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一度的高中考即将来临,县政府办5月30日印发了《关于加强高考和中考期间噪声监督管理的通告》,该文件由县生态环境分局代为起草,现该局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胡海彬就该通告进行解读,具体如下:
一、制定意义
202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简称“高考”)、安徽省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简称“中考”)即将来临,为加强高、中考期间噪声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噪声扰民,保证广大高、中考学生有一个安静的学习、休息和考试环境。
二、主要内容
高考、中考期间(6月1日至6月17日),禁止进行生产噪声超标和扰民的建筑施工作业。除抢修、抢险外,禁止夜间22时至次日6时及中午12时至下午14时进行各类产生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
在高考(6月7日-8日)、中考(6月14日-17日)考试期间内,凡设有考场和考生休息场所周边的所有建筑工地,必须停止一切产生噪声污染的施工作业。
禁止金属加工业、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露天卡拉 OK 、夜间进行土石方施工等进行生产噪声超标和扰民的加工作业及娱乐活动。严格限制使用高音喇叭、禁止湖滨广场大屏幕营运,严格控制机动车辆喇叭等社会噪声扰民。
三、保障措施
各监督单位应严格按照本通告的相关规定,按照各自职责范围,各司其职、分工负责,紧密配合、积极作为,制定落实相应的工作措施。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从严处理。
解读人及咨询电话
如对通告有不解之处,请咨询枞阳县生态环境分局。
咨询部门: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电话:3236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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