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推进水环境质量改善,深入推进水污染防治工作,坚决打赢碧水攻坚战收官之战,我县制定出台《枞阳县2020年碧水工程实施方案》。现将政策解读如下:
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为统筹部署2020年水污染防治工作,持续改善我县水环境质量,坚决打赢碧水攻坚战,根据《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行动计划》《安徽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6-2020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及省、市、县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目标任务等工作要求,制定本方案。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2020年是“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收官之年,也是污染防治攻坚战决胜之年。根据省、市、县水污染防治工作目标任务及有关指标要求,2020年,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保持100%,全县6个考核断面(长河枞阳大闸、白荡湖、连城湖、马鞍山水库、羹脍赛、横埠河)水质保持或优于Ⅲ类标准。
为实现以上目标,按照省、市政府工作部署,通过工业水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城镇生活污染防治、农业农村污染防治、船舶港口污染防治、流域水生态保护、饮用水水源环境安全保障、强化生态系统管护等八大专项行动,全面达到我县“十三五”水环境指标,推动全县水环境质量不断好转,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县生态环境分局今年3月份开始牵头组织开展我县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起草工作,在文件起草过程中,对全县水环境进行了深入摸底,并在全面总结2019年水污染防治工作的基础上,研究起草了《枞阳县2020年碧水工程实施方案》。成稿后,又广泛征求了各有关部门意见,并按照意见建议进行了反复修改和完善,最终定稿,经县政府第83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正式印发施行。
四、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持续改善我县水环境质量。2020年,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保持100%,全县6个考核断面(长河枞阳大闸、白荡湖、连城湖、马鞍山水库、羹脍赛、横埠河)水质保持或优于Ⅲ类标准。
五、主要任务
主要工作任务共有八项,分别是:
一是工业水污染防治专项行动。主要有:执行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制度、提升工业园区污水治理水平、持续开展“散乱污”企业整治、强化污染源达标排放监管等四个方面。
二是城镇生活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包括加快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强化污泥安全处理处置、大力整治黑臭水体、加强城市节水等四个方面。
三是农业农村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包括加快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强化水产养殖污染管控、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持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四个方面。
四是船舶港口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包括深入推进非法码头整治、完善港口码头环境基础设施、加强船舶污染防治及风险管控等三个方面。
五是流域水生态保护专项行动。包括严格水资源管理、防治地下水污染、开展入河排口排查整治等三个方面。
六是饮用水水源环境安全保障专项行动。主要有持续开展饮用水水源地专项行动、保障引江济淮工程水质安全等两个方面。
七是严格生态环境空间管控。包括建立生态环境空间管控体系、强化“三线一单”硬约束、实施流域控制单元精细化管理、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开展不达标水体治理等五个方面。
八是强化生态系统管护。包括严格岸线保护修复、严禁非法采砂、实施生态保护修复、强化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监管等四个方面。
六、创新举措
一是实施精细化管理。强化水功能区水质目标管理,细化控制单元,明确考核断面。加强“一河一策”、“一湖一策”精细化管理,全面细化管控措施,实施水污染全域治理。
二是坚持标本兼治。完成长江岸线突出环境问题整改,统筹推进水环境管理。全面推进矿山生态修复、水土流失问题治理,加快实施全域综合整治。
三是强化责任落实,夯实水污染防治工作基础。持续进行八大专项行动,强化隐患问题排查整治、加强重点污染源监管、加强饮用水安全防护,加大生态环境执法力度,建立部门联合执法机制。
七、保障措施
为确保水污染防治工作顺利推进,《方案》从六个方面提出具体措施,其中重点在强化责任落实、资金投入、公众参与、信息公开、考核问责、环境执法、宣传引导等六个方面明确规定了各乡镇(经开区)及相关部门责任落实,全面保障了方案的实施,确保我县“十三五”污染防治攻坚战圆满收官。
解读机关:县生态环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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