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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0722003125642M/202012-00374 组配分类: 专家解读
发布机构: 县农业农村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专家解读】《关于印发枞阳县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水稻)标准化生产基地生产管理制度等10项制度的通知》 文号:
发布日期: 2020-05-28
有效性: 有效 咨询电话: 0562-3211610
【专家解读】《关于印发枞阳县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水稻)标准化生产基地生产管理制度等10项制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5-28 14:59 来源:县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文本下载

近日,县政府出台了《关于印发枞阳县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水稻)标准化生产基地生产管理制度等10项制度的通知》(枞政2020〕19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县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水稻)标准化生产基地领导小组成员汪艳霞就《通知》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精准对接群众需求,务实推进民生工作,进一步提高保障改善民生水平,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2020,我县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水稻)标准化生产基地证书即将到期,为保证我县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水稻)标准化生产基地顺利续报,根据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和省农业农村厅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枞阳县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水稻)标准化生产基地生产管理制度等10项制度

二、起草过程

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水稻)标准化生产基地领导小组根据NY/T 391 《绿色食品  产地环境质量》、NY/T393《绿色食品农药使用准则》、NY/T394《绿色食品肥料使用准则》和《农业部绿色食品管理办公室 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关于印发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拟定了《关于印发枞阳县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水稻)标准化生产基地生产管理制度等10项制度的通知》文稿,文件审批流程完善。

三、工作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县委县政府的总体部署,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农产品质量安全,坚守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预期,确保产品质量安全,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持续增进人民群众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信任感

四、主要内容

(一)新增5项制度

1.基地生产技术指导和推广制度。要求各基地单元乡(镇)配备绿色食品生产技术推广员,负责技术指导和生产操作规程的落实,促进绿色食品原料(水稻)生产全面协调、持续健康发展。

2.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水稻)标准化生产基地绿色食品专项培训制度。组建县基地建设技术指导小组,承担对基地农民科技培训的教学和实践指导任务,并以科技示范基地、科技示范户为依托,建立长期的培训基地。

3.枞阳县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水稻)标准化生产基地检验检测制度。为进一步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结合乡镇快检室抽检和每年绿色食品国检,对入市产品实施农药残毒快速检测,杜绝超标产品进入市场销售。

4.枞阳县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水稻)标准化生产基地试验田运行管理和成果推广制度。为做好枞阳县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水稻)标准化生产基地试验田建设管理及栽培试验开展和技术成果推广,制定本制度,以便于县基地办总结形成试验技术成果,转化为具有普遍可操作性生产,指导推广。

5.我县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水稻)标准化生产基地生产档案管理制度。制定本制度可最大程度地确保档案归档中情况记录连续性、数字准确性和材料真实性。

(二)提升基地环境保护要求

更新基地环境质量要求,空气、灌溉水、土壤环境质量要符合NY/T 391 《绿色食品  产地环境质量》标准,落实基地单元乡(镇)的环境保护责任。进一步完善枞阳县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水稻)标准化生产基地农业投入品管理制度和基地质量可追溯制度,确保基地农业投入品的使用,严格执行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技术规程,科学施用。推行标准化生产,推进绿色食品认证,规范生产过程。

(三)健全我县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水稻)标准化生产基地生产管理制度和基地监督管理制度

为加强枞阳县绿色食品原料(水稻)标准化生产基地生产管理,确保全县绿色食品健康稳步发展,制定枞阳县绿色食品原料(水稻)标准化生产基地生产管理制度,明确县、镇、村各级目标责任及生产管理分工,并对基地环境、生产过程、投入品使用、产品质量、生产档案记录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

五、创新举措

新增5基地制度进一步完善我县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水稻)标准化生产基地的环境保护、原料安全及成果推广,防控食品安全风险,巩固和推广绿色食品认证,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六、下一步工作考虑

为确保2021我县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水稻)标准化生产基地顺利续报保障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通知》提出了项工作要求。主要内容如下:

(一)强化资金保障。各基地单元(乡镇)、县经开区管委会、县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水稻)标准化生产基地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要牢固树立农产品质量安全为重的思想,坚持尽力而为、严格控制和压减一般性支出用于食品安全建设,充分发挥好财政资金精准补短板和民生兜底作用,确保资金足额安排到位,不留缺口。

)精准高效实施。各基地单元(乡镇)、县经开区管委会、县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水稻)标准化生产基地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要在各方面加强过程管控,确保基地环境质量,加强对基地的监督,对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和责任人员进行考评打分,考核结果作为年度考核的依据,奖优罚劣。

)压实各级责任。各基地单元(乡镇)、县经开区管委会、县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水稻)标准化生产基地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要将基地建设放在突出位置,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县政府要积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各项目县直主管单位要履行主管职责,各基地单元(乡镇)要履行主体职责,形成层层压实责任、级级落实责任的工作格局确保产品质量达到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切实保障基地产品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