枞阳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枞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县运管中心: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2年第32号),规范全县驾培市场秩序,促进驾培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共同研究制定了《枞阳县机动车驾驶培训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枞阳县交通运输局
枞 阳 县 公 安 局
2023年5月25日
枞阳县机动车驾驶培训市场专项整治
工
作 方 案
为规范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行为,维护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市场秩序,保护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驾培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全县驾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切实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突出重点、标本兼治,有效遏制驾培行业乱象滋生和蔓延,进一步规范我县驾培市场经营秩序,提高机动车驾驶培训质量,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从源头上减少和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二、重点任务
(一)治理驾培机构未按规定办理备案的行为
1.驾培机构原许可有效期已过未及时办理备案的;
2.未经备案的驾培机构分训点、报名点;
3.已经备案的驾培机构未按规定保持备案经营项目需具备的业务条件、备案事项与实际从事业务不一致的。
(二)治理驾培机构违规培训行为
1.未按全国统一的教学大纲进行培训的,培训学时和记录弄虚作假的,未按规定组织学员结业考核或者未按规定颁发《结业证书》的;
2.在未备案的教练场地开展场地驾驶培训的;
3.使用不符合规定的车辆从事教学活动的;
4.未按规定聘用教学人员从事教学活动的;
5.其它违规培训行为。
(三)查处侵犯学员利益的行为
1.教练员私自收取、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和个人代理收取学员培训费用的;
2.二次收费、重复收费,捆绑打包销售、巧立名目收费,诱导或变相强制学员消费的;
3.VIP 服务不规范,使普通班型学员公平、透明、平等的消费权利受到侵害的;
4.培训合同中暗藏“霸王条款”,培训合同签订双方权利和义务明显不对等,以及其它未按规定与学员签订培训合同的;
5.虚假广告、夸大宣传,以及虚假承诺未兑现的。
6.未按合同约定履行退费及其它义务的;
7.其它损害学员利益的行为。
三、整治措施
(一)建立驾培信息一体化监管服务体系,提高数字化监管能力
1.推动驾培机构计时培训系统的遴选和应用。为贯彻落实《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要求,强化培训学时监管,对未安装和使用计时培训系统的驾培机构,限定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计时培训系统的遴选和应用,督促驾培机构按纲施训,严格落实培训学时要求。(县运管中心)
2.加快驾驶员培训公众服务平台建设工作。进一步扩大驾培市场管理和服务信息的公开透明度,推动形成全社会参与治理新机制,努力实现驾培开放式管理和服务的新格局。(县运管中心)
3.引入驾驶培训费资金第三方平台托管模式。进一步加强对培训资金的监管,有效防范和化解驾培市场风险,解决当前学员退费难等行业热点、难点问题。(县运管中心)
4.加强计时培训系统与考试系统的联网对接。适时成立计时培训系统与考试系统联网对接工作专班,推动计时培训系统与考试系统无缝对接,尽快实现驾驶培训与考试信息共享,确保培训与考试有效衔接。(县运管中心、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二)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力度,形成严管整治的高压态势
1.开展一次针对备案情况的全面核查和治理。对全县驾培机构及其分训场地联合开展一次全面核查和治理工作,核查时严格做到标准统一、流程统一、尺度统一,核查结果公开透明。经核查不符合备案要求及条件,责令限期一个月整改。经整改仍不符合备案要求及条件的,对其实施行政处罚,同时公安交警部门根据抄送结果对其实施联合惩戒措施。(县运管中心、县交通综合执法大队)
2.开展一次针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全面摸排和整治。针对驾培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开展一次联合摸排和整治行动。摸排整治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治工作进度清单,实行公开挂牌督办,严厉打击惩治、根治乱象顽疾,形成“严惩一家、震慑一片”的强大舆论效果。对涉嫌侵犯学员利益行为的,除依法查处外同时抄告市场监管部门作进一步处理。(县交通综合执法大队、县运管中心)
3.组织召开一场约谈会议。对于问题突出、群众投诉率高的驾培机构,联合组织召开一场集中警示约谈会,通报警示企业存在的突出问题,积极宣传政策法规规定,严正告诫企业尽快采取措施进行整改,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县运管中心、县交通综合执法大队)
4.曝光一批典型案例。认真梳理筛选整治过程中具有普遍性和教育意义的反面典型案例,通过宣传手册、海报、网络公开曝光一批损害学员利益等违法违规典型案例,正面宣传整治成效,让违法违规者接受社会公众的检视和监督,促进其增强对法律法规的敬畏之情,加强正面舆论引导的教育效果。(县交通综合执法大队、县运管中心)
5.公布一张企业名单。在门户网站公布合规驾培机构名称、
法定代表人、经营场所、培训车型、教练场地等信息,并同步抄送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供社会查询和监督。(县运管中心)
6.培育一批标杆企业。强化帮扶指导和对接服务,着力培育一批驾培行业标杆企业。通过组织召开全县驾培行业现场交流会,推广其在培训、管理和服务等方面的经验做法,引领行业提升服务品质。(县运管中心)
(三)建立健全行业管理制度和标准规范,完善市场监督制约机制
1.围绕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和管理制度规范建设要求,起草制定行业信用评价、投诉率排行、考核考评、企业信息报备、教练员认证登记等较完整的制度规范,建立信息公开披露机制,强化制度的约束力和执行力,不断提升驾培行业管理的规范化。(县运管中心)
2.起草制定全县统一的驾驶培训合同范本,不断规范培训合同订立行为,维护消费者公平对等的消费权益。(县运管中心)
3.制定道路训练通行规则,科学指定若干条实际训练道路,
明确训练通行时间,便于各驾培机构教学组织管理,提高实际道路训练效果,同时强化教练车道路交通安全监管,确保实际道路训练交通安全。(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四)推进市场整合步伐,不断促进行业转型升级
积极引导驾培机构通过整合联合等方式,有效整合市场资源,优化资源配置,引导驾培行业集约化、规模化发展,彻底改变“小弱散”的市场现状,不断促进行业转型升级。(县运管中心)
四、整治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 2023年5月底)
召开整治动员工作会议,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载体广泛宣传,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群众和媒体的监督,为专项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各驾培机构要及时传达整治工作会议精神,立即对照本方案中的整治内容,逐条逐项进行自查,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在最短时间内完成整改。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3年6月至8月)
各单位、各部门各司其职、积极联动,对全市驾培市场开展全覆盖拉网式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对于整治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实行对账销号、动态清零,做到发现一起、纠正一起、处罚一起。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3 年 9 月至 2024 年 4 月)
扎实推进各项重点工作落地见效,及时总结专项整治中好经验、好做法,健全完善驾培行业治理调查、监测、处理、反馈等闭环机制,巩固成果、确保长效。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交通运输局分管领导任组长,
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县交通综合执法大队、县运管中心分管负责人、局综合股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县交通综合执法大队、县运管中心相关股室、中队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不断细化工作方案,明确目标、压实责任、强化措施,保障各项整治任务顺利有效推进。要按照县级统筹、属地管理的原则,组织开展辖区驾培市场专项整治工作。
(二)强化问责问效。建立专项整治工作巡查督导和责任追究机制,对整治工作不力、搞形式走过场、推诿扯皮、落实不到位、效果不明显等情况,将依法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
(三)加强协调联动。建立监管协作、综合执法和联合惩戒工作机制,加强部门联动,实现信息及时、充分、有效共享,主动参与、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整治工作合力。
(四)强化经费保障。加大对人员力量、信息化建设和执法经费等方面的投入,按照职能分工,落实责任分摊,将相关经费纳入年度经费预算,统筹推进各项专项整治任务经费投入,为整治提升行动提供坚实可靠的资金保障。
(五)强化信息报送。高度重视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的信息报送,明确专人负责,及时报送工作进展情况,总结经验做法,分享典型案例。集中整治阶段,县交通综合执法大队、县运管中心向局综合股每月上报整治统计报表。2023 年 8 月 15日、2023 年 12 月 15 日、2024年4 月15 日前,分别报送阶段性工作小结。
附件:1. 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备案排查治理统计表
2. 驾培市场专项整治查处情况月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