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民委员会、镇直有关单位,各中小学和幼儿园:
暑期将至,随着气温升高,学生户外活动增多,中小学生溺水事故进入多发期和易发期。为切实维护中小学生生命安全,最大限度减少各类意外安全事故的发生,结合我镇实际,就我镇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强化思想认识。天气渐热,中小学生溺水事故进入高发期,镇各行政村、镇直各有关单位,要站在“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高度,把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工作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成立横埠镇预防中小学生防溺水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联系村科干包保联系机制,各包保联系村、学校的科干每月带队赴包保点开展督导检查,确保中小学生的生命安全。
二、进一步压实水域看管责任。在当前中小学生普遍不具备游泳技能的情况下,“管住人、看好水”是防溺水最务实、最管用的措施,各村负责全面摸清辖区各类水域数量,明确权属主体,不明确的指定管辖,并对辖区水域看管负主体责任,组建专门的水域看管队伍,4月中旬至10月上旬负责所属水域看管,在午休、放学后、周末、节假日、暑期等重点时段进行死看硬守。水域权属主体单位负责水域安全基础设施建设,查清所属水域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到位,并于4月底前完成警示标牌(标明水深、危险程度、责任单位、责任人、紧急救援电话等)、救生圈、救生绳、救生杆等设备配置以及必要的防护栏设置。
三、进一步压实学生看管责任。学校、学生家长(或监护人)是学生教育看管的直接责任主体(人)。学校要建立校领导、班主任、学科老师结对包保制度,将每名学生包保到人,并定期对包保责任人履职情况进行督查。包保责任人要按规定落实教育、提醒、监护等工作。学生家长(或监护人)是学生非在校期间安全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担负起学生安全监护职责。对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的家长(或监护人),公安机关要依法予以训诫,并责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
四、进一步强化宣传教育。学校要以班级为单位,每天放学前1分钟、每周放学前5分钟、节假日前30分钟对学生进行防溺水教育和安全警示教育;校园醒目位置要张贴一批主题宣传画报;校园广播要循环播放防溺水“六不”提醒语音;校园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提醒字幕。各村要在主要交通路口、各类水域、人群密集场所等悬挂防溺水宣传标语,设立宣传板报、警示标牌等;在高温天气以及暑期、节假日、周末、午休、放学后等溺水高发时段,应急广播或流动广播要循环播报警示提醒。
五、进一步完善家校社协同共管机制。学校要在4月底前召开一次防溺水专题家长会,对学生家长(或监护人)进行防溺水工作培训,并持续通过家访、电话、短信、微信等形式,经常性提醒家长(或监护人)加强看护。各村委会要组织人员深入辖区内每名学生家庭,通过面对面谈心谈话等方式,了解学生、家长(或监护人)防溺水知识知晓度以及家庭责任落实情况,常态化督促家长履行监护职责。学校、村委会要于一周内全面摸清农村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单亲家庭、重组家庭等特殊情况学生,对无监护能力或监护能力较弱的祖辈监护人要重点予以关注,加强走访帮扶,协助做好家庭监护。
六、进一步建立清单化管理制度。各村要建立辖区水域权属主体责任清单,明确每个水域责任单位。水域权属主体单位要建立所属水域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化解清单,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各村委会要建立辖区水域看管人员责任清单,明确每个水域看管责任人;学校要建立学生包保责任清单;村委员会要建立学生监护人责任清单;镇预防中小学生防溺水工作领导小组建立领导班子成员分片包保责任清单。以上清单作为督查考核、事件倒查、追责问责的重要依据。
七、进一步推进科技防溺水。鼓励坚持人防、技防相结合,因地制宜在各类水域,特别是江河、水库、当家塘等水域面积大的区域安装防溺水高清监控摄像,建设防溺水监测预警系统,通过智能人脸识别、同步通报村居、同步语音劝返,提高水域监管时效性。
八、进一步要强化督促检查。各村、各单位和各学校要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条块结合”和“谁主管、谁负责”及“一岗双责”要求,建立健全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镇政府将紧紧围绕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工作,成立专项督查组,加强督导和检查,确保预防溺水工作机制健全、任务明确、措施到位。对因预防不力、工作不到位造成学生溺水等意外伤亡事故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附件1:横埠镇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枞阳县横埠镇人民政府
2023年4月28日
附件1:
横埠镇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一、村委会职责
1、加强水域排查:要对辖区内水域统一编号,建立台账,明确权属主体,不明确的指定管辖,严格落实水域看管负主体责任,确保辖区内无防溺水监管盲点。
2、加强隐患整改:查清所属水域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到位,并于4月底前完成警示标牌(标明水深、危险程度、责任单位、责任人、紧急救援电话等)、救生圈、救生绳、救生杆等设备配置以及必要的防护栏设置。
3、摸清中小学生底数。全面摸清农村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单亲家庭、重组家庭等特殊情况学生,登记造册建立台账。
4、重点宣传:在村主要交通要道、主要公众场所、主要涉水口及易发溺水事故地段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利用村级广播等进行广泛宣传。采取定期召开组干部会议、进村入户和进辖区企业开展宣传等多种形式,要求辖区各企业加强对外来务工人员和留守儿童监护人的安全教育,提高外来务工人员和留守儿童监护人的监护意识,督促家长切实担负起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责任。
5、加强巡查:组织巡逻队在辖区内水域开展日常巡查和监督,切实做到人员到位、巡查到位、监督到位,实现辖区内水域日常巡查全覆盖,及时劝阻中小学生涉水行为。在巡查过程中,要加强重点时期(每年4中旬—10月份的节假日,暑假期间每日)和重点时段(每天的8:00—18:00)的巡查力度,并建立通报制度,及时将发现和劝阻情况通报给中小学生所在学校,以便及时督促提醒家长(监护人),及时教育和监护中小学生。
6.意外处理:及时发现和报告溺水事故,组织抢救。
二、中学、小学、幼儿园职责
镇中心学校、横埠初级中学要在全镇范围内学校和幼儿园认真组织开展预防溺水宣传教育工作。利用校园广播、墙报、黑板报、宣传栏、安全教育平台APP、悬挂宣传标语等,广泛宣传预防溺水安全知识和呼救、自救、互救技巧。镇中心学校、横埠初级中学以“珍爱生命,预防溺水”为主题,在全镇范围内学校和幼儿园广泛开展
“九个一”教育宣传活动 。
1、各学校、幼儿园上一堂预防溺水专题教育课。各校可通过形式多样开展中小学生防溺水安全教育,教育中小学生儿童在脱离学校和家长监管下,做到“四不一举报”:即不到水边游玩、不下河洗澡、不盲目涉水过河、不擅自下水施救(特别要教育学生遇到同伴溺水时不要手拉手盲目施救),遇见中小学生下河洗澡要迅速向家长、学校或直接拨打 110进行报警。
2、节假日前集中开展一次安全教育。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在五一节、端午节、六一儿童节和暑假等节假日前集中开展一次30分钟的安全教育,做到节假日前反复讲,教育学生在节假日注意防范安全。
3、组织一次安全知识竞赛或展板宣传活动。各校充分利用墙报、宣传栏等以普及游泳知识,以典型事例教育警示学生,切实增强学生防溺水意识和正确施救方法。
4、召开一次“预防溺水”主题教育家长会。4月底召开一次主题家长或监护人会议,进一步明确学生家长或监护人的监护教育责任,要求家长密切配合学校做好学生防溺水工作,切实做好节假日安全监管工作。
5、开展一次家长专访活动。各校要组织一次节假日,尤其是暑假安全教育大家访活动,学校要动员全体教师参与,分组包片,认真做好家访记录。
6、印发一份《致全镇中小学生家长一封信》和悬挂一幅预防溺水宣传横幅。加强与家长的联系,向家长通报学校上下学和放假、开学的时间,以及学生应遵守的事项等,要求家长务必履行监护人安全监管责任
。各校要在校门口教学楼悬挂一幅宣传横幅,时时提醒学生注意防溺水安全。
7、布置一篇防溺水家庭作业。各校就中小学生儿童防溺水安全基本知识,布置一篇家庭作业,家庭作业在家长签字后集中收归存档。
8、建立每日每周一次专题教育制度。学校以班级为单位,每日每周一次安全提醒制度。做到平时天天讲,周周说,每天放学前1分钟、每周放学前5分钟开展防溺水和安全提示教育。
9、开展一次学生防溺水集体签名和宣誓活动,强化学生自我管理和约束能力。加强对重点人群、重点时段的安全管理。要求各学校一要加强对上、下学途中的防溺水警示教育,对上下学经过水域较多且年龄较小的学生,学校要督促家长接送;二要加强学生午间管理,时刻关注学生动向,严
防在午间休息时离校游泳;三要建立请销假登记制度和家长联系制度,要求班主任切实负起安全管理责任,加强在校学生的日常管理。各校要配合村委会共同督促家长等监护人切实发挥监护作用,承担教育管理职责。
三、部门职责
1.党政办:负责制定预防溺水工作实施方案,建立联动机制;与相关部门对接,组织开展相关宣传活动;督促学校全面开展家访活动,及时通报事故发生相关信息;负责组织协调溺水事故抢救用车及后勤保障工作。
2.应急办:负责对各村、各单位、各部门、各施工单位落实溺水防控安全措施进行专项检查,督促各村对辖区内重点水域设立警示标牌,对存在隐患的督促及时整改到位。负责督促检查各村防溺水日巡查工作开展;负责督促各施工单位对施工形成的危险水坑、水池进行回填,无法回填的设立隔离带和警示标牌。
3.卫生院职责:开展防溺水宣传教育活动。组织防溺水自救、互救等急救知识技能演练;协同村、校开展溺水急救培训。及时参与溺水事故抢救工作。
4.妇联:负责组织开展妇女儿童防溺水安全教育,重点与留守儿童母亲建立联系,告知其担负起法定监护人义务,充分发挥留守儿童之家作用。
5.团委:负责组织各类志愿者开展防溺水结对帮扶活动;配合村(社区)、学校、监护人做好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工作。
6.关工委:负责组织“五老”人员积极参与防溺水宣传教育、监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