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安排,我镇起草了《浮山镇创建“信用乡镇”工作方案》,现征求公众意见。请根据实际提出修改意见,并于6月7日下午16:00前书面反馈至镇党政办。
联系电话:0562-2691201
附件:浮山镇创建“信用乡镇”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
2019年5月3日
浮山镇创建“信用乡镇”工作方案
为扎实推动枞阳县信用建设向纵深发展,加快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丰富美丽乡村建设内涵,做好乡村振兴金融服务工作,努力实现社会和谐、百姓富裕、信用良好、经济发展的金融生态环境,根据《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国发〔2014〕21号)和“金融生态县”创建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浮山镇创建“信用乡镇”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建设金融生态枞阳为目标,以开展银镇合作、创建信用镇村为载体,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开展“信用乡镇”创建工作,提高群众信用意识,全面优化农户、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融资环境,有效促进农村各类经济主体及时、方便、高效地获得信贷支持,形成企业满意、农民增收、银行发展的共赢局面,确保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快速有效推进。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政府领导、人行指导、农商银行等涉农金融机构主导原则。在县政府的领导下,镇政府组织发动辖区内全体农户积极参与“信用乡镇”创建活动;人民银行枞阳县支行指导督促枞阳农商银行等涉农金融机构与镇村开展“信用乡镇”共建活动;枞阳农商银行等涉农金融机构作为建立农户信用档案、评定“信用乡镇”的主导力量,积极发挥惠民、快捷、优质的金融服务功能作用,共同推进“信用乡镇”建设。
(二)坚持先清收、后创建的循序渐进原则。清收不良贷款是创建“信用乡镇”的基础与前提条件,农户的信用度和拖欠不良贷款是考核“信用乡镇”的两个重要指标。按照先清收不良贷款打造信用环境、再进行信用评级落实优惠政策的顺序抓创建,不搞形式主义,由点到面,稳步推进。
(三)坚持阳光操作、政策公开、贷款公开原则。提高创建工作透明度,公开“信用乡镇”创建标准、评定程序、优惠政策、信贷流程等有关规定,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开展创建活动,因地制宜,扎实推进,注重实效。
(四)坚持“三个结合”、服务优先原则。把银镇共建“信用乡镇”工作与金融支持服务“三农”、加强和创新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乡村振兴战略三方面有机结合起来,在农户信用信息采集更新、支农惠农政策安排、信贷支农投入、金融科技支持等方面政策倾斜、服务优先、手续从简,努力做到“信用乡镇”金融服务全覆盖。
三、创建目标
2019年度,镇政府探索建立“银镇合作”共建机制,力争使80%以上的农户达到信用标准,使农村信用环境明显改善,农民信用意识明显提高,农村信用体系基本健全,银农关系和谐融洽,金融运行效率大幅提高,农村金融发展稳健。同时,有效解决农户发展生产、经营、生活的资金需求,充分发挥农商银行支农主力军作用,形成以信用促进浮山镇经济发展的良好局面。
四、创建标准
1.农户金融意识较强,诚实守信,5个行政村农户经济档案调查建档面达100%,按期归还贷款的农户占全镇贷款农户总数的80%以上;
2.贷款质量高,镇村农户不良贷款率低;
3.镇村党员干部、村组集体无不良贷款,为他人担保的贷款具备履行连带还款能力;
4.积极开展宣传动员发动工作,有明确的创建规划和措施。
五、创建步骤
(一)动员宣传阶段(6—7月份)
1.制定方案。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创建“信用乡镇”工作目标任务和措施。
2.动员部署。组织召开创建“信用乡镇”工作动员会,部署创建工作目标、要求、步骤及具体措施等,形成统一领导、分工负责、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
3.宣传发动。通过下村入户宣传等形式,广泛宣传创建“信用乡镇”工作的目的意义及评定标准,使创建工作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努力营造一个“人人守信用,共同来致富”的良好社会信用环境。
(二)清收建档阶段(7—8月份)
1.镇村大力支持枞阳县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各项工作,协调解决有关问题,为“信用乡镇”创建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2.做好农户信用等级和“信用乡镇”的申报工作。镇政府督促村两委对照“信用乡镇”的评定条件,抓紧补缺补差,积极主动申报有关材料。镇政府根据工作部署,按要求向有关部门报送申报材料和有关创建进展情况。
3.建立农户信用信息档案库。枞阳农商银行等涉农金融机构充分利用人民银行农户信用信息系统,结合自身实际,逐户建立农户信用信息电子档案库。
(三)评级验收阶段(9月份)
对农户信用等级和“信用乡镇”评定实行动态管理,原则上每2年一次,对复评后未达标的“信用乡镇”予以摘牌。
1.申报。农户、村委会提出评定申请,填写评定申报表。农户申报内容包括户主姓名、家庭基本情况、经济收入状况、与枞阳农商银行等涉农金融机构发生借贷的情况、评定后保证做到的诚实守信行为等,村级汇总后报镇政府,镇政府签署意见后汇总报当地试点银行支行。“信用乡镇”的申报内容包括名称、借贷及信用环境的规划及措施等。
2.审核。银行对农户评定信用等级申请,在村干部的配合下,安排2人逐户进行资料审核、实地查看、现场拍照、户主面谈、邻居走访、村两委核实,初步评定信用等级。
3.认定。农户信用等级评定由其村委会推荐,并由镇政府签署推荐意见,枞阳农商银行等涉农金融机构参照农户信用等级和“信用乡镇”评定条件予以认定。在认定前,所有贷款户名单须在村部公告栏上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4.枞阳农商银行等涉农金融机构根据农户的信用评定等级,核定相应等级的信用贷款限额,建立台账并张榜公布,为发放信用贷款提供依据。枞阳农商银行等涉农金融机构对信用等级为优秀和较好的农户发放信用贷款;信用等级为一般及未达到信用等级的农户,不发放信用贷款,但可发放担保抵押贷款。
(四)总结授牌阶段(10月份)
经人民银行枞阳县支行和枞阳农商银行等涉农金融机构检查验收确认“信用乡镇”创建达标合格后,由枞阳农商银行等涉农金融机构与镇政府签订“银镇合作”协议,并举行“信用乡镇”授牌仪式暨信用乡镇创建工作经验介绍会,人民银行枞阳县支行颁发“银镇共建单位”牌匾,县政府颁发“信用乡镇”牌匾。
(五)政策落实阶段(授牌之日起)
自签订《银镇合作协议》并授牌之日起,枞阳农商银行等涉农金融机构即安排专职客户经理2人与“信用乡镇”对接联络,公开联系方式,于每周二定期在镇政府或各村部驻点办公,受理农户贷款申请、偿还、信息咨询等,及时提供金融服务,经镇、村推荐,对符合条件的,试点银行在2个工作日内负责办理到位,农户享受应有的信贷优惠政策。
六、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浮山镇创建“信用乡镇”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创建工作。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分析问题,总结经验,宣传典型,推广经验及全面评估验收工作。村两委、枞阳农商银行等涉农金融机构全力配合,落实实施方案。
(二)提高思想认识。各村要进一步提高对农村信用体系建设重要性的认识,根据总体创建目标,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创建计划,大力弘扬“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道德风尚,营造诚实守信的发展环境。
(三)建立长效机制。枞阳农商银行等涉农金融机构及其试点乡镇支行应与镇政府进一步加强协作,不定期开展交流,共同推进信用乡镇创建工作向纵深发展,建立健全银镇共建长效机制。
(四)强化宣传工作。通过新闻报道、张贴标语、发送宣传单、设置宣传台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创建“信用乡镇”的宣传工作,使广大农民了解创建工作的目的和重要意义,主动参与和支持创建工作,汇聚“信用乡镇”创建工作的强大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