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解读】《枞阳县县属企业投融资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
近年来,随着国有企业改革深入推进,县属企业作为地方国有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投资和融资管理也逐渐得到了越来越多的关注。为规范企业投融资行为,防范经营风险,加强对国有资产的保护,枞阳县政府决定制定《枞阳县县属企业投融资管理办法》。
二、制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年第四次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
本办法的制定依据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枞阳县属企业实际情况,同时参考了其他地方的类似管理办法和最佳实践。
三、起草过程
(1)草拟文件初稿。2023年1月,在认真学习各级文件精神的基础上,结合县属国企实际,着手起草《枞阳县县属企业投融资管理办法》。经过多次修改,2月中下旬初步完成了文件起草工作。
(2)征求部门意见。2023年2月25日,县国资委就此《管理办法》召开了专题讨论会,县司法局、县审计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税务局和投发集团、正阳公司、农发公司、文旅公司相关负责人及经办人参会对此办法进行了讨论并提出意见。有关单位和企业对此办法进行了书面反馈,根据会议讨论情况及书面意见,对相关内容进行了修改完善。
(3)完成合法性审核。2023年2月26日,县财政局将《枞阳县县属企业投融资管理办法》送司法局进行司法审查,经审查,《枞阳县县属企业投融资管理办法》的形成过程符合法定程序,主要内容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和上级相关文件的规定。
本办法的起草由县国资委牵头,经过多次讨论和征求意见,结合县属企业的实际情况,最终形成了现行的《枞阳县县属企业投融资管理办法》。
四、工作目标
本办法的主要目标是规范县属企业的投融资行为,加强对国有资产的保护,防范经营风险。具体目标包括:完善投融资管理制度,严格投资管理程序,规范融资管理流程,建立投融资全过程风险管理体系,建立投资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规范责任追究机制等。
五、主要内容
本办法共分为六章,详细规定了县属企业的投资管理、融资管理、风险管理和责任追究等方面的要求,具体内容包括:
投资管理方面:县属企业投资重大项目在实施前必须要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经过企业科学论证过后报经县政府批准才可以。超过1000万元额度的项目投资、各类长期股权投资和非主业投资项目,都应该报经县政府批准。
融资管理方面:企业要严格融资程序,降低融资成本,防范融资风险。国有独资企业直接融资的情况,要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报县政府批准后才能实施。国有控股或国有实际控制企业融资,由股东会作出决议。
风险管理方面:县属企业应该要建立投融资全过程风险管理体系,县属企业原则上要保持对投资企业的控制权,参股企业不得放弃决策的否决权。
责任追究方面:企业违反本办法规定造成国有资产损失以及其他严重不良后果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六、创新举措
本办法的创新点主要体现在:
(一)严格限制县属企业自行决定重大投资和融资活动,提高政府对投融资活动的监管力度。
(二)明确规定县属企业原则上应当保持对投资企业的控制权,参股企业不得放弃决策的否决权,有利于保护国有资产。
(三)规定县属企业应当建立投融资全过程风险管理体系,加强对投融资风险的防范。
七、下步打算
枞阳县政府将认真贯彻落实本办法,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进一步完善投融资管理制度,规范企业投融资行为,加强对国有资产的保护,防范经营风险,促进县属企业健康发展。同时,县国资委将适时对本办法进行修订和完善,以适应县属企业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政策的变化。
解读机关:枞阳县国资委
咨询科室:枞阳县国资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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