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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土地管理法》对农民宅基地的审批管理做了哪些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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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修改的《土地管理法》对宅基地的审批和管理部门进行了调整。一是规定下发了审批权,将原来的“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修改为“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二是将宅基地管理部门由原来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调整为“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问题类别:个人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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