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首页 > 县生态环境分局> 政策解读> 本级政策解读> 部门解读
索引号: 00312633-8/202106-00003 组配分类: 部门解读
发布机构: 县环保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部门解读】《枞阳县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实施方案》解读 文号:
发布日期: 2019-05-20
有效性: 有效 咨询电话: 0562-3211828
【部门解读】《枞阳县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实施方案》解读
发布时间:2019-05-20 16:02 来源:县环保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文本下载

一、《方案》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5〕56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办〔2016〕28号)和《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陵市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铜政办〔2018〕19号)等相关要求。

二、《方案》起草过程

方案起草后,县环保局于2019213日征求了县公安局、县交运局、县港航(地方海事)管理处、县住建局,县水利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经信局、县卫健委、县市场监管局、县气象局,乡镇人民政府、县经开区管委会等相关部门意见并在县政府网站公开征求意见,经修改完善后,报县政府分管领导审阅,形成提交会议讨论研究的送审稿。

三、工作目标

到2020年,全县基本实现生态环境、重点污染源、生态保护红线管控区域的监测点位全覆盖;依托安徽省、铜陵市生态环境监测大数据平台,构建信息统一发布的县级生态环境监测数据平台;进一步健全完善生态环境监测制度和测管联动、部门会商等工作机制;提升预报预警、信息化能力和保障水平;初步建成天地一体、上下协同、信息共享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

四、主要内容

(一)完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枞阳县生态环境分局牵头,会同有关部门统一规划、整合优化环境质量监测点位,建设涵盖大气、水、土壤、噪声、辐射、生态等要素,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县级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客观、准确、及时反映环境质量状况。

(二)实现生态环境监测信息集成共享。建设全县统一的生态环境监测数据平台,依托县级政务云、数据交换平台和电子政务外网运行。实现全县生态环境监测数据高速汇聚、统一集成和共享应用。

(三)科学引导环境管理和风险防范。完善全县环境空气质量预报预警体系,逐步实现水质变化趋势预测和风险预警。完善重点排污单位监测数据传输网络,实现全县重点排污单位监测数据和管理信息联网,完善环境风险源数据库和专家库,加强县级环境应急监测能力建设。

(四)健全生态环境监测制度与保障体系。明确生态环境监测事权强化生态环境监测质量管理积极培育生态环境监测市场鼓励引导监测科技创新加强生态环境监测能力建设

五、《方案》亮点

强化高新技术,布设天罗地网,构建生态环境监测大数据平台,统一生态环境监测信息发布,有助于相关部门对生态环境质量、环境污染情况等有一个全面、准确的掌控,为深入推进生态环境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六、下一步工作考虑

    围绕“全面设点、全县联网、自动预警、依法追责”的总体要求,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公众监督、保障有力的生态环境监测监管体系,推进我县生态文明建设。


解读机关:县生态环境分局

咨询单位:环境监测站

联系方式:0562-2972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