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津镇烟花爆竹“打非”工作实施方案
为做好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违法犯罪行为(以下简称“打非”),吸取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事故教训,着力治理消除经营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安全隐患,不断强化烟花爆竹安全监管,结合我镇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执行新《安全生产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和“打击非法、规范合法”的方针,以镇村两级“打非”工作为重点,以落实安全责任制为核心,努力形成“镇村全面负责,部门依法监管,群众支持参与,社会公开监督”的工作格局,不断完善烟花爆竹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减少和杜绝事故发生,确保我镇烟花爆竹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目标:巩固现有“打非”成果,严防非法生产情况发生,坚决落实烟花爆竹零售点“两关闭”、“三严禁”“要求,依法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经营、非法运输、非法储存行为和预防烟花爆竹危爆事故的发生。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镇政府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镇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打非”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打非办”),办公地点设在镇安全办,镇安全办主任兼任“打非办”主任。派出所、安全办、市场监督所、供销社各抽调工作人员,负责日常“打非”工作。
三、时间安排
全镇烟花爆竹“打非”专项整治工作从2021年1月8日至2021年4月底,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动员和调查摸底阶段(2021年1月8日至1月30日)。各村(居)和镇直有关部门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进行全方位动员部署,运用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使“”打非”工作各项政策、措施家喻户晓,各村(居)对所辖行政区域内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的情况进行“地毯式”排查摸底,建立台账,突出问题要及时报镇打非办。努力营造“打非”工作的浓厚氛围。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1年1月8日至4月10日)。各村(居)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组织本村“打非”工作人员对非法违法经营行为集中整治。镇“打非”办对重点地区采取分批分时段、不定期的联合执法方式,严厉打击,重点整治。
(三)督查总结阶段(2021年4月11日至4月20日)。
镇政府将组织督查组逐村(居)进行督查验收,并对“打非”工作进行认真总结,查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建立完善“打非”工作长效机制。
四、职责分工
按照属地监管的原则,各村(居)负责本辖区的“打非”工作,各村(居)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分管负责人具体负责,镇直相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
镇“打非”领导小组:负责全镇烟花爆竹“打非”工作的组织领导;安排、部署烟花爆竹“打非”工作;研究解决“打非”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镇打非”办;负责制定全镇烟花爆竹“打非”工作方案,督促各村(居)和镇直有关部门切实履行“打非”工作职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全镇“打非”和宣传教育工作,组织有关部门查处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行为;落实镇政府和“打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各村(居):负责本地区的日常“打非”工作。负责落实“打非”工作各项责任措施,摸清底数并登记造册。
镇安全办:负责烟花爆竹综合监督管理,强化对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的安全监管,监督检查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负责对非法违规行为的行政处罚和查处烟花爆竹安全事故。
派出所:负责烟花爆竹公共安全管理。打击查处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行为,组织销毁依法没收的烟花爆竹成品等。对非法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市场监督所:负责烟花爆竹市场监管。依法查处无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的行为;依法查处侵犯或假冒他人商标的行为,依法查处非法印制烟花爆竹商标或假冒他人注册商标标识的行为,负责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监管。
五、“打非”内容和方法
“打非”内容: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生产、非法经营、非法运输、非法储存等行为,全面加强烟花爆竹危险物品的各环节监控,重点整治烟花爆竹各类安全隐患,有效防范事故的发生。
(一)全面排查。建立健全“镇负责,村为主,组落实”的“打非”工作机制,严格落实“科干包村、村干包组”的包保责任制。重点村要成立专业“打非”工作队伍,重点排查废弃厂房、民房、尚未投入使的的商住用房、出租房,对属于“两关闭”、“三严禁”的上一轮原烟花爆竹零售已取缔的经营户、烟花爆竹持证经营户和其他村组经营店作为重点排查对象。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不留盲区。
(二)彻底整治。各村(居)、各有关单位要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对前期摸排出的非法经营行为进行重拳打击。镇“打非”办将对重点村,重点经营户采取不定时、不定点的联合执法方式,用铁的手段,铁的措施,铁的心肠,铁的纪律对非法经营烟花爆竹行为进行严厉打击。打击处理要做到全天后,全覆盖。
(三)跟踪督查。为了确保此次专项行动取得实效,镇“打非”工作小组对全镇各村(居)进行全面督查,督查将采取抽查和暗访的方式,深入一线进行督查,重点督查各村(居)包保责任制落实情况,非法经营摸排和整治情况,各邻村结合部的排查和治理情况。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村(居)、各相关单位要进一步认识打击非法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的重要性,确保加强组织领导,定期召开会议,及时沟通情况,认真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镇安办、派出所、市场监督所、供销社等部门抽调人员督查、检查工作。各村(居)也要确定专人负责。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村(居)、相关单位要充分利用宣传栏、横幅、标语,加大宣传力度,宣传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的危险性和危害性,教育广大群众自觉抵制非法经营烟花爆竹行为。镇对检查、举报中发现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的要及时曝光非法违法行为,义津初级中学、义津中心学校要加大对学生的教育力度,让学生远离烟花爆竹、远离非法生产经营商户。设置举报信箱和举报电话(0562—3600041),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打非”工作的积极性合主动性。
(三)上下联动,形成合力。各村(居)、镇直有关单位要在政府统一领导下,建立长效机制,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形成合力。各村(居)要针对非法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的隐蔽性、流动性、长期性、反复性的特点,建立日常监管机制,具体要做到“六包一防”(包排查、包发现、包报告、包教育、包打击、包取缔、防反弹)做到旺季抓打击,淡季抓巩固,充分发挥村(居)的作用,采取镇干包村,村干包户的方式,落实日常监管责任人,对重点户实施一对一监管措施,实行镇、村、组三级干部包保责任制,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死角的安全监管责任网络。
(四)从严打击、落实责任。各村(居)、各镇直有关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明确工作任务,落实监管责任,加强沟通协作,从经营、储存、运输、销售等环节入手,加大“打非”工作力度。要把检查、清理、收缴和取缔、打击等工作结合起来,坚持堵源与截流并举,管理与打击并重,突出重点,形成合力,进一步提高联合执法水平。对烟花爆竹非法经营行为恶劣的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依法加强对涉嫌犯罪的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刑事责任追究的通知》(安监总局管[2012]116号)要求,及时移交公安、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严格奖惩,责任倒查。“打非”工作严格落实一把手问责制,镇政府将把此次烟花爆竹“打非”工作纳入安全生产年终目标考核,实行奖惩挂钩和责任倒查追究。对因日常监管不到位、管理责任不落实、打击非法经营烟花爆竹行为不力发生伤亡事故的,要坚决落实一把手问责制,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构成渎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