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枞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3 15:07 来源:枞阳县住建局 字体:[ ]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枞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报告主要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监督保障。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枞阳县政府信息公开网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枞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地址:枞阳县银塘东路,电话0562-3211383,邮编:246700)。

一、    总体情况

2021年,枞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扣《枞阳县2021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与住建工作重点,结合部门实际,围绕群众关注点,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规范信息公开内容,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序推进。

(一)主动公开情况。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对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应主动公开。2021年度,通过枞阳县政务公开网全年公开各类信息385条。其中包括决策公开、管理公开、执行公开、重点工作推进会,政策解读、重点领域、监督保障等。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在县政务公开平台设置“依申请公开栏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传真、信函等方式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21年度,我局收到6条申请公开信息发布请求。其中有2条是重复收到,因为部分内容属于涉密,已告知当事人通过其它途径获得。另外3条均不属于本部门掌握。

(三)政府信息管理。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常态化管理。依据《枞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信息公开网站管理办法》,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制作、获取、公开、存档等制度,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将各栏目维护任务分解到具体股室(单位),形成齐抓共管的运行机制。及时高效发布公众关注的信息,不断推进公开平台有序发展。同时依托“枞阳住建”微信公众号发布24条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对照国办、省办的目录标准,在县政务公开办的统一指导下,进一步优化枞阳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栏目设置,调整我局政务公开目录和市政服务领域公开目录,做到信息常态化更新发布。

(五)监督保障情况

1.工作考核情况

根据《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分工安排》,明确责任分工,定期检查并通报近期各股室完成情况,并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各股室目标考评,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高效实施。

2.社会评议情况

2021年,我局共召开新闻发布会1场,面向社会征集意见3次,收到反馈0条,全年未接到社会反馈投诉,无社会评议等方面情况。

3.责任追究结果情况

全年未接到责任追究方面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4.515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0

0

0

0

0

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2

0

0

0

0

0

2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6

0

0

0

0

0

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长足进步,但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充实。如重大项目建设栏目更新不及时,施工信息缺失,意见征集内容进一步规范,主动回应不及时等。

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我局将在以下方面进行改进:

一是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进一步充实和完善政务公开内容,信息及时更新,坚持政府信息公开常态化,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二是根据工作实际和政务公开目录,分解工作任务,细化公开内容,将各类信息的维护责任落实到具体股室,并要求各股室指定一名工作人员负责本股室的政务公开工作。同时,局信息中心定期检查通报,跟踪问效,落到实处,做到及时补缺补差,确保各责任栏目内容常态化更新。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2.本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根据省住建厅《安徽省住建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徽省市政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指引目>的通知》及县数据资源局《关于做好基层政务公开事项目录编制和报送工作的通知》的文件要求,,实事求是,按照实际需求确定基层公共法律服务目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工作确认对接。

       一是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对政府信息公开实行规范化管理,采取多种形式不断深化公开内容。

       二是积极思考,探索政府信息公开新形式,不断提高政务信息公开水平。

三是加强业务培训,提升能力。加强业务培训,由县局管理员讲解栏目维护、基层政务公开信息要素维护等操作要点,传达了县政务公开办通报的政务公开平台维护情况,指出基层政务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一步明确各项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