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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县民政局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优抚
名称: 负责人解读:枞阳县社会救助工作便民惠民优化服务行动方案 文号:
发布日期: 2021-09-21
有效性: 有效 咨询电话: 0562-3211346
负责人解读:枞阳县社会救助工作便民惠民优化服务行动方案
发布时间:2021-09-21 15:43 来源:县民政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文本下载

近日,枞阳县民政局印发了《枞阳县社会救助工作便民惠民优化服务行动方案》,现对该方案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根据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铜陵市社会救助工作便民惠民优化服务行动方案》的通知(铜民发〔2021〕51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社会救助工作便民惠民优化服务行动方案。

二、制定意义

全面贯彻落实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和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有关决策部署。

三、起草过程

县民政局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草拟了《行动方案》。通过OA和政务公开平台征求各乡镇、县经开区管委会、县直有关单位以及社会公众对《行动方案》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修订完善,各相关部门、单位和社会公众均无异议。在此基础上,出台印发《行动方案》。

四、工作目标

努力打造分层分类、城乡统筹、制度完备、高效顺畅、便民惠民的社会救助新格局,不断强化兜底保障,优化救助服务,确保困难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不断增强困难群众的幸福感和满意度。

五、创新举措

把维护困难群众基本权益作为社会救助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以统筹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增强兜底保障能力为目标,以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创新社会救助体制机制为重点,努力打造分层分类、城乡统筹、制度完备、高效顺畅、便民惠民的社会救助新格局

六、主要内容

(一)加快建立健全分层分类救助体,完善低保、特困、低保边缘家庭和临时救助对象认定操作规程,加强相关对象的认定与救助,为相关部门实施专项救助提供依据。

(二)切实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对脱贫人口中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人口,按规定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并按照困难类型及时给予专项救助、临时救助等。

(三)创新发展急难社会救助。切实做好临时救助审核确认权下放后的政策衔接工作,强化急难救助功能,增强救助时效性。

(四)建立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预警机制,完善主动发现机制,多渠道采集汇聚信息,形成低收入人口数据库。

(五)完善主动发现快速响应机制,在农村健全“镇干包村、村干包片”的社会救助网格化服务队伍,在城市社区健全“分管领导包块、网格员包片”的社会救助网格化服务队伍,将走访、发现困难群众列为村(社区)组织和网格员的重要工作内容。

(六)加快社会救助“放管服”改革,全面落实低保、特困、临时救助审核确认权下放至乡镇(县经开区)。

(七)积极开展服务类社会救助,适应困难群众多样化救助需求,加快形成社会救助服务多元供给格局。

(八)统筹发展城乡社会救助制度,进一步推进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等社会救助制度城乡统筹。

(九)提升特困供养人员照料服务能力,积极开展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供给,全面落实乡镇人民政府(县经开区)与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人三方签订照料服务协议。

(十)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能力,各乡镇、县经开区要根据辖区职能转变和服务能力建设实际,综合社会救助服务事项、服务范围、对象数量等因素,适时制定完善救助机制、合理配备相应工作人员的具体措施。

(十一)加大社会救助政策宣传力度。通过各级政府(部门)网站、电视台、广播电台、报刊杂志、微博、微信、政策宣传口袋书、宣传册(页)等多种形式,进行政策宣讲和政策解答,提升对社会救助的满意度,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影响。

七、保障措施

(一)强化领导责任。各乡镇、县经开区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属地责任,扎实推进社会救助便民惠民优化服务行动,统筹做好各项社会救助重点工作,加大资金倾斜和帮扶力度,提升社会救助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

(二)加强队伍建设。各乡镇、县经开区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加快推进社会救助协理员队伍建设,配备专职村级社会救助协理员,办理社会救助事务。

(三)强化督促调度。县民政局将社会救助便民惠民优化服务行动开展纳入县对乡镇(县经开区)社会救助绩效考核,视情会同县财政局开展督促调度,推动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


 

解读机关:枞阳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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