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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枞阳县城市管理局城乡自建房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解读
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为深刻汲取5月27日铜陵市郊区大通镇龙苑小区48栋一侧发生坍塌事故的教训,根据《安徽省城乡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铜陵市城乡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枞阳县城乡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为了进一步加强自建房的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履行监管职责。
二、 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和省、市、县安全生产工作的统一要求,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在县城规划区严控区范围内开展自建房屋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及时消除自建房屋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 研判和起草过程
召开局自建房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会议,讨论《枞阳县城市管理局城乡自建房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形成正式方案。
四、工作目标
以城乡自建房屋安全隐患专项整治为重点,按照“属地管理、规范使用、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确保安全”和“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许可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督促落实“四方责任”,即:房屋所有权人主体责任、房屋使用人使用安全责任、相关部门监管责任、属地政府管理责任,规范房屋改建改装和合理使用,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强化安全防范,全面消除自建房屋安全隐患,建立常态化自建房屋安全管理体系。
五、整治范围
依据县政府《关于印发〈枞阳县城市规划区内违规建设防控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枞政〔2012〕171号)文件要求,县城规划区枞阳镇范围内严控区:枞阳镇的胜利、前进、光明、新华、建设、湖滨、莲花湖、石岭、老庄、旗山、下枞阳、蒲洲、沿河等13个村(居)委会以及长安村桐子园、排形地,古塘村方家耿庄、陆家瓦屋、大咀头、洪家咀、小圩、沙咀头、姚陈庄、桐山,长河村松树墩等3个村11个村民组。
六、方法步骤
一是加强建设防控,加大对自建房的审批手续核查,对未取得合法审批手续或手续不全的自建房,督促相关人补办手续,做到先批后建,不批不建。
二是强化建设监督,对于违规施工、擅自改变设计方案等行为,及时向相关单位通报,实行信息共享,及时制止并依法处理,保障工程质量安全。
七、措施及效果保障
为明确整治责任、整治重点,成立枞阳县城市管理局城乡自建房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强化监管责任,协同推进城乡自建房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统筹做好宣传引导,提高所有权人、使用人的安全使用主体责任意识和全社会公共安全意识,有针对性地做好解释引导工作,有效化解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隐患。设立投诉举报专线,向社会公布城乡房屋安全整治、自建房专项整治工作举报电话,做好投诉举报人保密工作。
解读机关:县城市管理局安全办
解读联系人:徐玉生
联系方式:0562-3227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