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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县农业农村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枞阳县2021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文号:
发布日期: 2021-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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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枞阳县2021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1-08-05 09:45 来源:县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文本下载

枞阳县2021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

为全面推进我县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完善农产品流通体系,从源头加快解决全县农产品出村进城最初一公里问题。加快推进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有利于夯实农业物质基础装备,减少农产品产后损失,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和溢价能力,促进农民稳定增收;有利于改善农产品品质,满足农产品消费多样化、品质化需求,做大做强农业品牌;有利于实现现代农业发展要求,加速农产品市场流通硬件设施、组织方式和运营模式的转型升级;有利于优化生产力布局,引导产业结构调整,释放产业发展潜力,增强农产品竞争力。

二、起草过程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的通知》(农办市〔20217号)和《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2021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农市202174号)文件精神和要求,县农业农村局会同县财政局结合本县实际制定了《枞阳县2021年农产品产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实施方案文件审批流程完善。

三、主要内容

1.实施主体:县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实施主要围绕水果、蔬菜茶叶、瓜蒌等鲜活农产品开展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

2.补助资金来源:资金从中央和省下达补助资金中安排,补助资金总额不得突破136万元

3.补助方式补助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方式

4.补助数量2021年枞阳县选择5家县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开展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建设。

5.补助标准按照单个主体补贴规模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单个实施主体不超过建设设施总造价的30%进行补贴的标准给予补助其余部分由项目主体自筹若验收补助总金额超过136万元,将对各实施主体的补助金额等比例下调。

6.申请流程:符合申报条件的经营主体申报乡镇初审主体于新农直报app线上申报县农业农村局遴选

7.建设内容:

1.通风贮藏库。充分利用自然冷源,因地制宜建设地下、半地下贮藏窖或地上通风贮藏库,采用自然通风和机械通风相结合的方式保持适宜贮藏温度。

2.机械冷库。在果蔬茶及其他种植类特色农产品主产区,根据贮藏规模、自然气候和地质条件等,采用土建式或组装式建筑结构,配备机械制冷设备,新建保温隔热性能良好、低温环境适宜的冷库;也可对闲置的房屋、厂房、窑洞等进行保温隔热改造,安装机械制冷设备,改建为机械冷库。

3.气调贮藏库。在苹果、梨和蒜薹等呼吸跃变型农产品主产区,建设气密性较高、可调节气体浓度和组分的气调贮藏库,配备碳分子筛制氮机、中空纤维膜制氮机、乙烯脱除器等专用气调设备,对商品附加值较高的产品进行气调贮藏。

4.预冷及配套设施设备。根据产品特性、市场发展和储运加工的实际需要,规模较大的设施,可配套建设强制通风预冷、差压预冷或真空预冷等固定式、移动式专用预冷设施,配备必要的称量、除土、清洗、分级、愈伤、检测、干制、包装、移动式皮带输送、信息采集、立体式货架、防雨防晒等设备以及新建贮藏设施专用的供配电设备。

  解读机关:县农业农村局

  咨询科室:科教与市场信息股

  联系电话:0562-5739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