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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县经开区 主题分类: 其它
名称: 开发区负责同志解读《枞阳县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 文号:
发布日期: 2018-04-16
有效性: 有效 咨询电话: 0562-3256058
开发区负责同志解读《枞阳县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18-04-16 15:17 来源:县经开区 浏览次数: 字体:[ ] 文本下载

一、起草的背景。2017年元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促进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7号),6月底省政府印发了《关于促进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皖政[2017]98号),并于8月4日召开全省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推进会。12月12日市政府出台了《关于促进全市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铜政[2017]61号)。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和省、市政府的文件精神,推进园区改革和创新发展工作,起草了“意见”。

二、主要内容。实施意见主要分为十一项(35条)。分别是:明确指导思想,把握基本原则,确定发展方向与目标;坚定“项目立园”,围绕培育壮大主导产业,狠抓招商引资工作;坚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园区企业“调转促”;坚持创新驱动,着力提升园区创新能力;坚持产城融合、绿色发展,着力优化园区综合承载能力;着力完善金融服务,充分发挥金融在实体经济中的血脉作用;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增强园区发展活力;促进要素保障,提升开发区保障能力;坚持“管理服务并重”,以高效优质服务安商招商;建立考核激励机制和强力推进落实等。将十一个大项38项具体工作形成了任务分工方案,落实了主要责任单位。这个意见,贯彻了国务院办公厅、省市政府相关文件精神,结合了枞阳实际,具有较强的指导性和操作性。

 

解读负责人:县经开区管委会副主任张炳应

咨询科室:县经开区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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