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一: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是审计机关的法定职责,请简单介绍一下该项审计的法律依据、工作要求及我县组织实施情况?
方晓珊:财政审计是国家审计的基本职责和永恒主题,从法律角度看,宪法和审计法均将财政审计作为国家审计的首要任务做出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国务院设立审计机关,对国务院各部门和地方各级政府的财政收支,对国家的财政金融机构和企业事业组织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四条明确规定“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每年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审计机关对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工作报告应当重点报告对预算执行的审计情况。”第十七条规定“地方各级审计机关分别在省长、自治区主席、市长、州长、县长、区长和上一级审计机关的领导下,对本级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审计机关提出审计结果报告。”自此,各级审计机关以“两个报告制度”为中心,积极开展对本级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监督工作。财政审计制度已经嵌入了国家财政管理机制,成为规范预算管理、推动财政改革、提高财政绩效水平的重要制度安排。
我局每年都安排对上一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并将此列为全年审计工作首要任务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推动整改、积极问效,有效发挥审计监督作用。一是计划组织周密。县审计局每年年初都以财政预算执行审计为主线编制年度项目计划,搭建起以财政预算审计为基础、部门预算执行审计为支撑、专项资金审计为亮点的财政审计大格局。二是项目推进有序。我局统筹调配全局业务力量,由财政审计股负责牵头,制定县本级预算执行审计工作方案,各相关业务部门分别制定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实施方案。三是质量控制严格。审计组严格执行审计法及审计法实施条例要求,遵照《国家审计准则》和《安徽省审计业务管理办法》严格审计现场管理、审计项目审理和审计报告审定工作。四是审计整改到位。审计报告提出后,我局还会制定审计查出问题清单以及整改方案,明确责任主体、整改要求和整改期限,跟踪督促问题整改落实。
问题二:县本级预算执行审计已经开展很多年了,审计机关如何将这些工作做出亮点?今年的预算执行审计有哪些特点?
方晓珊:的确,我们年年开展县本级预算执行审计,而且一做就是20多年,因此,审计机关在谋划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时,要能根据政策环境的变化和热点的转换,实时调整审计的重点和范围,不断将新领域、新政策、新要求体现在预算执行审计方案中,使每年的预算执行审计都能体现特色、富有变化和具有时代性。近年来,我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重点工作任务要求,紧盯热点、难点,将地方政府性债务、社会保障等民生资金、“三公经费”以及财政存量资金等纳入预算执行审计的重点,深刻揭示上述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得到了县政府、县人大的充分肯定和积极评价,审计工作报告多次获得县人大常委会与会代表全票通过。
今年的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我局主要围绕四条主线开展财政同级审工作。第一条主线是财政预算管理。突出关注财政收入质量、财政支出结构、重点支出和重大投资项目等。重点审查预算收入编制的合理性和可行性、预算安排科学性、资金分配合规性、项目绩效目标的实现等。第二条主线是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审查全面落实中央及省减税降费政策,促进实体经济发展情况。聚焦涉企奖补重点项目、重大区域发展资金,关注落实政策决策部署措施谋划、政策相互协同推进、资金统筹管理等情况。聚焦民生领域,关注投入到公共基础设施、农田水利项目资金拨付及推进情况。第三条主线是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总体分析社保基金预算编制的完整性、管理的规范性,关注社会保障领域稳就业、保基本民生等政策的落实情况。审查社保基金预算执行情况,关注社会保障领域惠民生等政策的落实情况和社保基金运行的风险管控与保值增值情况。第四条主线是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从非税管理部门取得全年的征收收入数据,通过征收的项目类别与地方的政府基金目录比对,审查其征收标准、范围是否符合政策规定。根据年初预算的安排,结合实际拨付项目使用情况,关注资金在使用过程中是否存在部门违反规定挤占挪用或者截留滞留的现象。
问题三:针对审计发现问题审计部门如何处理?
方晓珊:审计监督的最终目的,是要通过揭示问题、分析原因、督促整改、完善体制机制,进而促进经济社会健康运行。2018年12月1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审计委员会办公室上报的《关于2017年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支出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报告》上作出重要批示,就进一步强化审计整改,推动落实长效机制,更好发挥审计“治已病、防未病”功能和促进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建设性作用,提出了明确具体要求。这也充分体现了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目前,我局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的整改主要是通过上缴财政资金、促进项目推进和资金拨付、加大政策执行力、归还原资金渠道、减少财政拨款、调整账务处理、促进建章立制等方式实现。2020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具体审计情况,已依法征求了各被审计单位意见,出具了审计报告,对审计发现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各被审计单位积极采取措施落实整改。下一步,县审计局将完善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向县人大报告机制,落实各部门审计整改主体责任,建立整改台账,逐一对账销号,并及时将整改结果依法公开。
咨询部门:县审计局财政审计股
联系人:吴亚运
联系方式:0562-3211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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