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部门解读】 G330公路项目枞阳段土地及地上附着物(含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
一、文件制定背景及依据
因G330公路项目枞阳段工程建设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皖政〔2020〕32号)、《铜陵市人民政府关于枞阳县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调整的批复》(铜政秘〔2020〕64号)文件规定,结合我实县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二、制定的意义
G330公路项目枞阳段工程建需要。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关于印发G330公路项目枞阳段土地及地上附着物(含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的通知》由县征收中心起草,征求县直相关单位修改意见后,由县政府办印发。
四、工作目标
贯彻落实上级相关部门文件精神,保障G330公路建设顺利实施。
五、主要任务
为保障G330公路项目枞阳段工程建设顺利实施, 枞阳县人民政府决定对G330公路项目枞阳段工程项目涉及到的横埠镇、钱铺镇、白梅乡等三个乡镇规划划定红线范围内的区域内的土地及地上附着物(含房屋)进行征收。
六、创新举措
为保障被征收人的利益,依据《铜陵市人民政府关于枞阳县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调整的批复》,结合我县实际情况, 1、提高了征收补偿价格标准;2、多种征收补偿安置方式并用,供被征收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选择。
七、保障措施
成立G330公路建设项目指挥部,由分管县长任指挥长。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设在县交通局)。
解读单位:县土地和房屋征收中心
解读部门:法制股
解读人: 程友宏
联系电话:32107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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