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项铺镇社会救助审批权限下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镇直有关单位:
现将《项铺镇社会救助审批权限下放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项铺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4月29日
项铺镇社会救助审批权限下放工作
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实现社会救助审批和监管职能有效分离,优化社会救助审批流程,提高救助对象识别精准率,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根据《关于印发枞阳县社会救助审批权限下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枞政办秘〔2021〕30号)文件以及全县民政工作会议精神,现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减证便民、优化服务的决策部署,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增强兜底保障能力为目标,以创新体制机制为重点,规范社会救助动态管理和监督运行程序,压缩审批层级,提高工作效率,增强救助精准度,为困难群众提供高效、优质、便捷服务,增强困难群众获得感、幸福感,筑牢社会救助体系的最后一道防线,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基本生活权益。
二、基本原则
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坚持应保尽保、动态管理原则;坚持分类施保、统筹兼顾原则;坚持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原则;坚持便民利民、提高效能原则。
三、审批内容
由镇行使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低收入家庭)、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审批权,负责居民社会救助的受理、审核、审批、上报备案和动态管理等工作。
四、工作职责
(一)村民委员会职责。负责协助或接受镇委托做好社会救助申请受理、信息核对、发现报告、入户调查、收入核算、民主评议、申报材料收集与信息录入、公开公示、动态管理、信访处理、政策宣传以及近亲属备案、受救助对象委托帮助申请等具体工作。
(二)镇职责。镇政府为本辖区内社会救助审批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宣传、贯彻、落实社会救助各项政策,严格按照省、市、县制定的操作流程开展社会救助工作。具体做好社会救助审批、资金发放造册等工作,指导村开展低保入户调查、收入核算与评估、民主评议与公示、动态管理等相关业务工作;规范社会救助档案、信息台账和报表等资料管理;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审批工作自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一般性临时救助的审批工作自申请之日起6个工作日内完成,急难型临时救助的审批工作24小时内完成。做好本辖区内社会救助信访与违纪违规查处等工作,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受理,在规定时间内调查处理并答复信访人或举报人,不得将问题和矛盾推诿上交。
五、办理流程
(一)申请。由家庭成员或家庭成员委托村民委员会代其以家庭为单位向镇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
(二)核对。申请人在提出社会救助申请时,经申请人授权后,由镇民政办或受委托的村民委员会对申请人进行家庭经济财产状况核对,落实新增救助对象“核对前置”制度。
(三)受理。镇根据核对结果,对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对不符合条件的,书面告知不予受理理由。申请人对家庭经济财产状况核对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向镇提供相关补证材料。
(四)审批。镇成立社会救助联审联批领导小组,负责对前期的审核材料、办理过程进行全面审查,提出审批意见。
六、档案管理
镇妥善保管社会救助申请审核审批档案、台帐和报表。建立救助档案分级管理制度,按救助档案管理规定对低保、特困、临时救助资料进行归类、建档。救助档案应齐全完整、统一规范、安全有序,并按照国家和省、市、县档案管理办法规定保存或处置。
七、工作安排
(一)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构。社会救助“放管服”改革直接关系到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是实现共享发展理念的内在要求,对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实现全面小康具有重要意义。镇政府高度重视社会救助审批权限下放工作,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和责任担当,按照本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和基本原则,制定方案,细化措施,明确职责,精心组织。成立项铺镇社会救助审批权限下放工作领导小组,镇长王泰安同志任组长,分管副镇长白晨同志任副组长,金池明、汪珣、黄智慧、章杨、王青、汪秀云、程岭双、陆汪杨等同志为成员,共同参与、互相监督、集体审批,确保放得下、接得住、用得顺、管得好,实现社会救助审批权限下放规范有序、高效便捷。
(二)严格审批程序。镇政府在简化审核审批程序、方便困难群众的同时,严格执行社会救助对象认定条件和审核审批程序,落实“谁调查、谁签字,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社会救助对象认定条件、申请人应提交的各项证明材料、入户调查内容和收入核算办法、审核审批标准、低保经办人员近亲属享受低保备案、救助对象的日常动态管理等要求,仍按照省市有关社会救助政策执行。
(三)提高基层服务能力。镇政府切实落实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要求,拓展社会救助服务内涵,建立健全“物质+服务”救助方式,引入社会力量提供社会融入、心理疏导等社会救助服务,补齐救助方式和供给主体单一、非物质救助滞后的短板,配齐配强社会救助工作力量,建立专职队伍,并保持相对稳定。增强社会救助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要定期组织基层社会救助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切实提高基层社会救助服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