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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枞阳县农业农村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新闻发布会解读】2023年枞阳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新闻发布会解读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7-18
有效性: 有效 咨询电话: 0562-5756227
【新闻发布会解读】2023年枞阳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新闻发布会解读
发布时间:2023-07-18 09:27 来源:县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文本下载

2023年枞阳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

新闻发布会

 

一、发布时间:2023年7月18日上午8点30分

二、发布地点:枞阳县农业农村局四楼会议室

三、主题主办

主题名称:2023年枞阳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新闻发布会

主办单位:枞阳县农业农村局

四、发布会主持人和发布人

人:王宜将

人:杨杰、王宜将、吴小光

五、出席媒体

中安在线、铜陵日报-枞阳新闻周刊、枞阳在线网站、枞阳广播电视台、枞阳政府网、枞阳网等。

六、议程

(一)宣读新闻发布会发布词;

(二)介绍我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工作开展情况;

(三)答记者问。 


七、主持词

 

2023年枞阳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

新闻发布会主持词

 

女士们、先生们、各位媒体界的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

今天,我们在这里举行2023年枞阳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新闻发布会,在主席台就座的领导有: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杨杰同志,县农业农村局农村合作经济指导股股长王宜将同志,县农业农村局乡村产业发展股股长吴小光同志。

参加今天新闻发布会的媒体有:

中安在线、铜陵日报-枞阳新闻周刊、枞阳在线网站、枞阳广播电视台、枞阳政府网、枞阳网等。

首先衷心地感谢社会各界对我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工作的关注和支持,也对大家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

下面,请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杨杰同志宣读枞阳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新闻发布会发布词,并就我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介绍。

 


八、通稿

 

枞阳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

新闻发布会发布词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杨杰

 

新闻界的朋友们:

大家好!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新闻发布会。首先,我谨代表县农业农村局向各位媒体朋友莅临新闻发布会表示热烈欢迎!向一直以来关心支持我县农业农村工作的社会各界表示衷心感谢!根据我县2023年县政府信息公开新闻发布会安排,现就枞阳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工作情况进行介绍:

一、发展现状

全县以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为总抓手,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按照“立龙头建基地、创品牌拓市场、补短板促融合、稳粮食保供给”的工作思路,着力培育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一是经营主体数量质量同步增长。截止2022年全县家庭农场1845个,当年新增284个;农民专业合作社666个,当年新增9个;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206个;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108个,其中省级龙头企业14个,市级龙头企业94个;省级示范家庭农场36个,市级示范家庭农场72个,县级示范家庭农场144个,当年新增109个;国家级示范社3个、省级示范社2个、市级示范社15个,县级示范社17个,当年新增4个。

二是经营主体呈现区域特色化趋势。近年来通过特色种养业六大“万千工程”实施,以枞阳白茶为代表的特色产业发展势头强劲。丘陵山岗区主要发展白茶、水果、苗木花卉、畜禽;圩畈及沿江区主要发展优质粮油、蔬菜;沿湖区主要发展水产、水禽。全县白茶种植面积2.8万亩、稻虾综合种养面积8.6万亩、水果种植面积0.6万亩、中药材种植面积0.5万亩,农业产业区域布局更加优化。

三是经营主体服务带动作用更加明显。2022年底,全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农户17.8万户,农户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组织中增加收入1.98亿元,户均增收1112元;解决农村劳动力2.4万人就业(季节性临时用工1.6万人),农民工获工资福利收入2.4亿元。开展社会化服务直接服务小农户户数1.8413万户,服务小农户面积3.09万亩,减少小农户农业生产成本支出380万元。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带动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二、主要做法

(一)抓经营主体培育,推动联合发展。立足枞阳农业实际,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以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分工协作为前提,以规模经营为依托,以利益联结为纽带,结成一批一体化农业经营组织联盟,实现了“企业围绕市场转”“合作社围绕农户转”“农户围绕企业转”的联合经营模式,全县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省级示范10个、市级示范1个。

(二)完善财政金融政策,加大扶持力度。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2018年以来,中央、省、市累计扶持、奖补资金超1890万元,用以支持我县各类合作社、产业集群、规上农产品加工领军企业发展。大力推广“劝耕贷”,为741个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3.7亿元贷款担保,2020年贴息资金170.5万元,解决了经营主体在资金投入上的困难,获国家农担公司充分肯定。2022年国元保险枞阳支公司共承保农业保险4528.36万元,其中为种植业经营主体共承保作物63.86万亩,养殖业经营主体承保5.58万头,为承保种植业规模经营主体赔付6316.59万元。2022年共为431个经营主体发放购买农机具补贴共1005.99万元。

(三)开展培训指导,强化人才支撑。2017年开始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培训计划,中央和省财政每年投入60万元左右,年培训新型农业经营主体200人,通过乡(镇)村遴选培育农业产业发展带头人53人。积极组织经营主体参加部省级开展的“头雁”和“耕耘者”人才培养计划,目前在册学员16人。同时根据新型经营主体带动发展的不同类别需求,我县遴选了具备理论和实践经验的技术专家,组成种植、畜牧、水产三个技术培训指导组,分别在春、秋两季对新型经营主体进行培训指导,着力育强一批懂技能、会管理、知信息技术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现代农业发展提供人力资源。

(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业生产条件依法规范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耕地流转率66%全力攻坚农业基础设施短板,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等项目的推进力度,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打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建设高标准农田项目通道。目前共有4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其中2022年枞阳县钱桥镇大塘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设面积300亩,总投资86.47万元,其中主体自筹资金18.97万元。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提升了农业综合竞争力。截止2022年底全县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67.67万亩、“最后一公里”治理27.7万亩,占全县耕地总面积的88.5%、40.7%,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经营农业生产提供了良好的基础。

(五)聚焦长三角市场,打造优质农产品基地。全面实施安徽省“158”行动计划,推动优质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扩规提标,目前安徽旭阳粮食产业化联合体的糯稻种植与加工基地、枞阳县白荡湖生态渔业公司的水产品养殖与加工基地、安徽省官山生态农业发展公司的白茶种植与加工基地、枞阳县禽业有限公司的蛋鸭养殖与加工基地、安徽胡氏食品公司的豆制品加工基地、安徽大帆食品有限公司肉制品加工基地等6个基地已成功创建安徽省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

(六)实施农产品品牌化,提升农产品影响力。加大农产品“三品一标”认证,目前获得农产品“三品”认证产品119个,获得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保护产品)4个(枞阳黑猪、枞阳媒鸭、枞阳大闸蟹、枞阳萝卜)。积极组织申报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2022年枞阳白茶入选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大力发展“一村一品”专业村,目前已创建国家“一村一品”示范村4个(麒麟新安村、官埠桥官山村、雨坛新塘村、麒麟岱鳌村),省级“一村一品”示范村9个。每年组织枞阳名优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参加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中国绿色食品博览会、中国安徽名优农产品暨农业产业化上海交易会等高水平展会,有效推动我县名优农产品与国内外大市场的对接,促进农产品拓展销路和招商引资、引智,不断提升枞阳名优农产品市场占有率和品牌影响力。

(七)延伸产业链,推动三产融合发展。实施乡村振兴旅游富民示范工程,把美丽乡村、产业布局、文化旅游等有机“融在一起”,因地制宜发展采摘观光农业、休闲养生农业、农耕文化体验展示等新产品。积极创建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园区,累计创建省级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园区1个、市级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点16个,真正做好文旅融合富民文章。推进互联网+现代农业,鼓励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开展农产品线上交易,2022年全县电商销售农产品6.9亿元,增长23.5%

三、下一步计划

下一步,我局将会同有关部门,继续抓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有关政策文件的贯彻落实,加强政策激励支持,充分调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积极性,引导他们延长产业链、价值链;加强信贷保险支持,提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应对自然和市场等风险的能力,积极引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持续发展。

 

 

九、答记者问

主持人:下面,我们把时间交给在场的记者朋友们,欢迎大家提问。

问题一:请问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如何申报示范?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一)申报条件

1)县示范家庭农场评定标准

1、依法登记设立,正常运营2年以上。

2、达到一定规模。

3、畜牧业需提供《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

4、土地流转年限5年以上,林场经营的土地权属清楚、协议完备,土地流转期限不低于20年。

5、按时报送上年年报公示信息,未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6、没有被有关部门列入失信名单。

2)县农民合作社示范社评定标准

1、依法登记设立,正常运转2年以上。

2、种植类土地流转年限5年以上,林场经营的土地权属清楚、协议完备,土地流转期限不低于20年。

3、合作社拥有成员10人以上。

(二)申报、核查及评定程序

各乡镇要对照县示范评选条件和创建标准,组织符合条件的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自主申报,并对申报主体及其申报材料进行真实性核查,符合申报条件的上报县农业农村局进行认定。县级每年申报一次。

问题二:请问龙头企业如何申报示范?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一)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申报程序:省级龙头企业原则上每2年评审一次,具体申报评审以当年省文件为准。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可根据当年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条件,准备申报材料,由各乡镇组织申报;县农业农村局根据乡镇申报情况形成初步意见,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经集体研究同意,报市农业农村局;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初审,初审合格的报省农业农村厅;省农业农村厅委托第三方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对各地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形成审核报告,确定新一轮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名单并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由省农业产业化工作指导委员会公布新一轮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名单。

(二)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申报程序:市级龙头企业原则上每2年评审一次,具体申报评审以当年市文件为准。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可根据当年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条件,准备申报材料,由各乡镇组织申报;县农业农村局根据乡镇申报情况形成初步意见,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经集体研究同意,报市农业农村局;市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对各县、区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现场核查,拟确定新一轮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名单并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由市农业产业化指导委员会公布新一轮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名单。

问题三:请问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有哪些扶持政策?

(一)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设施,从源头加快解决农产品出村进城“最初一公里”问题。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现代农业产业园和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基础建设。鼓励有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实施农村土地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农技推广、农业社会化服务、现代农业产业园等涉农项目。

(二)完善财政金融保险政策。统筹整合资金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支持力度,支持安排符合条件的经营主体作为项目申报和实施主体参与涉农项目建设。2018年以来,中央、省、市累计扶持、奖补资金超1890万元,用以支持我县各类合作社、产业集群、规上农产品加工领军企业发展。出台了《枞阳县农业信贷融资担保工作和机构建设实施方案》,大力推广“劝耕贷”。推进政策性农业保险“提标、扩面、增品”,进一步加大保费补贴力度,强化农业保险保障支撑。

(三)落实用地用电政策。在安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时,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支持力度,保障其合理用地需求。强化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用地规划引导,发展设施农业,其生产设施用地、附属设施用地、生产性配套辅助设施用地,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按农用地管理。落实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从事种植、养殖、农产品初加工及在农村建设的保鲜仓储设施等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电价政策。

(四)强化人才支撑。强化科技人才支撑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参加省级农业经理人培训和现代青年农场主培训探索农业院校、农业科研机构与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深度合作,以股份合作形式转化科研成果。引导农业科研人员及农技推广人员通过技术培训、定向帮扶等方式,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技术服务。

 

 

十、结束语

结束语:由于时间关系,提问环节就到这里。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感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