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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0722003125642M/202205-00054 组配分类: 政府办文件
发布机构: 县水利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枞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枞阳县“十三五”期末存在实行 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发现问题 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号: 枞政办秘〔2022〕22号
成文日期: 2022-05-07 发布日期: 2022-05-07
有效性: 有效 咨询电话: 0562-3211610
枞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枞阳县“十三五”期末存在实行 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发现问题 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5-07 16:09 来源:县水利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文本下载

县政府有关单位:

根据《铜陵市实行最严重水资源管理制度暨落实国家节水行动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十三五”期末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结果的通报》(铜水资源〔2022〕1号)要求,制定《枞阳县“十三五”期末存在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发现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22年4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枞阳县“十三五”期末存在实行最严格水资源

管理制度考核发现问题整改工作方案

按照《铜陵市实行最严重水资源管理制度暨落实国家节水行动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十三五”期末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结果的通报》(铜水资源〔2022〕1号)要求,针对考核存在问题,制定本整改工作方案。

一、主要问题

铜陵市实行最严重水资源管理制度暨落实国家节水行动领导小组通报我县“十三五”期末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公共管网内计划用水下达率未达标,计划用水制度未落实到位;二是节水监督检查制度落实不好,年度监督检查次数较少,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整改不彻底;三是非常规水源利用率较低,再生水利用率未完全达标;四是节水宣传报道落实不力,每月未按要求报送节水信息;五是县级部门未制定并发文落实节水宣传教育计划、方案或措施;六是水资源费征收未全覆盖。

二、整改措施

(一)“公共管网内计划用水下达率未达标,计划用水制度未落实到位”问题整改:按铜陵市水利局铜陵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计划用水管理的通知》(铜水利函〔2020〕18号)要求,提高公共管网内计划用水下达率,落实计划用水制度。

1.对用水量年超过1万城镇公共管网内用水户进行调查统计,建立用水台帐和重点用水单位监控名录,实施重点用水单位在线监控和动态管理;(主体责任单位:县城乡住房建设局,配合部门:县水利局。整改时限:2022年5月底前)

2.制定实行计划用水管理工作制度,落实用水计划申报、核定、计划下达、用水预警等管理措施。(主体责任单位:县城乡住房建设局,配合部门:县水利局;整改时限:2022年5月底前)

(二)完善节水监督管理工作体制机制,加大督促指导工作力度。

3.建立节水监督检查工作机制,每季度组织开展一次节水监督检查,对用水计划执行情况增减幅度超过20%,及时了解情况,督促指导用水单位查找原因,采取相应措施。(主体责任单位:县水利局,配合部门:县城乡住房建设局,县经济和信息化局;整改时限:2022年6月底前完成工作机制建立,督促指导长期坚持)

4.对过去检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建立监督检查问题台帐,采取问题验收销号方式,确保问题整改彻底。(主体责任单位:县水利局,配合部门:县城乡住房建设局,县经济和信息化局;整改时限:2022年6月底前对过去检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复查、完成彻底整改)。

(三)按《国家节水行动铜陵市实施方案》要求,持续推进节水型社会和节水型城市建设,不断提高非常规水源和再生水利用率。

5.继续推进节水型单位、企业、小区建设,有条件单位建设雨水集蓄利用设施。(主体责任单位:县水利局,配合部门:县发展改革委、县城乡住房建设局,县经济和信息化局;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6.对新建小区、城市道路、公共绿地等建设项目配套建设雨水集蓄利用设施。(主体责任单位:县城乡住房建设局,配合部门:县发展改革委,县水利局;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7.把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作为有污水排放项目建设(技改)立项、施工方案审查的重要内容;对己建有污水排放企业督促建设再生水利用设施;在城区和经济开发区谋划建设再生水利用设施。(主体责任单位:县城乡住房建设局,配合部门:县发展改革委,县水利局,县生态环境分局;整改时限:长期坚持)

(四)加强节水宣传报道及信息报送工作。

8.县水利局水政水资源股负责节水宣传报道及信息报送工作,每月不少于一篇。(主体责任单位:县水利局,整改时限:立行立改)。

(五)加大节水宣传教育工作力度。

9.制定节水宣传教育方案,落实宣传经费,创新宣传方式,推进节水先进技术应用。(主体责任单位:县水利局,配合部门:县城乡住房建设局,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县教体局,县科技局,县财政局,县融媒体中心;整改时限:2022年6月底前完成“十四五”枞阳县节水宣传教育方案制定)

(六)开展水资源征收专项检查。

10.对缴费费单位开展全面行政检查,加快计量设施安装和计量设施维护管理,强化执法监督,依法足额征收水资源费。(主体责任单位:县水利局,配合部门:县财政局;整改时限:2022年6月底前)

三、保障措施

(一)贯彻“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新时代治水方针,落实节水行动实施方案,切实提高实行最严重水资源管理制度重要性认识,加强组织领导,保障整改工作开展。

(二)明确整改责任人员,落实整改工作任务,把整改工作抓严抓实,要确保按期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为我县“十四五”期间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打牢基础。





抄报:铜陵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暨落实国家节水行动领导小组。

抄送: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