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枞阳县义津镇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14 09:48 来源:枞阳县义津镇 字体:[ ]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结合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11日至12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枞阳县人民政府政务公开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枞阳县义津镇人民政府联系(地址:枞阳县义津镇人民政府,电话:0562-3600041,邮编:246735)。

一、总体情况

2021年,义津镇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进一步梳理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思路,主动公开部门信息,规范信息发布审核等工作流程,保障人民群众对义津镇人民政府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保证了人民群众和企业第一时间获得有价值的信息,进一步转变政府的行政职能,提升群众的满意度。

(一) 主动公开

    2021年义津镇人民政府政务公开网站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包括政策文件、政策解读、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政府文件、各类工作动态等内容。2021年,我镇主动公开信息223条。其中:政策文件13条,机构职能1条,重大决策预公开5条,政策解读7条,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统计信息18条,行政权力15条,政府工作报告1条,财政专项资金14条,应急管理8条,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3条,回应关切4条,各类工作动态134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1年,义津镇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坚持严格发布,按照“谁制作、谁发布、谁负责”实行“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二是严格信息类型,明确禁止公开类信息、可不予公开类信息、主动公开类信息与依申请公开类信息分类。三是严格审核审查,严格内容审核、时效性审核、同一性审核和保密审查。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2021年我镇多次参加县错敏字排查、问题整改会,对照问题清单逐条、逐项整改,对存在的问题,逐项销号,扎实更新到位,极大的提高了公开信息质量。积极参加县政务公开办组织的政策解读培训会,有效提高了我镇政策文件解读水平。我镇着力将政府门户网站打造成更加全面的政务公开平台、更加权威的政策发布解读和舆论引导平台、更加及时的回应关切和便民服务平台。

(五)监督保障

严格贯彻落实《条例》规定,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全年未接到社会反馈投诉,无社会评议、责任追究等方面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途径单一,需要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和内容,以适应农村群众查阅。

二是政府信息公开队伍建设有待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视程度不够、负责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基本上都是兼职或身兼数职,人员流动快,业务培训不及时,造成政府信息公开质量不够高、公开不够及时。

(二)改进措施

一是结合乡镇实际情况,进一步推进重点领域公开工作,同时加大政策解读力度,让广大干部群众能全方位了解乡镇各重点项目工作进展情况和经济社会建设、发展情况。有效发挥公示栏、广播等宣传方法的作用,让不同层次的群众通过不同渠道获取信息。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各部门对公开工作重要性的充分认识,进一步加强工作人员业务培训,使其熟练掌握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编制和发布,加大督查考核力度,并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的领导与监督,落实责任,确保把政务公开、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2.本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或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2021年度我镇继续推进政务公开“双化”工作,将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列为政务公开年度重点工作内容,结合对照公共服务清单和权责清单,梳理工作目录,建立健全体制机制,加强组织管理和监督考核,稳步推进“双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