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4年度全县卫生健康系统城乡自建房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的解读
为更好地理解和执行《关于印发2024年度全县卫生健康系统城乡自建房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现就相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是什么?
为深刻汲取5.27铜陵市郊区大通镇居民楼坍塌事故的教训,扎实做好全县卫生健康系统自建房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制定本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二、《方案》的目标内容是什么?
以自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为重点,按照“属地管理、规范使用、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确保安全”和“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许可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压实四方责任,规范房屋改建改造和合理使用,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强化安全防范,全面消除自建房屋安全隐患,建立常态化自建房屋安全管理体系。
三、《方案》整治主体有哪些?
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聚焦“四无”自建房屋(无正式审批、无资质设计、无资质施工、无竣工验收)、擅自改变使用功能的自建房屋(含违规用于经营等情形),擅自改变结构和布局的自建房屋(含内部破坏承重墙等情形)、违法改扩建的自建房屋、擅自在顶部加高加层以及对地下空间进行开挖的自建房屋等。
四、《方案》整治内容有哪些?
(一)全面排查自建房屋安全隐患。
(二)突出经营性自建房屋的排查。
(三)严厉查处自建房屋违法违规行为。
(四)规范自建房屋改建改装行为。
(五)落实自建房屋所有权人和使用人主体责任。
五、《方案》专项整治时间安排
2024年5月28日至6月5日完成摸底排查。
2024年5月31日前,各卫生健康单位结合各自实际,制定专项整治计划,成立工作专班。
2024年6月5日前,开展自建房排查“回头看”行动,建立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清单。
2024年6月6日至9月30日,开展集中整治行动,落实房屋所有权人(使用人)的主体责任,完成对隐患房屋安全性评估或鉴定、建立台账管理、分类处置房屋安全隐患、构建自建房屋安全网格化管理体系。
六、《方案》的保障措施有哪些?
1,调整枞阳县卫生健康系统房屋安全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自建房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纳入2024年度全县卫生健康综合目标考核内容。
2,,落实主体责任,以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主要负责同志为本单位房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第一责任人。
3,各卫生健康单位多形式多渠道广泛开展宣传,提高自建房屋安全使用主体责任意识和全社会公共安全意识。
七、解读单位、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单位:枞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解读人:李想
联系电话:0562-321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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