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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枞阳县房地产局信息公开工作年报
发布时间:2016-04-01 00:00 来源:枞阳县房产和土地房屋征收服务中心 字体:[ ]

2015年枞阳县房地产局信息公开工作年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省、市政务公开办公室的要求,由枞阳县房地产管理局编制2015年度政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报告内容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七部分组成。本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15年度(201511日至1231日),通过枞阳县政务信息公开网予以公布。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可与枞阳县房地产管理局联系(地址:枞阳县正大街26号,邮编:246701,联系电话:0562-3211539)。现将有关事项报告如下:

一、概述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房产信息中心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

二、政务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15年度,据统计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8条。其中,政策法规类信息6条,业务类信息47条,机构设置类及其它类信息3条,计划总结类信息2条,利用枞阳县政务信息公开网以及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多种方式进行公开。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2015年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0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目前实行免费提供。

五、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我局2015年度收到政务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案件0件。

六、咨询处理情况

2015年共计接受电话、窗口、网络咨询14523次。房产发证档案室共接待信息查询9564人次,查阅资料655份。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问题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建设上有待进一步加强。个别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识还不够高、思路滞后、力度不大的问题。

二是在公开内容的规范性、系统性、服务性上有待增强。从公开的内容看,还存在公开信息滞后、针对性和服务群众咨询需求差的问题。  

(二)改进措施

1、进一步整合各种资源,利用多种媒体和宣传渠道发布公开信息,升级开发自有网站,提高房产信息的群众知晓率,更好地服务于公众、服务于社会。

2、进一步完善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及时更新相关政务公开信息,保证信息公开渠道的畅通。

3、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队伍建设,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业务知识培训,提高信息公开人员的业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