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近几年,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学生外出就读人数增多,导致农村学校学生数急剧下降,为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合理规划和调整学校布局,我县因地制宜撤并了部分学校,形成了闲置的校园校舍。为加强和规范闲置校舍管理和利用,提高资源使用效益,按照《枞阳县国有资产处置实施方案的通知》(枞政办秘【2019】7号)、《枞阳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枞政办秘【2021】14号)等文件要求,目前我局拟将中小学闲置资产盘活,所得收益用于发展教育事业。
市委、县委县政府领导高度重视中小学闲置的校园校舍处置工作。2022年12月31日,丁纯书记在市政协代表《关于充分整合利用义安区闲置校舍资源的建议》批示:“各县区政府要积极作为,要盘活用好,切实发挥作用”;2023年1月4号,县政府领导批示“请县教体局组织调查,全面摸清我县闲置校舍资源相关情况,并提出初步意见报政府”;2023年元月6日,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在《转关于充分整合利用义安区闲置校舍资源的建议》上的批示:“县自规局做好配合,尽快完成调查工作并提出分类处置意见”。根据相关要求,我局及时上报《关于全县中小学闲置校园校舍处置有关问题的请示》(枞教体财〔2023〕3号),并广泛征求了各方面意见建议,初步拟定《枞阳县中小学闲置校园校舍处置意见》,请求政府审批。
二、制定意义
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闲置校园校舍的动态管理,盘活闲置资源,提高资产使用效益。
三、起草过程
《枞阳县中小学闲置校园校舍处置方案》文稿对接省市县文件并结合我县实际进行了修改完善,至今已完成了3个阶段工作。
(一)工作筹备阶段。2023年1月底,明确起草工作任务分工,系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论述,及《枞阳县国有资产处置实施方案的通知》(枞政办秘【2019】7号)、《枞阳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暂行 )的通知》(枞政办秘【2021】14号)等有关文件内容,重点梳理新表述、新要求,研讨文稿编制。
(二)文稿起草阶段。2023年2月上旬,编制形成《枞阳县中小学闲置校园校舍处置方案》(征求意见稿)。
(三)征求意见及完善阶段。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及时修订完善文稿,精心研商,确保科学。《枞阳县中小学闲置校园校舍处置方案》共收到0个单位反馈的意见建议0条,吸纳采用0条。
四、主要内容
由四大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为处置范围和原则。闲置校园校舍是指在中小学布局调整中撤并停办的公办学校校园校舍,包括校园土地、建筑物及附属设施等。处置原则为有效利用,教育优先;依法处置,明确责任;动态管理,形成长效。
第二部分为处置方式和方法。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教育事业发展规划、中小学校布局调整等因素,综合研判闲置校园校舍的处置方式,区分教育部门继续使用、教育部门不再使用两种类型进行分类处置。
第三部分为动态管理。每年县教体局将结合布局调整规划及学生入学情况,全面排查中小学校园校舍,建立包含教育部门继续使用和教育部门不再使用两部分台账;闲置校园校舍处置完成后,会同相关部门采用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处置工作“回头看”,巩固成果。
第四部分为工作要求。分为高度重视、加强监管、严明纪律三个方面提出要求。
五、创新举措
按照“一校一案”“一校一策”实行分类处置,实施动态管理,统筹推进原有和新增、教育部门继续使用和不再使用的闲置校园校舍处置工作。闲置校园校舍处置完成后,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结合的方式,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处置工作“回头看”。发现新情况、新变化及反弹回潮问题,要及时调整处置方案,防止出现再次闲置。
六、下一步举措
建立闲置校园校舍处置工作长效机制。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提高各校重视程度,巩固整改成效;统筹推进,强化部门联动,与当地城乡建设规划和民政、人口等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及项目工程相结合,统筹考虑,统一规划;健全机制,强化动态管理。制定有效管用的机制制度,巩固整改成果,强化动态清零;严格考核,强化落地见效。县教体局将加强对县区中小学闲置校园校舍处置工作的督查考核,将闲置校园校舍处置工作各项要求落细落实、落地见效。
政策发布单位:枞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政策咨询部门:枞阳县教育体育局
咨询电话:0562-3226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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