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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麒麟镇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镇长解读】关于印发《麒麟镇自建房和沿街门店“三合一”场所“小火亡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文号:
发布日期: 2021-09-11
有效性: 有效 咨询电话: 0562-3651083
【镇长解读】关于印发《麒麟镇自建房和沿街门店“三合一”场所“小火亡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1-09-11 09:53 来源:麒麟镇 浏览次数: 字体:[ ] 文本下载

解读人:麒麟镇镇长 王时明

 

现将政策解读如下:

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按照县《枞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枞阳县自建房和沿街门店“三合一”场所“小火亡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枞政办秘[2021]73号)文件要求,经麒麟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从即日起至10月31日,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农村地区自建房和沿街门店“三合一”场所“小火亡人”专项整治,特制定此工作方案。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为深刻吸取近期“小火亡人”教训,结合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全力推进农村地区自建房和沿街门店“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有效防范化解火灾风险。从即日起在我镇辖区内开展农村地区自建房和沿街门店“三合一”场所“小火亡人”专项整治行动,确保辖区内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

四、工作目标

结合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全力推进农村地区自建房和沿街门店“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有效防范化解火灾风险,确保全镇火灾形势持续平稳。

        五、主要内容

整治范围为全镇有经营业态的自建房和沿街门店“三合一”场所。依据消防法律、法规和有关技术标准,重点整治安全出口不畅通、防火分隔不到位、违规留宿住人、违规用火用电、违规使用易燃可燃彩钢板、违规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消防设施器材配备不到位等突出问题。

六、保障措施

成立麒麟镇自建房和沿街门店“三合一”场所“小火亡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七、下步工作安排

 一是高度重视 各村、各部门对当前的火灾形势要有充分的认识,从自身出发,加大工作力度,最大限度的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各村、各部门要结麒麟镇辖区实际,瞄准薄弱地区和环节,掌握辖区内“三合一”场所的状况,对排查发现的“三合一”场所分门别类开展整治。

二是严格执法 要严格按整治标准,对检查发现的“三合一场所,坚持发现一家、整治一家、合格一家。逾期拒不整改的,依据相关消防法律法规进行查处。对牵涉面广、整改难度大的区域性“三合一”场所,要提请政府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对无法整改、拒绝整改或虽经整改仍不合格的单位,要依法予以关闭取缔。

三是长效管理 各村、各部门要切实将“三合一”场所消防监管纳入日常工作范畴,加强定期检查,防止漏管失控。尤其是各街道所辖单位面广量大,应做好部署,通过“网格化”管理分片包干,开展清查;消防部门在做好清查工作的基础上,应加大对各街道的工作培训和指导,提供整改的技术支持。对现有的以及可能出现的、回潮的“三合一”场所建立重点监管“不放心”名单,加强定期回访。

四是广泛开展宣传积极营造声势 各村要通过电子屏、宣传横幅、张贴宣传资料等方式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和培训,努力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氛围。

 

解读负责人:麒麟镇镇长 王时明

咨询科室:麒麟镇党政办

联系方式:0562-36510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