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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县发改委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部门解读】县发改委:《枞阳县县级储备粮管理规定》的政策解读 文号:
发布日期: 2022-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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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解读】县发改委:《枞阳县县级储备粮管理规定》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2-04-25 09:14 来源:县发改委 浏览次数: 字体:[ ] 文本下载


 

一、决策的背景和依据

【背景】

1.习近平总书记指:我国是大国,必须具备同大国地位相符的储备实力和应急能力。中国人的饭碗任何时候都要牢牢端在自己手上,我们的饭碗应该主要装中国粮。

2.2019年5月,中央深改委第八次会议上审议通过《关于改革完善体制机制加强粮食储备安全管理的若干意见》,《意见》指出要改革完善粮食储备管理体制,健全粮食储备运行机制,强化内控管理和外部监督,加快构建更高层次、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可持续的粮食安全保障体系。

3.2021年9月27日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302号公布了《安徽省粮食储备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市、县人民政府可按照本《办法》要求制定市、县级政府储备的管理办法。

【依据】

1.《安徽省粮食储备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02号);

2.《安徽省政府储备粮食轮换管理办法》(皖粮粮联规〔2021〕3号);

3.《安徽省地方储备粮食仓储管理规定》(皖粮仓〔2021〕72号)。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贯彻落实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健全粮食管理制度,有利于充分发挥政府储备粮服务宏观调控、调节稳定市场、应对突发事件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提高区域粮食安全保障水平。

发挥地方储备粮“第一道防线”作用。进一步聚焦国家储备安全核心职能,突出政府储备的特点,结合县情,制定专门规定,实现我县政府储备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确保政府储备粮食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

压实粮食安全责任。进一步明确粮食和物资储备管理部门、财政部门、农业发展银行职责,压实承储企业主体责任。

高质量做好我县粮食储备工作。按照省要求,“十四五”期间我县地方政府储备的规模还将进一步增加。从质量看,为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对粮食储备质量的抽检力度持续增加,粮食储备质量管控日益重要。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省政府粮食安全决策部署,推动我县建设更加完善、更高质量、更可持续的储备粮管理机制。2021年12月,县发改委牵头起草了《枞阳县县级储备粮管理规定》(讨论稿),并向有关单位征求意见,经过多次讨论修改完善,2022年3月形成了《枞阳县县级储备粮管理规定》(送审稿),按规定通过合法合规性审查后,4月15日经县政府第5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4月24日印发了《枞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枞阳县县级储备粮管理规定的通知》(以下简称《规定》),进一步明确了各部门职责、轮换管理、费用管理、损耗处置等。

四、工作目标

进一步完善我县县级储备粮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保障政府储备安全,提升储备调控效能。

五、主要内容

根据《安徽省粮食储备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02号)、《安徽省政府储备粮食轮换管理办法》(皖粮粮联规〔2021〕3号)等规章和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规定。本规定所称县级储备粮,是指县人民政府储备的用于调节全县粮食供应总量稳定粮食市场,以及应对重大自然灾害或者其他突发事件等情况的粮食。县级储备粮轮换是指在保持储备规模不变的情况下,承储企业按照县下达的轮换计划,以符合国家粮食质量标准、食品安全标准和储备要求的当年产新粮替换库存粮食活动。《规定》共十一条,包含制定的目的依据、县级储备粮及轮换定义、适用范围、管理原则、职责分工、轮换管理、费用管理、损耗处置、法律责任、实施时效、解释权限等内容。

六、创新举措

增加了管理原则。强调政策性职能和经营性职能分开原则。

细化了各方职责。按照单位工作职责,对储备粮管理具体工作内容作了展开,便于实践中更好操作。

强化了轮换管理。进一步规范县级储备规模、品种核。细化地方政府储备收购、销售计划审批流程,坚持实行均衡轮换制度。规范储备粮轮换方式,增加了县级储备粮出入库质量检验制度,确保粮食质量完,善储备粮轮换期限规定。

明确了损耗处置及违反本规定追责情形。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安排

各有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细化工作举措,抓好《枞阳县县级储备粮管理规定》贯彻执行,确保我县县级储备粮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

 

解读机关:枞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咨询股室:粮食和物资储备股

联系方式:0562—5730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