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12日,县房产服务中心将《枞阳县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通过OA平台分别发送至各乡镇和县纪委监委、公安局、教体局、发改委、经信委、民政局、人社局、环保局、住建局、卫计委、规划局、财政局、农委、商务局、供销社、公管局、国土局、林业局、审计局、残联、税务局、公积金管理部等单位征求意见,同时在枞阳县政务公开网公告面向社会征求修改意见。截止2021年5月20日,未收到相关单位和社会人士相关修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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