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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枞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主题分类: 其它
名称: 【部门解读】枞阳经开区关于《枞阳经开区“僵尸企业”资产处置奖励办法》政策解读 文号:
发布日期: 2022-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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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解读】枞阳经开区关于《枞阳经开区“僵尸企业”资产处置奖励办法》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2-11-12 11:12 来源:县经开区 浏览次数: 字体:[ ] 文本下载

一、制定背景

鉴于近年来县经开区部分停产破产企业存在欠缴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的情况,且在司法处置和依法转让的过程中,被处置企业以及受让方经常提出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相关税收奖补问题,受让方新上产业项目后又往往不能如期入规,为切实做好税务征收以及“僵尸企业”资产盘活工作,有效增加县经开区财税收入,推进闲置低效资产有效盘活,支持产业项目迅速落地生效,制定《枞阳经开区“僵尸企业”资产处置奖励办法》。

二、制定依据

(1)《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僵尸企业”处置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铜经信运行〔2020〕167号)

(2)《中共枞阳县委  枞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大力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枞发〔2018〕25号)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一是组建工作专班。2022年9月上旬,县经开区成立了招商、财政、经发等部门工作人员参加的工作专班,开展“僵尸企业”资产处置情况调研,负责起草《枞阳经开区“僵尸企业”资产处置奖励办法(送审稿)》。

二是深入开展调研。2022年9月中旬,工作专班先后就企业现状、处置方式、政策支撑等重点内容进行了摸底排查和广泛调研,并与有关县直单位、企业进行了深入沟通,收集有关政策文件资料,开展调研座谈,听取意见建议。

三是草拟文件初稿。2022年9月下旬,在认真学习各级文件精神,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认真总结吸收近年来“僵尸企业”处置工作经验,结合园区实际,经过多次修改,起草了《枞阳经开区“僵尸企业”资产处置奖励办法(初稿)》。

四是征求部门意见。2022年10月上旬,县经开区将《枞阳经开区“僵尸企业”资产处置奖励办法(初稿)》报县政府办通过OA平台发送县法院、司法、税务、财政、自然资源和规划、经信等部门充分征求意见,并进行修改完善。

五是完成合法性审核。2022年10月下旬,县经开区将《枞阳经开区“僵尸企业”资产处置奖励办法(初稿)》报县司法局完成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并出具了审查意见书,最终形成《枞阳经开区“僵尸企业”资产处置奖励办法(送审稿)》。

四、工作目标

通过奖励办法的出台,实现园区“僵尸企业”加速清理,切实提升园区土地集约节约管理水平,推动园区发展活力进一步突显、发展质量进一步提升、发展效益进一步增强。

五、主要内容

《枞阳经开区“僵尸企业”资产处置奖励办法》主要分为3个部分,概括说来是“三个明确”:

一是明确资产范围。即:一是连续两年及以上停产、不具备偿债能力且复产无望的企业资产;二是不符合结构调整方向,设立5年以上,连年亏损,主要依赖政府补贴和银行续贷等方式维持生产经营,资产负债率连续三年100%及以上的企业资产。

二是明确处置要求。文件要求,要依法依规进行处置,及时缴纳前期欠缴及交易过程中产生的相关税费;资产处置的受让方拟新上的工业项目,需符合产业准入和县经开区产业发展定位;资产处置受让方拟新上的工业项目,需符合投资和产出的规定标准以及亩均效益评价的具体要求。

三是明确奖励政策。文件指出,对符合处置要求的对象,处置过户过程中所涉及税费形成的地方可用财力,全额奖励缴纳单位,奖励资金优先用于缴纳欠缴税费,奖励资金兑现时间为资产受让方(不含国有平台公司)新成立的工业企业成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后。

六、创新举措

文件的主要创新点,是从范围、目标、举措三个方面,提供了清晰的政策导向和行动指向,能够有效化解僵尸企业处置和改革遗留问题处理中短期资金供给不足和后期资产处置延滞的矛盾,使新引进项目及时落地见效。

七、下步工作

一是深刻认识清理“僵尸企业”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舆论引导,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对“僵尸企业”资产处置奖励办法政策解读,为顺利推进“僵尸企业”清理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二是区各相关部门对照自身职能,积极开展“僵尸企业”清理工作,及时总结分类处置过程中的好经验和好做法,通过以点带面、举一反三,以企业个案解决带动共性问题的突破,确保圆满完成园区“僵尸企业”清理盘活工作。

 

解读机关:枞阳经开区管委会

咨询科室(部门):企业服务局

电话:32256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