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枞阳县促进工业经济发展若干奖励
政策》的解读
一、决策背景
《枞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枞阳县促进工业经济发展若干奖励政策的通知》(枞政秘[2018]54号)已于2018年12月31日到期失效,2019年度工业奖励工作至今未开展,现根据县委、县政府有关负责同志要求,我局牵头修订了《枞阳县促进工业经济发展若干奖励政策》。
二、制定的意义
工业强县战略实施以来,县委、县政府一直非常重视我县工业经济发展奖励工作,但《枞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枞阳县促进工业经济发展若干奖励政策的通知》(枞政秘[2018]54号)文件于2018年12月31日失效后,县本级奖励政策于2019年度后出现空窗期。为保持县本级奖励政策的连续性,提高企业家投资创业的热情,促进我县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对《枞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枞阳县促进工业经济发展若干奖励政策的通知》(枞政秘[2018]54号)制定非常有必要。
本次制定,主要以《枞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枞阳县促进工业经济发展若干奖励政策的通知》(枞政秘[2018]54号)文为基础,吸纳了《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陵市规模工业企业培育“两转一保”工作方案(2020-2022)的通知》(办[2020]23号)、《中共枞阳县委 枞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大力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枞发[2018]25号)部分内容。
三、起草过程
2020年11月上旬,我局牵头修订了《枞阳县促进工业经济发展若干奖励政策(草稿)》,经县政府分管领导同意后,报文县政府。根据县政府领导的批示精神,2020年12月2日,县政府办牵头组织县财政局、税务局、发改委、司法局、人社局、招商服务中心、经信局等,召开专题会议征求意见。此后根据参会单位的意见进行了修改和完善,形成《枞阳县促进工业经济发展若干奖励政策(送审稿)》。2020年12月18日,县公平竞争审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公平竞争审查,2020年12月29日,县司法局通过合法性审查。
四、工作目标
通过鼓励工业企业加快发展,鼓励工业企业技术创新,鼓励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支持“双首位”产业创新发展,加快工业平台载体建设,进一步实施工业强县战略,加快推进工业发展方式转变,优化工业经济发展环境,促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
五、主要内容
《枞阳县促进工业经济发展若干奖励政策》(以下简称《奖励政策》)的修订,旨在进一步实施工业强县战略,加快推进工业发展方式转变,促进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奖励政策》共计八条22款。
第一条,设立促进工业经济发展专项资金。主要通过2个条款明确专项资金的管理、运行及支持范围。
第二条,鼓励工业企业加快发展。通过3个条款对企业做大做强、争做“纳税大户”、新进规模企业予以奖励。
第三条,鼓励工业企业技术创新。通过2个条款对企业产品提升、争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等予以奖励。
第四条,鼓励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通过2个条款对企业资源综合利用、绿色发展予以支持。
第五条,支持“双首位”产业创新发展。通过3个条款加大对“双首位”产业企业创新发展、上市企业落户、项目建设等支持力度。
第六条,加快工业平台载体建设。通过1个条款鼓励建立创业基地和服务平台。
第七条,优化工业经济发展环境。通过3个条款鼓励企业引进和培育人才、激励部门单位和个人服务企业、营造良好发展氛围。
第八条,附则。通过6个条款明确政策申报程序、“入库税金”指标的审核认定、限制性条件以及施行时间等。
六、创新举措
创新“2+4+X”产业体系:“2”即双首位产业:铝基新材料、家居智造产业;“4”即四个百亿产业:铝基新材料、家居智造、汽车零部件及整车制造产业、纺织服装产业;“X”即打造现代环保、新材料、大健康、高端智造等产业。
七、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
二是进行常态化“四送一服”服务工作。
解读机关:枞阳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咨询科室:中小企业管理办公室 经济运行与投资办公室
联系电话:5735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