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枞阳县经济和信息化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编制本年度报告。报告主要包括:一、总体情况;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枞阳县政府信息公开网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枞阳县经济和信息化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枞阳县枞阳镇银塘东路枞阳县经济和信息化局10楼,电话;0562-3211760,邮编;2467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1、主动公开
2023年,我局全年发布信息146 条。其中其他决策部署或部门计划落实14条;部门文件4条;意见征集4条;意见反馈4条;主动回应5条;优化营商环境17条, 帮助县内企业解决发展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着力为企业提供优质服务,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助推企业实现又快又好发展。
2、依申请公开
2023年我局未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产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3、政府信息管理
2023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由局主要领导亲自抓信息公开工作,分管领导直接负责,办公室安排专人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主要做法:一是建立局网站信息公开工作“全员参与”制度,明确机关各科室主动公开信息的范围、程序、方式、时限和要求,及时更新局网站各类政府信息;二是我局建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严格按照“三审制”的原则,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拟公开的信息按照规定程序进行保密审查,未经审查的信息不得公开。持续开展规范合法性审查,基本实现了政务、业务运行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对以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名义印发和出台的相关文件实行了严格的合法性审查。按照要求加强了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推进了重点领域相关信息发布。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2023年度,根据政府网站建设的指引和相关要求,我局一方面积极响应配合,按照规定和要求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持续加强我局门户网站建设管理和政务新媒体平台建设管理,及时对门户网站平台栏目进行优化调整,加强发布内容审核管理,适时更新内容,使应公开信息及时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众发布,争取做到政府信息知晓最大化,政府服务水平规范化。
5、监督保障
一是健全机构。我局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政务公开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相关工作人员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分管负责人主抓、相关科室具体抓”的良好工作局面,并安排专人具体负责网站信息维护及政务热线处理工作。二是强化督查。我局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到个人年度考核及各项评优工作中,重点围绕政务信息公开,定期开展督查考核;对政务信息公开回复不及时、公开内容不规范、引发行政诉讼等问题严肃落实责任,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于工作落实成效显著的,在各项评优评先中优先考虑。
2023年我单位全年未接到社会反馈投诉,无社会评议、责任追究等方面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在政务公开方面存在问题如下:一是解读回应能力有待提升,高质量多角度解读方式偏少,在回应群众关切上更需要前瞻性。二是创新亮点工作还不够突出,立足经信实际,主动探索公开方式、公开内容方面的创新性不足,存在被动工作的思想。三是主动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有待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内容深度不够,对于企业、群众关切的一些问题没有及时全面覆盖。对此,县经信局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进行加强改进:一是强化宗旨意识,以大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提升工信工作公开质量,推动解读方式多元化。二是强化创新意识,发挥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合力,创新工作形式,切实提升工作主动性、积极性。三是紧扣国家、省、市各项重大改革和关键举措,更加自觉围绕企业、群众关切的重点领域,继续优化政务公开、政策解读、关切回应等工作,切实拓展政务公开工作的广度和深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2、本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或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2023年,民营办聚焦主责主业,以企业所盼为着力点,以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为主线,主动作为、靠前服务,一线倾听企业心声,有效解决民营企业经营难题,及时打通民营企业发展痛点难点堵点,持续提升市场主体获得感和满意度。
一是推深做实干部联企包保。深化领导干部联系包保企业机制,印发《枞阳县领导干部联系包保企业工作方案》,60名领导干部包保329家企业,张贴悬挂包保服务公示牌,主动为企业排忧解难。联企干部定期深入企业实地走访,了解企业所需,面对面听取意见建议,点对点精准帮扶企业,在项目工地、企业车间协调解决企业难题,做到“好时不扰,难时出手”。2023年以来,联企干部累计解决企业各类诉求98个。
二是搭建政企沟通交流机制。常态化倾听民营企业意见建议,市、县联动推出铜陵营商环境品牌——亲清有约助企服务日。印发《枞阳县开展“亲清有约”周六助企服务日活动方案》,每周安排1名县级领导干部面对面接待服务企业,通过现场办公、走访调研、座谈交流等形式现场协调解决企业反映的诉求。全年组织开展40期,20位县级领导接待来(走)访企业123家,办理企业诉求62件。
三是规范企业诉求办理流程。畅通企业诉求反映渠道,开通企业诉求办理热线,利用12345营商环境专线、“优环境、促发展”集中办公活动、企业家座谈会以及安徽创优营商环境为企服务平台等载体,广泛收集企业诉求,做到有求必应、接诉即办。规范企业诉求办理工作操作流程,对政策咨询事项1日内回复;简单明确事项3日内办结;相对复杂事项5日内答复企业。2023年通过线上线下收办企业诉求405个,办结402个,有效助力企业发展。
四是做好拖欠企业账款清理。全面落实《2023年铜陵市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要点》要求,市县同步开展季度性清欠排查“大起底”活动,建立健全拖欠账款台账管理制度,集中力量攻坚化解一批存量拖欠,严防新增拖欠,初步完成健全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机制运转。2023全年,线上线下受(清)理拖欠民营中小企业账款线索10件,涉及民营企业9家,累计金额1700万余元,截至目前已全部清理到位,偿还率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