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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枞阳县城市管理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名称: 【文字解读】《枞阳县城市管理局城乡自建房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解读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6-13
有效性: 有效 咨询电话: 0562-3227008
【文字解读】《枞阳县城市管理局城乡自建房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解读
发布时间:2024-06-13 10:48 来源:枞阳县城市管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文本下载

《枞阳县城市管理局城乡自建房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解读

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为深刻汲取5月27日铜陵市郊区大通镇龙苑小区48栋一侧发生坍塌事故的教训,根据《安徽省城乡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铜陵市城乡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枞阳县城乡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为了进一步加强自建房的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履行监管职责

二、 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和省、市、县安全生产工作的统一要求,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在县城规划区严控区范围内开展自建房屋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及时消除自建房屋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 研判和起草过程

召开局自建房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会议,讨论《枞阳县城市管理局城乡自建房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形成正式方案。

四、工作目标

以城乡自建房屋安全隐患专项整治为重点,按照“属地管理、规范使用、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确保安全”和“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许可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督促落实“四方责任”,即:房屋所有权人主体责任、房屋使用人使用安全责任、相关部门监管责任、属地政府管理责任,规范房屋改建改装和合理使用,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强化安全防范,全面消除自建房屋安全隐患,建立常态化自建房屋安全管理体系。

、整治范围

依据县政府《关于印发〈枞阳县城市规划区内违规建设防控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枞政〔2012〕171号)文件要求,县城规划区枞阳镇范围内严控区:枞阳镇的胜利、前进、光明、新华、建设、湖滨、莲花湖、石岭、老庄、旗山、下枞阳、蒲洲、沿河等13个村(居)委会以及长安村桐子园、排形地,古塘村方家耿庄、陆家瓦屋、大咀头、洪家咀、小圩、沙咀头、姚陈庄、桐山,长河村松树墩等3个村11个村民组。 

方法步骤

一是加强建设防控加大对自建房的审批手续核查,对未取得合法审批手续或手续不全的自建房,督促相关人补办手续做到先批后建,不批不建二是强化建设监督对于违规施工、擅自改变设计方案等行为,及时向相关单位通报,实行信息共享,及时制止并依法处理,保障工程质量安全。

七、措施及效果保障

为明确整治责任、整治重点,成立枞阳县城市管理局城乡自建房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强化监管责任协同推进城乡自建房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统筹做好宣传引导提高所有权人、使用人的安全使用主体责任意识和全社会公共安全意识有针对性地做好解释引导工作,有效化解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隐患。设立投诉举报专线向社会公布城乡房屋安全整治、自建房专项整治工作举报电话,做好投诉举报人保密工作。


解读机关:县城市管理局安全

解读联系人:徐玉生

联系方式0562-3227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