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枞阳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报告主要包括:一、总体情况;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枞阳县政府信息公开网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枞阳县交运局联系(地址:枞阳镇渡江路141号,电话:0562-3211476,传真:0562-3211476,邮编:246700)
一、总体情况
枞阳县交通运输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省市县政务公开工作要求,成立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加强本局政务公开工作管理督促,由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公开制度,拓展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交通运输政务服务惠民便企,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主动公开。2022年度,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共发布信息241条。其中政策法规4条、财政预决算16条、行政权力运行40条、相关制度2条、解读回应7条、热点问题2个。本年度,我局严格落实《条例》中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的公开和解读回应,重点加强应对疫情防控相关的公交调整、卡点规定、交通物流等政策信息的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按照《条例》要求,公布了《枞阳县交通运输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指南》,明确了依申请公开受理流程。认真开展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主动加强与申请人沟通对接,了解真实需求,本着便民利民角度,满足申请人信息公开诉求,切实做到依法有据、严谨规范、慎重稳妥。本单位本年度收到公开政府信息申请2件,均为线上申请,申请人为自然人,我局在规定时间内回复申请人,并予以公开。
梳理受理的申请,此次两件申请均为码头拆迁相关事宜。今年新增的依申请公开是由于我局未及时做好码头拆迁价格及拆迁时间的公示。下一步,我局将督促信息公开专人及时公开局里各项可公开公示的政策及决定,确保社会面能周知。
(三)政府信息管理。
1、加强信息源保障。为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机构,由局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和维护,完善了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对政务公开工作任务进行了分解,明确了各栏目具体负责部门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具体职责。建立了健全的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明确审查的程序和责任,保守有关秘密。
2、严格落实“三审制”。
(1)各股室、单位负责人、分管领导负责对提供发布的信息进行初审。主要是信息提供人员在信息整理、编辑等环节查找信息中是否有敏感信息,是否有错字、漏字和人名、地名表述错误。
(2)信息发布员负责一级自查。主要是对所要发布的信息进行再次检索,查看发布信息中是否有敏感信息,是否有错字、漏字和人名、地名表述错误,对信息的保密性、准确性等方面进行自查。
(3)信息审核员负责二级初审和校对。主要是对信息员编辑信息的规范性、严肃性、准确性进行全面审核和校对。
(4)信息公开分管领导负责三级审核。主要是对信息的准确性和安全性进行再次审查。当遇到重要信息或者敏感信息不能作出准确的判断时,必须向区保密部门或网信部门报告和请示后方能签发。
3、规范信息发布流程
(1)涉密信息不得上网发布。
(2)各部门提供的信息,由本部门办公室或相关科室审核把关,经部门分管领导审批发布。
(3)信息发布后,信息审核人员必须在第一时间查看信息的发布效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2022年共发布信息241条,进一步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重点栏目信息应发尽发,及时更新基层双化相关内容,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同时常态化发布工作动态及政策文件,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进行实时回应。
(五)监督保障。为深入贯彻落实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工作要求,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我局对下设8个股室、4中心一大队开展了2022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核。考核围绕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重点,分为平台建设、组织领导、制度建设、年度重点信息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回应关切、政务新媒体、工作创新等9个方面,满分为100分。考核评估以各单位的工作表现为基础,以实际掌握的信息、数据为依据,以上报的自评报告和材料为参考,采用单位自查和实地检查等考评形式,形成考核评估结果,并予以公示。全年未接到社会反馈投诉,无社会评议、责任追究等方面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306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341 | ||
行政强制 | 1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2 | 0 | 0 | 0 | 0 | 0 | 2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问题1:信息公开不及时。信息公开工作应做到第一时间公开并解答群众疑问,但由于本单位人手少,产生的信息不能够及时上网公开且无法保证能第一时间关注并解答群众疑问,在时效性方面存在不足;问题2:工作能力有待提升。我单位人手少,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不够专业,缺乏规范性表述及专业性解答的能力;问题3:部门间配合程度不高。信息公开需要各部门之间通力合作,但是个别部门积极性不高,难以保证信息公开的成效。
改进情况:1、完善信息公开制度,积极探索创新公开方式、方法;2、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能力,积极使用多媒体搜索学习最新的政务信息公开方式方法,并主动向信息公开优秀单位请教学习;3、在单位内部开展相应的思想教育活动,提升各单位成员的思想意识,主动配合信息公开工作。之后我单位打算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各单位、各部门年度考核内容,以考核促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2、本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或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在基层双化领域中,及时公开县公交线路信息和运输服务内容,出租汽车客运和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办理结果,藕山、汤沟和枞阳县三地渡船航线航次信息,农村公路施工项目、公路危桥改造项目并下达23年度任务计划通知书等66条信息。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