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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0722003125642M/202303-00020 组配分类: 规范性文件发布
发布机构: 枞阳县教体局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名称: 枞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枞阳县中小学闲置校园校舍处置方案的通知 文号: 枞政办秘〔2023〕8号
成文日期: 2023-03-03 发布日期: 2023-03-06
有效性: 有效 咨询电话: 0562-3211610
枞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枞阳县中小学闲置校园校舍处置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06 08:54 来源:枞阳县教体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枞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枞阳县中小学闲置校园校舍

处置方案的通知

枞政办秘〔20238

 

乡、镇人民政府,县经开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和直属单位

《枞阳县中小学闲置校园校舍处置方案》已经县政府第2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枞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33日       



枞阳县中小学闲置校园校舍处置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闲置校园校舍(以下简称闲置校园校舍)动态管理,有效盘活闲置资源,提高资产使用效益,结合枞阳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处置范围

在全县中小学布局调整中撤并停办的公办学校校园校舍,包括校园土地、建筑物及附属设施等闲置资产资源。

二、处置原则

(一)有效利用,教育优先。结合实际,科学研判闲置校园校舍处置方式,充分发挥闲置资源使用效益。具备使用价值的闲置校园校舍优先用于教育事业。

(二)依法处置,明确责任。闲置校园校舍处置应按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范履行决策和处置等程序、明确处置和管理等责任。

(三)动态管理,形成长效。实时监控属地校园校舍使用状况,动态掌握闲置校园校舍变动情况,健全完善闲置校园校舍排查、登记、处置、监管等长效机制。

三、处置方法

坚持因地制宜、因校施策,分区域分类型推动中小学闲置校园校舍处置,确保实现资产价值最大化。县教育部门要结合全县教育事业发展规划、中小学校布局调整等,综合研判闲置校园校舍处置方式,按照教育部门继续使用、教育部门不再使用两种类型进行分类处置。县平台公司要积极参与中小学闲置校园校舍处置,通过市场化方式盘活用好闲置资源,推动公司做大做强做优。

(一)教育部门继续使用。对短期内即可盘活调整用于教育事业其他方面的(如学前教育、职业教育、勤工俭学、实训基地、教师周转用房等),应按规定程序进行决策,明确闲置校园校舍再利用的时间表、路线图,履行必要的程序和手续后,抓好执行落实。对规划继续用于教育事业,但在短期内不需使用或不具备使用条件的,研究提出过渡的盘活使用方案,不得继续空置闲置,可采取出租、出借等临时处置方式,同时,出租应按照公平、公开、竞价原则公开招租,所得收益用于教育事业。

(二)教育部门不再使用。对教育部门确定不再继续使用的闲置校园校舍,在地块符合规划前提下(不符合规划的需要经批准纳入当地国土空间规划),由县教体局报县国资委同意后,对其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进行评估,地上资产与土地捆绑出让,地上资产由土地竞得人按评估价购买,收益纳入专项教育基金(资金),统筹用于全县教育事业发展;未能购买成功的可继续采取出租、出借等临时处置方式,所得收益用于全县教育事业发展。没有拍卖价值的,经教育部门同意后可按规定程序移交属地政府管理或处置。

四、动态管理

(一)全面核查。结合布局调整规划及学生入学情况,每年组织开展全县中小学校园校舍排查工作,掌握闲置校园校舍的数量、占地面积、建筑面积和土地性质等情况,登记学校名称、所在地等信息,结合实际、分类处置。在排查的同时,对仍由教育部门使用且已完成处置的原闲置校园校舍同步摸底,如重新出现闲置,应一并列入登记。

(二)建立台账。按照“一校一案”“一校一策”实行分类处置,实施动态管理,统筹推进原有和新增、教育部门继续使用和不再使用的闲置校园校舍处置工作,台账建立包含教育部门继续使用和教育部门不再使用两部分。对教育部门继续使用的,按照排查情况,建立包含学校名称、处置方式、计划完成时限、完成处置时间、实际使用情况等内容台账;对教育部门不再使用的,建立包含学校名称、处置方式、接收方、实际使用情况等内容台账,并同步更新处置利用情况。

(三)巩固成果。闲置校园校舍处置完成后,县教育部门要会同相关责任单位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结合的方式,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处置工作“回头看”。发现新情况、新变化及反弹回潮问题,要及时调整处置方案,防止出现再次闲置。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闲置校园校舍处置工作的重要性,全面加强闲置校园校舍处置工作组织领导,并结合实际,研究制定闲置校园校舍处置具体操作办法。

(二)加强监管。县教育部门要加强督查指导,及时掌握全县闲置校园校舍存量及处置情况,督促各校按照规范要求做好处置工作,并将闲置校园校舍处置情况纳入教育年度督查考核内容。

(三)严明纪律。严肃财经纪律和廉政纪律,按照规定原则和程序处置闲置校园校舍,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