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枞阳县教育体育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7 14:55 来源:枞阳县教体局 字体:[ ]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我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报告主要包括:一、总体情况;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枞阳县政府信息公开网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枞阳县教育体育局联系(地址:枞阳镇银塘东路,电话:0562-3226312,传真:0562-3219001,邮编:246700)。

 

一、总体情况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

2021年,我单位依法依规及时发布信息,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政务公开栏目类别为重大决策预公开、人事信息、财政资金、新闻发布、回应关切等,本年度我单位以办人民满意教育为目标,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充分利用教体局微信公众号和枞阳县人民政府教育体育专栏发布新闻和相关政策解读,本年度重点做好财政资金预算公开工作,对局属单位财政预算情况和三公经费及时进行公开。本年度我单位深入推进教体融合工作,以打造有温度的教育和有热度的体育为目标,深入贯彻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关注人民群众最关心的教育民生问题,在教育体育专栏开设了教育民生工程专栏,将我单位牵头的各项教育民生工程实施情况进行公示,并按照要求做好年终自评工作。

(二)依申请公开

我单位高度重视该项工作,设立依申请公开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定人定岗,落实具体责任。我单位规范依申请公开制度,完善申请服务和处理机制,建立接收、登记、批转、办理、答复、存档等全套规范流程。本年度我单位未收到依申请公开。

(三)政府信息管理

规范信息公开程序,制定信息公开制度“三审制”,局机关经过信息员、股室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重要信息经主管领导)审发。规范管理政务公开信息,保证信息公开质量,确保信息公开透明及时。根据县政务公开办的指导,我单位积极进行错敏字排查和涉及个人隐私信息排查工作。及时整改相关问题。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畅通公开渠道。开设枞阳县教育体育专栏,每周更新内容,教体局微信公众号每天更新内容,发布教育体育资讯,及时做好国家省市县各级政策解读。累计发布信息908条,扩大了信息覆盖率,拓展了信息宣传的广度,挖掘了政务公开工作的深度。

(五)监督保障。1、工作考核情况;实施信息考核制度,制定《枞阳县教体局信息和新闻宣传工作奖励办法》,各股室确定信息员,及时维护本股室对应的责任栏目。有力推动了政务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2、社会评议情况;2021年,我单位共召开新闻发布会4场,面向社会征集意见3次,收到反馈0条,全年未接到社会反馈投诉,无社会评议等方面情况。3、责任追究结果情况;我单位全年未接到社会反馈投诉,无社会评议、责任追究等方面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7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单位政务公开工作存在问题一是经办人员变动大,业务不熟,二是信息公开发布不及时;三是政务公开专栏设置与我县教育实际情况有所脱离,如我县未实施“特岗教师招聘计划”、营养餐计划等;四是政务公开要求高,但我单位信息更新不全面;五是群众对政务公开工作不熟悉,该项工作未能起到“传声筒”解民忧的作用;改进做法一是严把“队伍关”,各股室遴选业务能力强、认真负责人员担任信息发布员,2021年4月份,组织召开信息员队伍培训会,提升了业务水平和能力;二是制定相关考核制度及时发布相关信息,依据实际情况添加栏目情况说明;三是召开推进会,要求各责任股室及时全面维护牵头领域信息;四是在政务中心窗口设立咨询台,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宣传力度,及时在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上推广政务公开工作,提升人民群众的知晓率和满意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2、本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或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我单位根据工作职责,按“双化”要求持续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加强政府信息标准化管理,规范政务公开工作流程,根据行政权力清单和公务服务清单目录及时提供、发布本单位牵头的双化信息内容,切实保障广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推进透明性、服务型政府建设。12月份,根据县政务公开办反馈第三方测评问题清单义务教育存在问题23项,我单位对照并逐条整改到位。发布2021年教育统计数据,发布我县民办学校设立、变更、终止等事项行政审批、备案信息和民办学校日常监管的年检程序信息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