZDM(C2)
01汉族 |
02蒙古族 |
03回族 |
04藏族 |
05维吾尔族 |
06苗族 |
07彝族
|
08壮族 |
09布依族 |
10朝鲜族 |
11满族 |
12侗族 |
13瑶族 |
14白族 |
15土家族 |
16哈尼族 |
17哈萨克族 |
18傣族 |
19黎族 |
20傈僳族 |
21佤族 |
22畲族 |
23高山族 |
24拉祜族 |
25水族 |
26东乡族 |
27纳西族 |
28景颇族 |
29柯尔克孜族 |
30土族 |
31达斡尔族 |
32仫佬族 |
33羌族 |
34布朗族 |
35撒拉族 |
36毛南族 |
37仡佬族 |
38锡伯族 |
39阿昌族 |
40普米族 |
41塔吉克族 |
42怒族 |
43乌孜别克族 |
44俄罗斯族 |
45鄂温克族 |
46德昂族 |
47保安族 |
48裕固族 |
49京族 |
50塔塔尔族 |
51独龙族 |
52鄂伦春族 |
53赫哲族 |
54门巴族 |
55珞巴族 |
56基诺族 |
97其他 |
98外国血统中国籍人士 |
3.科类代码 KLDM(C1)
1.历史科目组合 3 艺术(历史科目组合) 4 体育 (历史科目组合) 5 物理科目组合 7 艺术(物理科目组合) 8 体育(物理科目组合) 9 创新拔尖人才选拔(少年班) |
4.考生类别代码 KSLBDM(C1)
1 应届 2 往届 |
注:凡已获得中等学历教育证书一年(含)以上者均为往届,其他归并为应届。
5.户籍类别代码 HJLBDM(C1)
1 城市 2 农村 |
6.毕业类别代码 BYLBDM(C1)
0 普通高中毕业 1 中等师范毕业 2 其他中等专业学校毕业 3 职业高中毕业 4 技工学校毕业 5 其他中等学历教育毕业 6 高职(专科)学历教育毕业 7 本科(含)以上学历教育毕业 9 高中毕业同等学力 |
注:1. 从初中毕业生中招收的“五年一贯制”等中等学历教育毕业直升者,均属其他中等学历教育毕业,并在转入高等学历教育当年参加高考报名,考生类别归为应届毕业生。2. 高中毕业同等学力指具备高中生同等学习能力。
7.应试外语语种代码 WYYZDM(C1)
1 英语 2 俄语 3 日语 4 德语 5 法语 6 西班牙语 |
8.考区代码 KQDM(C6)
3401 合肥市 340101 市辖区 340102 瑶海区 340103 庐阳区 340104 蜀山区 340111 包河区340121 长丰县 340122 肥东县 340123 肥西县 340124 庐江县 340181 巢湖市 3402 芜湖市 340201 市辖区 340210 湾沚区 340212 繁昌区 340223 南陵县 340281 无为市 3403 蚌埠市 340301 市辖区 340321 怀远县 340322 五河县 340323 固镇县 3404 淮南市 340402 大通区 340403 田家庵区 340404 谢家集区 340405 八公山区 340406 潘集区 340407 毛集区 340421 凤台县 340422 寿县 3405 马鞍山市 340501 市辖区 340521 当涂县 340522 含山县 340523 和县 3406 淮北市 340601 市辖区 340621 濉溪县 3407 铜陵市 340701 市辖区 340706 义安区 340722 枞阳县 3408 安庆市 340801 市辖区 340822 怀宁县 340825 太湖县 340826 宿松县 340827 望江县 340828 岳西县 340881 桐城市 340882 潜山市 3410 黄山市 341002 屯溪区 341003 黄山区 341004 徽州区 341021 歙县 341022 休宁县 341023 黟县 341024 祁门县 3411 滁州市 341101 市辖区 341103 南谯区 341122 来安县 341124 全椒县 341125 定远县 341126 凤阳县 341181 天长市 341182 明光市 3412 阜阳市 341202 颍州区 341203 颍东区 341204 颍泉区 341221 临泉县 341222 太和县 341225 阜南县 341226 颍上县 341282 界首市 3413 宿州市 341301 市辖区 341302 埇桥区 341321 砀山县 341322 萧县 341323 灵璧县 341324 泗县 3415 六安市 341502 金安区 341503 裕安区 341504 叶集区 341522 霍邱县 341523 舒城县 341524 金寨县 341525 霍山县 3416 亳州市 341602 谯城区 341621 涡阳县 341622 蒙城县 341623 利辛县 3417 池州市 341702 贵池区 341721 东至县 341722 石台县 341723 青阳县 3418 宣城市 341801 市辖区 341821 郎溪县 341823 泾县 341824 绩溪县 341825 旌德县 341881 宁国市 341882 广德市 |
9. 省市代码
11北京市 15内蒙古自治区 31上海市 35福建省 42湖北省 46海南省 53云南省 63青海省 81香港特别行政区 |
12天津市 21辽宁省 32江苏省 36江西省 43湖南省 50 重庆市 54 西藏自治区 64 宁夏回族自治区 82 澳门特别行政区 |
13河北省 22吉林省 33浙江省 37山东省 44广东省 51 四川省 61 陕西省 65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14山西省 23黑龙江省 34安徽省 41河南省 45广西壮族自治区 52 贵州省 62 甘肃省 71 台湾省 |
附件6:
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基本信息网上填报预填表
姓名 |
|
无法输入的冷僻字用大写拼音字母代替。 |
||||||||||
报名序号 |
|
由报名点分配的5位数字,请仔细核对。 |
||||||||||
科类(单选) |
□普通(历史科目组合) □艺术(历史科目组合) □体育(历史科目组合) □普通(物理科目组合) □艺术(物理科目组合) □体育(物理科目组合) □创新拔尖人才(少年班) |
|||||||||||
选考科目组合 (单选) |
□历史+化学+生物 □历史+化学+思想政治 □历史+化学+地理 □历史+生物+思想政治 □历史+生物+地理 □历史+思想政治+地理 |
|||||||||||
□物理+化学+生物 □物理+化学+思想政治 □物理+化学+地理 □物理+生物+思想政治 □物理+生物+地理 □物理+思想政治+地理 |
||||||||||||
政治面貌(单选) |
□ 中共党员 □ 中共预备党员 □ 共青团员 □群众 |
|||||||||||
外语语种(单选) |
□英 □俄 □日 □德 □法 □西班牙 |
|||||||||||
残疾证号 |
|
残疾考生填写20位残疾证号,其他考生不填。参加残疾考生单独招生或申请残疾考生合理便利的考生必须填写。 |
||||||||||
考生类别(单选) |
□应届 □往届 |
凡在2025年取得高级中等教育毕业证的,为应届。 |
||||||||||
户籍地址 |
|
按户口簿户籍地址填写 |
||||||||||
户籍类别(单选) |
□城市 □农村 |
|||||||||||
家庭联系电话 |
|
请输入您家庭的联系电话,请确保能随时联系。 |
||||||||||
学校联系电话 |
|
格式参照:0000-0000000,请输入您所在学校的联系电话。 |
||||||||||
手机号码 |
|
非常重要,请慎重填写,确保能接收短信及随时联系到本人,报名后如有变更,请及时通过报名点修改。 |
||||||||||
通知书收件人 |
|
邮寄通知书时候的"收件人",请谨慎填写。 |
||||||||||
邮政编码 |
|
指通知书邮寄地址的邮政编码,请谨慎填写。 |
||||||||||
通知书邮寄地址 |
|
请谨慎填写,不超过50个汉字。 |
||||||||||
有何特长 |
|
不超过30个汉字,若没有请填写"无"。 |
||||||||||
何时何地受过何 种奖励或处分 |
|
不超过30个汉字 |
||||||||||
本 人 简 历 |
自何年何月 |
至何年何月 |
在何地单位学习或工作 |
任何职务 |
证明人 |
|||||||
|
|
|
|
|
||||||||
|
|
|
|
|
||||||||
家庭 成员 情况 |
姓名 |
与本人关系 |
在何单位工作 |
任何职务 |
联系电话 |
|||||||
|
|
|
|
|
||||||||
|
|
|
|
|
1. 填写前请仔细阅读《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基本信息网上填报预填表填写规范》;
2. 考生必须如实填写表中内容,如有虚假填写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取得相关资格,将面临取消报名资格、记入诚信档案等处罚。
艺术类考生专业统考报名网上填报预填表
报考类别(可多选) |
参加专业课省统考选项 |
|||
□ 播音与主持类 |
—— |
|||
□ 舞蹈类 |
请选择一个舞种(单选): □中国舞 □芭蕾舞 □国际标准舞 □现代舞 □流行舞 |
|||
□ 表(导)演类 |
请选择一个或多个方向(可多选): □ 戏剧影视表演方向 □ 戏剧影视导演方向□ 服装表演方向 |
|||
□ 书法类 |
—— |
|||
□ 美术与设计类 |
—— |
|||
□ 音乐类 |
□ 音乐表演类--声乐方向 |
|||
声乐 |
曲目1: 调号: |
|||
曲目2: 调号: |
||||
□ 音乐表演类--器乐方向 |
||||
器乐 |
曲目1: |
|||
曲目2: |
||||
乐器 (单选) |
□二胡 □板胡 □古琴 □古筝 □扬琴 □琵琶 □中阮 □柳琴 □三弦 □箜篌 □竹笛 □唢呐 □笙 □巴乌 □葫芦丝 □排箫 □小提琴 □中提琴 □大提琴 □低音提琴(贝司) □电贝司 □吉他 □电吉他 □小号 □圆号 □长号 □大号 □上低音号 □长笛 □单簧管(黑管) □双簧管 □大管(巴松管) □长笛 □萨克斯 □竖琴 □陶笛 □钢琴 □手风琴 □电子琴 □电子管风琴 □双排键 □架子鼓(爵士鼓) □排鼓 □马林巴 □小军鼓 □木琴
|
|||
□ 音乐教育类 |
请选择主项(单选):□ 声乐为主项 □ 器乐为主项 |
|||
声乐 |
曲目1: 调号: |
|||
曲目2: 调号: |
||||
器乐 |
曲目1: |
乐器名称(同上,在上方乐器中进行选择) |
||
曲目2: |
||||
□ 戏曲类 |
省际联考 |
1. 各类别考试科目及适用专业详见艺术类相关文件。报名参加省外院校艺术类专业课校考的考生,需先报名并参加我省相关艺术类专业统考并达到相应省统考专业合格线(即校考资格线)。按照教育部要求,高校应在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工作办法中明确告知考生须参加所在地省级统考的类别。艺术类考生应及时、准确了解高校艺术类专业课校考报名条件、专业课省统考对应情况等相关要求。
2. 考生根据本人情况,可选择报考一个或多个统考类别。其中,选报“音乐教育类”的考生,视为同时报考“音乐表演类”
3. 报名结束后原则上不得修改音乐类主、副项,乐器名称、曲目等信息。
4. 艺术类未缴费考生根据考生选择的艺术(历史科目组合)或艺术(物理科目组合)生成对应的普通类考生号,不得参加任何艺术类专业课考试。
5. 部分高校录取规则对文化课成绩有特殊要求(如高于我省控制分数线),考生务必仔细阅读招生院校章程。
6. 戏曲类实行省际联考,报考戏曲类的考生须按艺术类报名并勾选“戏曲类”。具体请关注省考试院网站或微信公众号。
残疾考生合理便利申请预填表(样表)
姓名 |
|
预报名号 |
|
|
身份证号 |
|
残疾证号 |
|
|
申请的合理便利 |
请在对应的方框勾选(可多选) 1.□ 使用盲文试卷 □ 使用大字号试卷 2.□ 携带盲文笔 □ 携带盲文手写板 □ 携带盲文打字机 □ 携带电子助视器 □携带照明台灯 □ 携带光学放大镜 □ 携带盲杖 □ 携带盲文作图工具 □携带橡胶垫 3.□ 免除外语听力考试 4.□ 佩戴助听器 □ 佩戴人工耳蜗 5.□ 使用轮椅 □ 携带助行器 □ 携带特殊桌椅 6.□ 延长考试时间 7.□ 需要引导辅助 8.□ 需要手语翻译 9.□ 优先进入考点、考场 |
高考加分或优先录取资格申报预填表(样表)
姓名 |
|
预报名号 |
|
身份证号 |
|
|
申请的高考加分或优先录取项目 |
请在对应的方框勾选(可多选) --------------------------加分项目------------------------ 1.□ 烈士子女 2.□ 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 3.□ 台湾省籍考生(含台湾户籍考生) 4.□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 5.□ 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
--------------------------优先录取项目------------------------ 6.□ 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军人的子女 7.□ 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 8.□ 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 9.□ 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工作累计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 10.□ 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 11.□ 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的军人的子女 12.□ 在飞或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的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 13.□ 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的军人的子女 14.□ 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 15.□ 残疾人民警察 16.□ 5A级青年志愿者 |
1. 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人民警察子女政策优待项目无需申报,以相关部门文件中名单为准,后期统一公示。
2. 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加分项目仅适用于文化统考总分增加一定分数投档,达到高校投档条件的,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的,只能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均不得用于高校不安排分省招生计划的艺术类专业、高水平运动队、高校专项计划等招生项目。
3. 高职院校分类招生考试、应用型本科对口招生等鼓励政策见相关文件。
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基本信息网上填报预填表填写规范
1. 姓名:由身份证读取采集,冷僻字在生成考生号后由各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省考试院下发信息进行确认。
2. 科类及选考科目:科类由考生自行选择;考生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选考科目组合,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只有通过合格性考试,方可参加该科目的选择性考试。物理、历史均不合格,或化学、生物学、思想政治、地理有三科及以上不合格的,不得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但允许其报名后参加高等职业院校分类招生考试、应用型本科对口招生等不使用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成绩录取的各类单独招生。
3. 考生类别:表示自己是应届生还是往届生。凡在2025年取得高中阶段(含中职、中专、技工学校等)毕业证的,为应届。凡已获得高中阶段学历教育证书一年(含)以上的,如本科、高职(专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考生均为往届。
4. 户籍类别:表示自己的户籍属于“城市”或“农村”。符合以下几种情况之一的可填写“农村”:
(1)户口簿第一页“户别”栏注明为“农业”,如“农业家庭户”等。
(2)户口簿第一页“住址”栏所列地址在国家统计局最新“统计用区划和城乡划分代码”中的“城乡分类代码”为2xx。可在国家统计局网站“数据”-“统计标准”-“统计用区划和城乡划分代码”中查询。
(3)具有户籍所在地(xx村委会、xx社区等)农村土地或林地承包合同(经营权证等)。
(4)其他农业户口的证明材料,如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类型查询证明”等。
5. 毕业类别:毕业类别表示考生获得过何种前置学历。只有没有接受过高中阶段教育的考生,归并为“高中毕业同等学力”,往届考生根据其取得的学历证书,归并到相应的类别,毕业类别由学籍情况确定,无需在表格中填写。
6. 没有接受高级中等教育,拟按“高中毕业同等学力”报名的考生须符合以下条件:
(1)参加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学、历史、思想政治、地理、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科目考试,成绩合格的;(2)完成九年制义务教育满3年的(以高考报名时间计)。
2025年高考报名过程中,也可提供高级中等学校出具证明等。自2026年起,以“高中毕业同等学力”报名的考生,必须符合(1)(2)之一。
7. 手机号码非常重要,请慎重填写,确保能在报名至录取全过程接收短信及随时联系到本人,切勿随意变更。如果自己没有手机,请填写父母的手机号码,切勿填写其他无关人员号码,省考试院可能会有重要信息通过短信发送。报名后手机号码发生变化的,请及时联系报名点申请修改。因错填、变更号码等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8. 参加音乐类艺术统考的考生报名时须确定的应试主、副项,应试曲目信息、声乐曲目调号和器乐乐器名称。报名结束后原则上不得修改主、副项,乐器名称和曲目。
所有艺术类专业课省统考所有类别实行网上在线缴费。
9. 报考艺术类但未缴费考生根据考生选择的艺术(历史科目组合)或艺术(物理科目组合)生成对应的普通类考生号,不得参加任何艺术类专业课考试。
特别提醒:考生报名信息是考试和录取时的重要依据,必须依照真实的情况准确地填报个人信息。如因考生填报信息错误或虚假而导致的报名无效、无法正常参加考试或录取等后果由考生自负。
附件7:
安徽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信息表(样表)
考生号 |
|
姓名 |
|
性别 |
|
|
|||||||||
身份证号 |
|
出生日期 |
年 月 日 |
||||||||||||
民 族 |
|
政治面貌 |
|
||||||||||||
科类 |
|
外语语种 |
|
||||||||||||
户籍类别 |
|
考生类别 |
|
||||||||||||
选考科目 |
|
||||||||||||||
残疾证号 |
|
||||||||||||||
户籍地址 |
|
||||||||||||||
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 |
|
||||||||||||||
家庭联系电话 |
|
联系人 |
|
邮政编码 |
|
||||||||||
录取期间联系电话 |
|
||||||||||||||
本人简历 |
自何年何月 |
至何年何月 |
在何地何单位学习或工作 |
任何职务 |
证明人 |
||||||||||
|
|
|
|
|
|||||||||||
|
|
|
|
|
|||||||||||
家庭情况 |
姓名 |
与本人关系 |
在何单位工作 |
任何职务 |
联系电话 |
||||||||||
|
|
|
|
|
|||||||||||
|
|
|
|
|
|||||||||||
有何特长 |
|
||||||||||||||
何时何地受过 何种奖励或处分 |
|
附件8:
应 急 预 案
为保证我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网上报名工作顺利进行,根据网上报名的基本流程,制定本应急预案。
1. 省考试院停机或出口光纤故障
省考试院一旦发生紧急停机事件或出口光纤故障,立即联系电信等相关部门解决硬件或软件故障,同时通过工作群发布信息。
各市、县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立即通知各报名点做好考生解释和疏导工作,待系统恢复正常后组织考生继续填报,填报时间根据各考区填报情况适当顺延。
2. 省考试院服务器堵塞
省考试院监控服务器负载情况,一旦发生服务器堵塞,立即通过工作群发布信息。
若网络堵塞系网络攻击导致,省考试院立即通知网监部门对攻击源进行追查,同时切断攻击源链接。
各市、县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立即通知各报名点减少上网考生数量,缓解网络压力,填报时间根据各考区填报情况适当顺延。
3. 报名点网络速度缓慢或无法联网
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接到所辖县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关于报名点网络速度慢的反映后,立即确认是否系报名点网络故障。若系报名点网络故障,立即组织技术人员排除故障继续组织考生填报;若故障短时间内无法排除,则通过借用或租赁其他场地继续组织填报,并立即上报省考试院,根据实际情况顺延报名时间。
附件9:
填报过程中偶发事件处理办法
类型 |
偶发事件 |
报名点处理方法 |
市、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处理方法 |
身份证件问题 |
考生持护照等非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 |
采像软件证件类型项选择对应的证件类型,并将相应证件拍照上传。 |
无 |
考生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无法读取身份证信息 |
可通过录入身份证先行采像,同时签订承诺书,并提醒考生重新办理身份证并第一时间通过报名点进行确认。 |
督促报名点按期完成身份证确认。 |
|
考生无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
不得报名。 |
无 |
|
填报过程问题 |
上网填报前考生遗忘(丢失)报名序号 |
报名点核实考生身份后,根据名单查询考生报名序号并反馈考生或重新分配报名序号。 |
无 |
考生凭报名序号登录系统时提示“此报名序号已经报名” |
* 确认该考生是否已报名; * 登录管理系统查询报名序号是否被占用,若被占用可重新分配考生一个报名序号。 |
无 |
|
上网填报前考生反映预报名号科类报错 |
报名点核实考生身份后,重新分配该考生报名序号。 |
无 |
|
上网填报后考生反映科类报错 |
删除考生报名信息重新报名。 |
无 |
|
生成考生号后考生反映科类报错 |
不予处理。 |
不予处理。 |
|
考生无法选择毕业类别,或没有正确的毕业类别可选 |
检查导入或录入的学籍是否存在问题 |
无 |
|
考生上网填报时提示无身份证信息或照片信息 |
使用采像软件读卡、采像,联网上传后考生再报名。 |
无 |
|
艺术类考生反映统考类别报错 |
缴费前:删除报名信息重新报名 缴费后:可以增补统考类别并补充缴费 |
|
|
类型 |
偶发事件 |
报名点处理方法 |
市、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处理方法 |
学籍相关问题 |
考生具有普高、职高等多重学籍 |
网上填报时考生自行选择,报名点不处理。 |
无 |
外省学籍皖籍考生报名 |
报名点审核考生资格后根据考生提供材料录入学籍,录入学籍时选择“外省高级中等教育学籍”,根据其证明材料,确定其毕业类别。 |
无 |
|
未接受高中阶段教育考生报名 |
报名点审核考生报名资格后,录入学籍,录入时学籍中学和毕业类别均选择“高中毕业同等学力”。 |
|
|
导入普高学籍时报错 |
重新下载导入学籍。下载的文件不得打开查看,不得编辑。 |
无 |
|
录入学籍时候,发现选项中没有考生学籍所在中学 |
暂停录入,将学籍证明材料或毕业证书图片发当地教育招生考试机构。 |
当地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在报名管理后台“毕业中学新增”模块添加后,再通知学校录入。 |
|
考生学籍中身份证号与身份证件不一致 |
暂停该考生报名,核实考生学籍和本人信息,确认一致后录入学籍报名。 |
|
|
考生毕业时间太长,系统中无学籍信息 |
报名点审核考生资格后根据考生提供材料录入学籍。 |
无 |
|
已经大学毕业的考生报名学籍录入 |
中学名称和毕业类别均选择“本科毕业”或“高职(专科)毕业”,考生类别为”往届“。 |
|
|
选考科目相关问题 |
我省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无法选择选择性考试科目或无法选择自己意向填报的组合 |
检查考生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是否存在以下情况:1.没有参加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2. 物理、历史均不合格,或化学、生物学、思想政治、地理有三科及以上不合格;3. 考生意向选择的科目中有不合格的科目。 |
|
外省学籍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无法选择选择性考试科目或无法选择自己意向填报的组合 |
*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成绩是否转入我省? *若已转入,参考上一问题。 |
成绩未转入的,及时办理转入手续。 |
附件10:
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时间安排表
日 期 |
事 项 |
2024年 |
|
10月中下旬 |
报名系统开通运行。 |
10月18日前 |
各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设定中学毕业类别性质、设定报名点、报名点代码等,并将各报名点用户名下发相应报名点。 |
10月8日-22日 |
考生报名资格初审; 各报名点读取考生身份证、采像; 各报名点拍摄考生户口簿; 各报名点导入或录入考生学籍信息; 各报名点联网上传考生身份证信息,照片、户口簿图像数据; 各报名点设置考生报名号段,下发预报名号; 考生网上报名(10月18日-22日)。 |
10月25日前 |
艺术类考生网上缴费。 |
11月初 |
省考试院生成考生号。 |
艺术类各类别开考前一周 |
艺术类考生再次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
12月31日前 |
各报名点打印《安徽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信息表》并下发考生; 各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进行考生资格复审; 身份证确认完毕。 |
2025年 |
|
3月1日前 |
各报名点完成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意见录入完毕。
|
3月31日前 |
完成体检工作。 |
4月 |
体检复检。 |
4月27日前 |
完成残疾考生合理便利申请会商,并将结果报省考试院。 |
5月下旬 |
体检表扫描。 |
6月20日前 |
完成口语成绩录入。 |
附件11:
安徽省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
考 生 诚 信 承 诺 书
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考生须事先知晓、认可并遵守考试规则和纪律,应认真阅读《考试规则》,了解考试过程中的注意事项,遵守考场纪律,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
一、《刑法》修正案(九)第二十五条(节录)
“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答案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节录)
(2004年5月1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18号发布,根据2012年1月5日《教育部关于修改<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决定》<教育部令第33号>修正)
……
第五条 考生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安排与要求,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违纪:
(一)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
(二)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的;
(三)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四)在考试过程中旁窥、交头接耳、互打暗号或者手势的;
(五)在考场或者教育考试机构禁止的范围内,喧哗、吸烟或者实施其他影响考场秩序的行为的;
(六)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
(七)将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下同)、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的;
(八)用规定以外的笔或者纸答题或者在试卷规定以外的地方书写姓名、考号或者以其他方式在答卷上标记信息的;
(九)其他违反考场规则但尚未构成作弊的行为。
第六条 考生违背考试公平、公正原则,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作弊:
(一)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
(二)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的;
(三)胁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
(四)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的;
(五)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的;
(六)故意销毁试卷、答卷或者考试材料的;
(七)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的;
(八)传、接物品或者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的;
(九)其他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者试图获得试题答案、考试成绩的行为。
第七条 教育考试机构、考试工作人员在考试过程中或者在考试结束后发现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相关的考生实施了考试作弊行为:
(一)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加分资格和考试成绩的;
(二)评卷过程中被认定为答案雷同的;
(三)考场纪律混乱、考试秩序失控,出现大面积考试作弊现象的;
(四)考试工作人员协助实施作弊行为,事后查实的;
(五)其他应认定为作弊的行为。
第八条 考生及其他人员应当自觉维护考试工作场所的秩序,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有下列扰乱考试秩序的行为:
(一)故意扰乱考点、考场、评卷场所等考试工作场所秩序;
(二)拒绝、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
(三)威胁、侮辱、诽谤、诬陷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害考试工作人员、其他考生合法权益的行为;
(四)故意损坏考场设施设备;
(五)其他扰乱考试管理秩序的行为。
第九条 考生有第五条所列考试违纪行为之一的,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
考生有第六条、第七条所列考试作弊行为之一的,其所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视情节轻重,同时给予暂停参加该项考试1至3年的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同时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
(一)组织团伙作弊的;
(二)向考场外发送、传递试题信息的;
(三)使用相关设备接收信息实施作弊的;
(四)伪造、变造身份证、准考证及其他证明材料,由他人代替或者代替考生参加考试的。
第十条 考生有第八条所列行为之一的,应当终止其继续参加本科目考试,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考生及其他人员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机关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一条 考生以作弊行为获得的考试成绩并由此取得相应的学位证书、学历证书及其他学业证书、资格资质证书或者入学资格的,由证书颁发机关宣布证书无效,责令收回证书或者予以没收;已经被录取或者入学的,由录取学校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其学籍。
……
对考生在艺术类、体育类专业省级统考或校考中的各种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教育部的相关规定执行。
考生违规的简要事实及处理结果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
我已认真阅读了以上考试有关规定,并已知晓、认可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的相关规定。我承诺:按照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考试、录取等的相关要求,本人所提交的所有报考材料、证件、证明和所提供的个人信息是真实的、准确的,不携带手机等电子设备进入考点,如有虚假信息和违规行为,本人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我承诺遵守考试相关规定,诚信考试。
考生本人在以下区域用0.5毫米黑色墨水签字笔抄写有下划线的一段文字:
|
|
|
|
|
|
|
|
|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所在市、县(市、区)_______________
所在中学________________ 考生本人签名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附件12:
考生报名时须提供的证明材料一览表
项目 |
须提供材料 |
报名点拍照上传 |
||
高考报名 |
1. 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护照等有效身份证件 2. 户口簿 3.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还须提供家长稳定就业、稳定住所和社保缴纳等情况证明 4. 当地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
户口簿 |
||
申请残疾合理便利 |
1. 第二代残疾证 2. 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
全部 |
||
申请高考加分或优先录取资格 |
烈士子女 |
1. 烈士证明材料 2. 与考生关系证明材料 |
全部 |
|
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 |
立功授奖证明材料 |
|||
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军人的子女 |
立功证明材料,其中战时三等功须由部队出具证明。 |
|||
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 |
残疾军人证 |
|||
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工作累计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的军人的子女;在飞或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的空勤军人的子女,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的军人的子女;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的军人的子女 |
部队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
|||
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 |
市级及以上侨务部门和台办出具的证明 |
|||
台湾省籍考生(含台湾户籍考生) |
||||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 |
1. 省考试院联合省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统一审核。 2. 未涵盖人员须出具县级及以上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证明,并由市、县审核。 |
|||
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 |
||||
残疾人民警察 |
伤残人民警察证 |
|||
5A级青年志愿者 |
县级及以上团委证明 |
解放军和武警部队现役军(警)官、军(警)士、改革期间现役干部转改文职人员、退出现役1年内(以退役命令为准)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子女,可提供军人子女优待资格证明信。军人子女优待资格证明信获取方式:按照教育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有关通知要求,由军人向所在团级以上单位政治工作部门提出优待申请,按照申请的优待政策提供具体证明材料。团级以上单位政治工作部门负责优待资格审核,逐级上报至有批准权限的政治工作部门审批,并在本单位范围内组织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省军区政治工作局汇总复审后,统一向省教育考试院出具优待资格证明信和公函。
附件13:
安徽省2025年普通高考加分申报及诚信承诺书
招生办:
本人 ,身份证号: ,高考考生号: , 届高中毕业生,是“ ”,符合文件规定的加分条件,特此申报。
我承诺对所有政策加分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违规,自愿接受以下处理:取消当年参加高考报名、考试或录取的资格,违规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试诚信档案。
考生签名:
年 月 日
申报材料清单:
序号 |
材料名称 |
情况记录 |
备注 |
1 |
|
|
|
2 |
|
|
|
3 |
|
|
|
4 |
|
|
|
5 |
|
|
|
审核人(签名): 复核人(签名):
学校(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14:
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微信公众号
扫描二维码或搜索微信公众号“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及时了解更多信息。
附件三:
安徽省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资格审查登记表(应届考生)
考生类别:
报名点(盖章): 责任人(签字):
序号 |
报名序号 |
姓名 |
身份证号 |
毕业学校 (学业水平考试号)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第 页 共 页
安徽省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资格审查登记表(非应届考生)
考生类别:
报名点(盖章): 责任人(签字):
序号 |
报名序号 |
姓名 |
身份证号 |
毕业学校 (毕业证书号)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第 页 共 页
附件四:
2025年枞阳县高考工作联系表
学校:(盖章)
序 号 |
学校 |
校长 |
联系手机 |
分管校长 |
联系手机 |
高三主任 |
联系手机 |
信息员 |
联系手机 |
备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备注:1、请各校认真填好后,纸质稿于开培训会时报送,电子稿发送至邮箱ahzyxsh@163.com.
2、高三主任是高考工作的具体责任人,信息员是接收群信息的具体责任人。
附件五:
2025年枞阳县高考报名工作联系方式
学 校 |
联系人 |
电 话 |
枞阳县浮山中学 |
施银平 |
13966623019 |
枞阳县枞阳中学 |
宋文中 |
13855664501 |
枞阳县会宫中学 |
张中东 |
18075360528 |
枞阳县横埠中学 |
周 星 |
13855622098 |
枞阳县宏实中学 |
汪晶巍 |
18956991111 |
枞阳县实验中学 |
胡 敏 |
18955668234 |
枞阳县振阳公学 |
许飞飞 |
15955129132 |
枞阳县职业技术学校 |
沈涛涛 |
18955679699 |
铜陵市财经学校 |
钱华云 |
13955616278 |
枞阳县招生办 |
许生虎 |
056232131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