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40722003125642M/202012-00453 | 组配分类: | 政府办文件 |
发布机构: | 县生态环境分局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名称: | 枞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枞阳县2020年碧水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 文号: | 枞政办秘〔2020〕44号 |
成文日期: | 2020-09-28 | 发布日期: | 2020-09-28 |
有效性: | 有效 | 咨询电话: | 0562-3211610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开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和直属单位:
《枞阳县2020年碧水工程实施方案》业经县政府第83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2020年9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枞阳县2020年碧水工程实施方案
为贯彻党的十九大提出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细化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行动计划》《安徽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6-2020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及省、市、县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目标任务,统筹部署2020年水污染防治工作,持续改善我县水环境质量,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一)水环境质量目标。2020年,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保持100%,全县6个考核断面(长河枞阳大闸、白荡湖、连城湖、马鞍山水库、羹脍赛、横埠河)水质保持或优于Ⅲ类标准。
(二)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围绕工业水污染治理,加快工业集聚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提升工业园区污水治理水平,加快重点行业企业污水处理设施升级改造,开展“散乱污”企业整治,巩固“十小”企业整治成果,依法淘汰落后产能,推进重污染企业退城入园,强化污染源达标排放监管。围绕城镇生活污染治理,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实施现有城镇污水处理设施技术升级改造,强化污泥安全处理处置,大力整治黑臭水体,加强城市节水。围绕农业农村污染防治,加快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强化水产养殖污染管控,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持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围绕港口船舶污染防治,深入推进非法码头整治,完善港口码头环境基础设施,加强船舶污染防治及风险管控。围绕流域水生态保护,严格水资源管理,防治地下水污染,开展入河排口排查整治。有效防范沿江环境风险。围绕饮用水源安全保障,加快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保障引江济淮工程水质安全。围绕严格生态环境空间管控,建立生态环境空间管控体系,强化“三线一单”硬约束,实施流域控制单元精细化管理,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开展不达标水体治理。围绕强化生态系统管护,严格岸线保护修复,严禁非法采砂,实施生态保护修复,强化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监管。
二、持续开展八大专项行动
(一)工业水污染防治专项行动
1.执行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制度。严守1公里、5公里、15公里“三道防线”。(牵头单位:县发展改革委、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生态环境分局;责任单位:县经开区管委会、有关乡镇人民政府)
2.提升工业园区污水治理水平。开展入园企业用水量、污水排放量、雨污合流、污水预处理接入管网情况核查,全面清理整顿排水户错接漏接、直排、偷排、超标纳管等违法行为,建立“一园一档”。枞阳县横埠汽车零部件工业园内企业污水经预处理达到集中处理要求后排入枞阳县横埠镇污水处理厂处理。持续推进工业园区污水收集处理设施整治,完善工业园区污水管网建设,园区污水应纳尽纳,加强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运营管理,健全园区管网巡查维护制度。园区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总排口安装自动监控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并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联网。(牵头单位:县生态环境分局;责任单位:县经开区管委会)
3.持续开展“散乱污”企业整治。按照《关于深入开展“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安环委办〔2018〕4号)要求,深入排查违反产业布局规划、不符合产业政策、审批手续不全且无法补办、非法使用土地且无法取得合法使用权限、建设或使用违章建筑、污染严重且治理无望的违法企业,以及国家明令禁止的“十小”企业,严格按照“两断三清”(断水、断电、清除原料、清除产品、清除设备)原则处理到位;对其他企业,按照“一企一策”原则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时间节点和责任人,并督促企业整改到位,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改的,一律按照“两断三清”予以处理。(牵头单位:县生态环境分局;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委、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市场监管局)
4.强化污染源达标排放监管。深化网格化监管制度,全面落实“双随机”制度,依法严肃查处偷排偷放、数据造假、屡查屡犯的企业。对超标和超总量的企业予以“黄牌”警示,一律限制生产或停产整治,明确落实整改的措施、责任和时限;对整治仍不能达到要求且情节严重的企业予以“红牌”处罚,依法提请县政府责令限期停业、关闭;对涉嫌犯罪的人员,依法移送司法机关。督促、指导企业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要求严格开展自行监测,继续开展排污许可证发放工作,逐步建立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企业排放许可制度。(牵头单位:县生态环境分局;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委、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供电公司)
(二)城镇生活污染防治专项行动
5.加快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2020年底前,汤沟、麒麟等15家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建成投运;完成县城污水处理厂提标升级改造,加快县城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和现有合流制排水系统的雨污分流改造,结合黑臭水体整治,强化城中村、老旧小区和城乡结合部污水截流、收集,实现县城建成区污水全收集全处理。2020年,县城建成区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5%。(牵头单位:县生态环境分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6.强化污泥安全处理处置。对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应进行稳定化、无害化和资源化处理处置,建立污泥从产生、运输、储存、处置全过程监管体系和联单管理制度,禁止处理处置不达标的污泥进入耕地。2020年,县城污泥无害化处理率达到60%以上。(牵头单位:县城管执法局;责任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财政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发展改革委)
7.大力整治黑臭水体。采取控源截污、节水减污、生态恢复、垃圾清理、底泥疏浚、流量保障等措施,切实解决水体黑臭问题。2020年8月底前,完成县城建成区及乡镇规划建成区黑臭水体排查,公布黑臭水体名称。2020年10月底前,制定整治计划,明确责任人及达标期限。持续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整治,开展白柳镇、铁铜乡农村黑臭水体整治试点示范。(牵头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生态环境分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8.加强城市节水。创建节水型城市,并达到《城市节水评价标准》Ⅱ级及以上要求。实施公共供水管网改造,对超过50年和材质落后的供水管网进行更新改造,2020年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0%以内。(牵头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委、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财政局)
(三)农业农村污染防治专项行动
9.加快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制定枞阳县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编制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模式名录,按照“一场一策、限期完成、验收销账”的监管方式,推进规模养殖场设施设备改造升级。鼓励散养密集区实行畜禽粪便分户收集、集中处理,推动建立政府组织、企业牵头、农户参与的农村畜禽养殖废弃物收集、转化、利用三级网络体系,形成利益分享、责任共担的农村环保长效机制。2020年,全县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粪污处理设施设备配套率达到95%以上,大型规模养殖场(小区)粪污处理设施设备配套率达到100%。(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分局、县财政局、县发展改革委、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10.强化水产养殖污染管控。持续推进渔业绿色发展,制定实施养殖水域滩涂规划,优化水产养殖空间布局,以饮用水水源、水质较好的湖库等敏感区域为重点,科学划定养殖区,明确限养区和禁养区,禁止超规划养殖。大力推进生态健康养殖,推广养殖用水原位修复等生态养殖技术,天然大水面增殖型净水渔业,推广人工配合饲料,逐步减少冰鲜杂鱼饲料使用,开展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创建工作。2020年,全县池塘健康养殖比重达到80%以上,稻渔综合种养面积达到 0.5万亩。实施长江枞阳段全面禁捕,积极引导渔民退捕转产,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行为。重点湖库、湿地非法围网养殖全面完成整治。(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委、县水利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财政局)
11.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开展化肥、农药减量利用和替代利用,加大测土配方施肥推广力度,引导科学合理施肥施药。推进有机肥替代化肥和废弃农膜回收,完善废旧地膜和包装废弃物等回收处理制度。2020年,全县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使用量实现负增长,化肥、农药利用率均达到40%以上,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达到90%以上,主要农作物绿色防控覆盖率达到30%以上、主要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40%以上,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分局、县市场监管局)
12.持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加快农村垃圾、农村改厕及粪污治理,加快乡镇驻地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治理,逐步消除农村黑臭水体。将农村水环境治理纳入河长制任务推进,明确农村河塘沟渠管控范围,结合农田水利“最后一公里建设,拆除沟渠堵坝等阻水障碍物,实施河塘沟渠水系连通。2020年,完成17个乡镇驻地、22个美丽乡村中心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完成16个建制村环境综合整治,1万户自然村改厕任务,乡镇集镇建成区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45%,实现乡镇政府驻地污水治理设施全覆盖,农村生活垃圾处置体系全覆盖,美丽乡村中心村及长江沿岸、河湖水库周边、水源地重点地区及环境敏感区村庄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全覆盖,建立村庄人居环境建设和管护长效机制。(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生态环境分局;责任单位:县水利局、县城管执法局、县发展改革委、县美丽乡村建设推进中心、县财政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四)船舶港口污染防治专项行动
13.深入推进非法码头整治。巩固提升长江枞阳段干流非法码头整治成果,建立监督管理长效机制,坚决防止反弹和死灰复燃。按照长江干线非法码头治理标准和生态保护红线管控等要求,开展长江枞阳段及主要支流非法码头整治,推进码头整合和砂石集散中心建设,促进港口码头科学布局。2020年底前,完成长江主要支流非法码头清理取缔。(牵头单位:县港航[地方海事]管理处;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发展改革委、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县财政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水利局)
14.完善港口码头环境基础设施。优化沿江码头布局,严格危险化学品港口码头建设项目审批管理。推进港区污水、船舶修造厂污水和船舶生活污水、垃圾、含油污水接收设施建设,并做好与城市公共转运、处置设施的衔接。2020年,完成港区污水预处理后就近送入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港口和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完成建设方案内容75%以上。建立健全船舶污染联合执法检查制度。(牵头单位:县港航[地方海事]管理处;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发展改革委、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县财政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城管执法局)
15.加强船舶污染防治及风险管控。严格执行《船舶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加快淘汰不符合标准要求的高污染、高能耗、老旧落后船舶,推进现有不达标船舶升级改造。2020年年底前,完成枞阳籍400总吨以上或载客15人以上现有船舶生活污水防污染装置改造,经改造仍不能达到标准要求的,加快淘汰。执行化学品运输船舶强制洗舱规定,促进化学品洗舱水达标处理。强化水上危险化学品运输环境风险防范,严厉打击危险化学品非法水上运输及油污水、化学品洗舱水等非法转运处置等行为。2020年12月31日后,严禁单壳化学品船和600载重吨以上的单壳油船进入。(牵头单位:安庆枞阳海事处;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应急局、县市场监管局)
(五)流域水生态保护专项行动
16.严格水资源管理。加强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管理,持续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按照《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工作实施方案》,严格执行市政府下达我县年度用水指标,开展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指标等用水效率评估,发布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录,对纳入取水许可管理的单位和其他用水大户实行计划用水管理(县水利局负责)。推行农业领域节水改造及节水灌溉技术(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推行工业领域节水和水循环利用(县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积极开展城市节水,加强供水和公共用水管理,推行中水回用和雨水利用(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开展节水型城市创建工作,2020年达到《城市节水评价标准》Ⅱ级及以上要求。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新建公共建筑应配套建设中水回用设施。实施城镇老旧供水管网改造。发展节水型农业,有效减少农田退水对水体的污染。2020年,城镇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0%以内,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55以上。(牵头单位:县水利局;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委、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农业农村局)
17.防治地下水污染。持续推进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渗工作。以化工销售企业、矿山开采区、工业园区、垃圾填埋场等污染源周边地下水环境为重点,开展地下水污染调查和基础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公布地下水污染地块清单,实施风险管控。(牵头单位:县商务局、县生态环境分局;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县城管执法局)
18.开展入河排口排查整治。按照水陆统筹、以水定岸的原则,有效管控各类入河排污口。开展入河排污口“查、测、溯、治”等排查整治工作。各级河长分段包干,综合利用卫星遥感、无人机航拍、无人船和智能机器人探测等先进技术,组织“拉网式”排查,全面查清工业废水排污口、生活废水排污口以及所有直接、间接排放的各类排污口;按照边排查、边监测的原则,监测清楚排污口的水质情况;对监测发现排污问题突出的排污口进行溯源,查清污水来源,厘清治污责任;按照“一口一策、一口一档、一口一标识”的要求及“取缔一批、整治一批、规范一批”的原则,分类型分步骤有重点地开展排污口清理整治工作。建立入河排污口整治销号制度。整治完成一个,销号一个,持续推进;经排查整治保留的排污口,实行登记备案,明确责任主体,备案信息纳入国家排污口统一监督管理信息平台,建立权责清晰、监控到位、管理规范的长江入河排污口监管体系。(牵头单位:县生态环境分局;责任单位:县水利局、县交通运输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六)饮用水水源环境安全保障专项行动
19.持续开展饮用水水源地专项行动。2020年,完成汤沟大水厂取水口及配套供水设施建设工程,完成枞阳县城水源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划定和县城备用水源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开展供水人口10000人或日供水1000吨以上的其他所有饮用水水源地专项整治,2020年底前,完成水源地信息摸底、保护区范围划定及问题排查整治,建立水质监测机制。(牵头单位:县生态环境分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县水利局、安庆枞阳海事处、县农业农村局)
20.保障引江济淮工程水质安全。加快实施《引江济淮工程(安徽段)治污规划》《菜子湖水体达标方案》涉及枞阳县工程项目,2020年底前,完成全部治污工程。加强引江济淮工程水源地环境整治及工程枞阳段沿线水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和修复,建设水生态廊道,严防水质退化和环境风险,完成省下达的引江济淮工程枞阳段水污染防治年度计划任务,保障输水水质安全。(牵头单位:县水利局;责任单位:县生态环境分局、县发展改革委、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七)严格生态环境空间管控
21.建立生态环境空间管控体系。在长江干流、主要支流及重点湖库周边一定范围划定生态缓冲带,开展生态缓冲带综合整治。全面完成长江枞阳段岸线违法违规问题核查整改工作,严格控制与长江生态保护无关的开发活动,积极腾退受侵占的高价值生态区域,大力保护修复沿河环湖湿地生态系统,提高水环境承载能力。结合岸线清理整治,开展美丽长江岸线枞阳段建设,着力绿化美化沿江环境。(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委、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港航[地方海事]管理处、县水利局)
22.强化“三线一单”硬约束。按照省生态环境厅和市生态环境局统一部署,完成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编制,纳入长江经济带“三线一单”信息共享系统,完成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工作。(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生态环境分局,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港航[地方海事]管理处、县水利局)
23.实施流域控制单元精细化管理。坚持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整体推进横埠河及菜子湖、两赛湖、白荡湖流域及城区水系水生态环境保护,强化水功能区水质目标管理,细化控制单元,明确考核断面,将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层层分解到各乡镇、村(社区),构建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的流域控制单元管理体系。2020年底前,完成控制单元划分,确定控制单元考核断面和管控目标。(牵头单位:县生态环境分局;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发展改革委、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港航[地方海事]管理处、县水利局)
24.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严格水域岸线等水生态空间管控,将河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河湖监管执法纳入河长制湖长制管理内容,深入开展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侵占河湖水域岸线、围垦湖泊、填湖造地等行为,完成河湖乱占、乱采、乱堆、乱建“四乱”问题整治。(牵头单位:县水利局;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发展改革委)
25.开展不达标水体治理。落实“一河一策”、“一湖一策”河(湖)长制实施方案,推进不能稳定达标水体治理。(牵头单位:县水利局;责任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城管执法局)
(八)强化生态系统管护
26.严格岸线保护修复。落实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规划及港口总体规划,统筹规划长江岸线资源,严格分区管理与用途管制,开展长江枞阳段岸线保护和利用专项检查,完成长江岸线突出环境问题整改。2020年底前,完成长江枞阳段腾退岸线修复工作,恢复岸线生态功能。(牵头单位:县发展改革委、县水利局;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港航[地方海事]管理处)
27.严禁非法采砂。加强对非法采砂行为的监督执法,组织部门联合监督检查和执法专项行动,加强非法采砂跨区域执法联动,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牵头单位:县水利局;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安庆枞阳海事处)
28.实施生态保护修复。开展长江生态环境普查,系统梳理和掌握各类生态环境风险隐患。2020年底前,完成白荡湖生态安全评估。实施退耕还林还草还湿、天然林资源保护、河湖保护恢复、矿山生态修复、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森林质量精准提升、长江防护林体系建设、自然保护地建设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因地制宜建设排污口下游、主要入河(湖)口等区域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强化以长江江豚为代表的珍稀濒危物种拯救保护工作。实施枞阳县湿地保护与发展规划,加快推进菜子湖、白荡湖等湿地保护与修复工程。(牵头单位:县发展改革委、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单位:县水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生态环境分局)
29.强化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监管。持续开展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重点排查自然保护区内采砂、设立码头、开办工矿企业、挤占河(湖)岸、侵占湿地以及核心区缓冲区等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大的活动,坚决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2020年6月底前,完成自然保护区自查,制定整改方案,对自查和整改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单位:县港航[地方海事]管理处、县水利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生态环境分局)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责任落实
县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要加强对水污染防治工作协调领导,及时解决重大问题。各乡镇党委、政府要将水环境质量提升作为落实河(湖)长制的首要任务,加快推进四大水系“一河一策”方案实施,建立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管理保护机制。各牵头部门要按照责任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工作认真研究、细化分解、落实推进,7月中旬前制定专项工作推进方案报县水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加大资金投入
统筹安排水污染防治资金,重点支持黑臭水体治理、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水污染防治设施升级改造等水污染防治重点项目和水环境治理能力建设。加强对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切实发挥财政资金的引领带动作用。
(三)促进公众参与
建立宣传引导与群众投诉反馈机制。定期公布环境保护“黄牌”“红牌”企业名单和国控断面水质状况,每季度向社会公开县城饮用水水源、供水厂出水和用户水龙头水质,每半年向社会公布黑臭水体治理情况。及时公开重点排污单位排放主要污染物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排放情况、治污设施建设和运行等污染源环境信息,曝光环境违法典型案例。及时回应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发挥好新闻媒体作用,普及相关法律法规,引导群众建言献策,鼓励群众举报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四)严格考核问责
将水污染防治工作年度目标和任务完成情况纳入政府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县政府与乡镇政府、县经开区管委会、各有关部门签订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县水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大督促考核,严格奖惩,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布。
(五)严格环境执法
加大生态环境执法力度,建立部门联合执法机制,从严处罚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坚持零容忍、全覆盖。对非法排污的企业依法处罚,对涉嫌环境犯罪的,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
(六)加大宣传引导
充分发挥电视、报纸、网络优势,加大宣传贯彻力度,建立公众对话沟通平台,依法公开水污染防治相关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依托中小学节水教育、水土保持教育、环境教育等社会实践基地,开展环保社会实践活动。
附件:枞阳县2020年碧水工程实施方案项目清单
附件
枞阳县2020年碧水工程实施方案项目清单
一、工业水污染防治专项行动
(一)工业集聚区水污染治理
序号 |
工业集聚区名称 |
工业集聚区级别 |
建设内容 |
估算投资(万元) |
完成 时间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1 |
枞阳县横埠汽车 零部件工业园 |
县级 |
横埠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 |
11000 |
2021年 |
县生态环境分局 |
县经开区管委会 |
二、城镇生活污染治理专项行动
(一)城镇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及提标改造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内容 |
估算投资 (万元) |
完成时间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1 |
枞阳县17个乡镇政府驻地生活污水治理项目 |
新建15座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提升泵站,新增污水处理能力10750m3/d |
28000 |
2021年6月 |
县生态环境分局 |
各相关乡镇政府 |
2 |
县城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 |
新建二次提升泵房、高效沉淀池酸硝化深床滤池、加药间、污理深度脱水间以及相关附尾工程 |
2967.11 |
2020年12月 |
县住建局 |
县城建设指挥部 |
3 |
县城水环境治理工程 |
连城湖等六个湖的水系连通、水环境治理,湖泊清淤380万立方米;新建望龙北路、羹脍路、新建雨水管网16.2km,新建污水管网68.8km;以及水生态修复工程、景观绿化工程、海绵城市等建设 |
203600 |
2021年12月 |
县住建局 |
县住建局 |
(二)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改造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内容 |
估算投资 (万元) |
原材质 |
完成时间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
管径 |
管材 |
长度(m) |
|||||||
1 |
枞阳县城供水管网新建工程 |
DN200 DN300 DN600 |
球管 |
8000 |
900 |
球墨铸铁管 |
2020年 |
县住建局 |
县自来水公司 |
三、农业农村污染防治专项行动
(一)美丽乡村建设
序号 |
村庄名称 |
中心村级别 (省级/市级) |
所属县区 |
所属乡镇 |
项目内容 |
估算投资 (万元) |
完成时间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1 |
枞阳镇五一行政村竹东中心村 |
市级 |
枞阳县 |
枞阳镇 |
垃圾处理、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卫生改厕、房前屋后环境整治、道路畅通、污水处理、沟塘清淤、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村庄绿化、村庄亮化等。 |
100 |
2020年 |
县美丽乡村建设推进中心 |
相关乡镇政府 |
2 |
浮山镇向阳行政村土山中心村 |
市级 |
枞阳县 |
浮山镇 |
100 |
2020年 |
|||
3 |
白梅乡小街行政村黄岗中心村 |
市级 |
枞阳县 |
白梅乡 |
100 |
2020年 |
|||
4 |
横埠镇中义行政村横溪中心村 |
市级 |
枞阳县 |
横埠镇 |
100 |
2020年 |
|||
5 |
项铺镇龙虎行政村龙虎中心村 |
市级 |
枞阳县 |
项铺镇 |
100 |
2020年 |
|||
6 |
钱桥镇兴旺行政村午庄中心村 |
市级 |
枞阳县 |
钱桥镇 |
100 |
2020年 |
|||
7 |
会宫镇安凤行政村安凤中心村 |
市级 |
枞阳县 |
会宫镇 |
100 |
2020年 |
|||
8 |
长沙乡新农行政村新农中心村 |
市级 |
枞阳县 |
长沙乡 |
100 |
2020年 |
|||
9 |
横埠镇合龙行政村松岗中心村 |
省级 |
枞阳县 |
横埠镇 |
350 |
2020年 |
|||
10 |
金社镇桃山行政村桃溪中心村 |
省级 |
枞阳县 |
金社镇 |
350 |
2020年 |
|||
11 |
浮山镇浮山行政村双胜中心村 |
省级 |
枞阳县 |
浮山镇 |
垃圾处理、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卫生改厕、房前屋后环境整治、道路畅通、污水处理、沟塘清淤、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村庄绿化、村庄亮化等。 |
350 |
2020年 |
县美丽乡村建设推进中心 |
相关乡镇政府 |
12 |
汤沟镇陈公行政村陈公中心村 |
省级 |
枞阳县 |
汤沟镇 |
350 |
2020年 |
|||
13 |
钱铺镇虎栈行政村中心中心村 |
省级 |
枞阳县 |
钱铺镇 |
350 |
2020年 |
|||
14 |
雨坛镇先锋行政村先锋中心村 |
省级 |
枞阳县 |
雨坛镇 |
350 |
2020年 |
|||
15 |
麒麟镇泊塘行政村泊塘中心村 |
省级 |
枞阳县 |
麒麟镇 |
350 |
2020年 |
|||
16 |
官埠桥镇继光行政村新民中心村 |
省级 |
枞阳县 |
官埠桥镇 |
350 |
2020年 |
|||
17 |
项铺镇石溪行政村石溪街中心村 |
省级 |
枞阳县 |
项铺镇 |
350 |
2020年 |
|||
18 |
藕山镇巢山行政村黄庄中心村 |
省级 |
枞阳县 |
藕山镇 |
350 |
2020年 |
|||
19 |
会宫镇栏桥行政村栏桥新区中心村 |
省级 |
枞阳县 |
会宫镇 |
350 |
2020年 |
|||
20 |
白柳镇古楼行政村古楼中心村 |
省级 |
枞阳县 |
白柳镇 |
350 |
2020年 |
|||
21 |
钱桥镇新埠行政村官青中心村 |
省级 |
枞阳县 |
钱桥镇 |
350 |
2020年 |
|||
22 |
义津镇姚王行政村万庄中心村 |
省级 |
枞阳县 |
义津镇 |
350 |
2020年 |
(二)畜禽养殖污染治理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内容 |
估算投资(万元) |
完成时间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1 |
张启超养猪场废物治理工程 |
完善雨污分流管道 ,改扩建干清粪堆场35 m3,改扩建厌氧发酵池80 m3,建设无害化处理窖1座,配备清粪车、污水输送水泵等。 |
12 |
2020年 |
县农业农村局 |
各相关畜禽养殖场(公司) |
2 |
官埠桥镇岱冲村桂庄养猪场废物治理工程 |
重新选址新建 |
12 |
2020年 |
||
3 |
枞阳县星球牧业有限公司粪污治理工程 |
完善雨污分流管道 ,改扩建干清粪堆场60 m3,改扩建厌氧发酵池120 m3,建设无害化处理窖1座,配备清粪车、污水输送水泵等。 |
12 |
2020年 |
(三)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序号 |
项目名称 |
所属县区 |
项目内容 |
估算投资 (万元) |
完成时间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1 |
钱铺镇虎栈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
枞阳县 |
生活污水治理、垃圾治理等工程 |
15 |
2020年11月 |
县生态环境分局 |
钱铺镇人民政府 |
2 |
钱铺镇将军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
枞阳县 |
生活污水治理、垃圾治理等工程 |
15 |
2020年11月 |
县生态环境分局 |
钱铺镇人民政府 |
3 |
白柳镇古楼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
枞阳县 |
生活污水治理、垃圾治理等工程 |
15 |
2020年11月 |
县生态环境分局 |
白柳镇人民政府 |
4 |
白柳镇龙井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
枞阳县 |
生活污水治理、垃圾治理等工程 |
15 |
2020年11月 |
县生态环境分局 |
白柳镇人民政府 |
5 |
藕山镇破罡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
枞阳县 |
生活污水治理、垃圾治理等工程 |
15 |
2020年11月 |
县生态环境分局 |
藕山镇人民政府 |
6 |
白柳镇桂元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
枞阳县 |
生活污水治理、垃圾治理等工程 |
15 |
2020年11月 |
县生态环境分局 |
白柳镇人民政府 |
7 |
汤沟镇彭山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
枞阳县 |
生活污水治理、垃圾治理等工程 |
15 |
2020年11月 |
县生态环境分局 |
汤沟镇人民政府 |
8 |
钱桥镇新埠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
枞阳县 |
生活污水治理、垃圾治理等工程 |
15 |
2020年11月 |
县生态环境分局 |
钱桥镇人民政府 |
9 |
义津镇牛集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
枞阳县 |
生活污水治理、垃圾治理等工程 |
15 |
2020年11月 |
县生态环境分局 |
义津镇 人民政府 |
10 |
白梅乡柳峰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
枞阳县 |
生活污水治理、垃圾治理等工程 |
15 |
2020年11月 |
县生态环境分局 |
白梅乡人民政府 |
11 |
白梅乡小街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
枞阳县 |
生活污水治理、垃圾治理等工程 |
15 |
2020年11月 |
县生态环境分局 |
白梅乡人民政府 |
12 |
横埠镇合龙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
枞阳县 |
生活污水治理、垃圾治理等工程 |
15 |
2020年11月 |
县生态环境分局 |
横埠镇人民政府 |
13 |
麒麟镇新安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
枞阳县 |
生活污水治理、垃圾治理等工程 |
15 |
2020年11月 |
县生态环境分局 |
麒麟镇人民政府 |
14 |
麒麟镇阳和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
枞阳县 |
生活污水治理、垃圾治理等工程 |
15 |
2020年11月 |
县生态环境分局 |
麒麟镇人民政府 |
15 |
麒麟镇梅花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
枞阳县 |
生活污水治理、垃圾治理等工程 |
15 |
2020年11月 |
县生态环境分局 |
麒麟镇人民政府 |
16 |
官埠桥镇继光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
枞阳县 |
生活污水治理、垃圾治理等工程 |
15 |
2020年11月 |
县生态环境分局 |
官埠桥镇人民政府 |
四、港口船舶污染控制专项行动
(一)码头污染防治设施建设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内容 |
估算投资 (万元) |
完成时间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1 |
船舶港口污染控制 |
推进垃圾接收、转运及处理处置设施建设;提高含油污水、化学品洗舱水等接收处置能力。全县4家港口码头、6家船舶修造厂2020年底前达到建设要求 |
3500 |
2020年底前 |
县港航(地方海事)管理处、安庆枞阳海事处、县经信局 |
业主单位 |
五、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行动
(一)水资源节约与保护工程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内容 |
估算投资 (万元) |
完成时间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1 |
枞阳县高效节水灌溉工程 |
建设喷滴灌溉面积2300亩 |
276 |
2020年 |
县水利局 |
雨坛镇政府、官埠桥镇、金社镇、义津镇 |
2 |
雨坛镇黄公山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 |
治理水土流失面积 27.85 平方公里 |
1002.72 |
2020年 |
县水利局 |
雨坛镇政府 |
(二)河流(湖、库)综合整治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内容 |
估算投资(万元) |
完成时间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1 |
枞阳中小河流治理工程 |
2017年计划建设汤沟镇、藕山镇、横埠镇3条河流,堤防加固21KM、河道清淤14KM等。2018年以后规划建设横埠镇、汤沟镇等堤防加固62.5KM、护坡护岸1KM、河道清淤38.3KM等 |
33000 |
2020年 |
县水利局 |
枞阳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 |
2 |
枞阳县城防洪安保提升工程 |
老城区防洪墙、五七圩、团结圩、两赛南堤等堤防加固,涵洞改建、排涝站新改建等 |
195500 |
2020年 |
县水利局 |
枞阳县城区防洪安保工程建设指挥部 |
3 |
菜子湖湖泊生态系统观测研究站(暨野外试验站)建设工程 |
菜子湖湖泊生态系统观测研究站(暨野外试验站)建设。实验室及办公区建设;设备仪器购置;配套设施建设,含观测试验船及码头、研究站生活区等 |
2500 |
2020年 |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省生态环境厅 |
4 |
枞阳闸引江口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工程 |
枞阳闸引江口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 |
300 |
2021年 |
县生态环境分局 |
安徽省引江济淮集团有限公司 |
六、饮用水水源环境安全保障专项行动
(一)饮用水水源规范化建设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内容 |
估算投资 (万元) |
完成时间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1 |
枞阳县城备用水源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 |
水源一级保护区隔离网、水源保护区标志牌安装及水源保护区环境问题整治 |
70 |
2020年底 |
县生态环境分局 |
枞阳首创水务有限公司 |
2 |
枞阳县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 |
水源一级保护区隔离网、水源保护区标志牌安装及水源保护区环境问题整治 |
60 |
2020年底 |
县生态环境分局 |
各乡镇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