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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山镇人民政府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9 14:21 来源:枞阳县浮山镇 字体:[ ]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1130号)要求,结合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报告主要包括:一、总体情况;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枞阳县政府信息公开网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枞阳县浮山镇党政办联系(地址:浮山镇开发区,电话:0562-2691201传真:0562-2691201邮编:246728)。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在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政务公开办的具体指导下,浮山镇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关于2021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深入推进决策和执行公开,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不断提高公开实效。

(一)主动公开

2021年,我镇以贯彻《条例》精神为主线,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涉及政策法规、经济运行情况、疫情防控、应急管理、精准脱贫、社会救助、食品药品安全、环境治理民生公益等重点领域公开内容。截止目前,2021年已主动公开各类信息232条:其中,财政专项资金24条;应急管理13条;生态环境13条;乡村振兴28条;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类信息12条;民生类信息142

(二)依申请公开

2021年度,镇公开办受理依申请公开1件,其中在线申请1件。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不予公开1件,均在规定时间内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

突出公开内容的针对性和时效性。紧紧围绕公开政府信息,发布政策法规、决策部署、重大活动、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进行了公开。同时,注重及时和定期公开,对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食品药品安全事件、群体性事件以及社会广泛关注的热点信息,都做到了及时、准确、权威发布。对时效性较长的阶段工作信息,进行定期公开。并采取多种形式,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方便公众获取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进一步强化栏目信息发布管理,进一步优化页面展示效果和操作界面,对照监测问题清单,进行认真梳理,全面自查整改。强化监督保障,夯实政务公开工作基础,加大涉及到个人隐私政府信息的排查工作,保证政务信息发布规范性、及时性和科学性。

(五)监督保障。

针对政务公开的各项内容,加强信息发布质量的监督和审核,确保不出现违规、虚假的信息。经审核,2021年度未出现违规虚假信息。把政务公开工作考核作为单位年度工作综合考评的一项内容,纳入全年绩效考核体系。并对外公开信息公开目录,向社会公布举报投诉电话,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和群众监督。

全年未接到社会反馈投诉,无社会评议、责任追究等方面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0

1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存在问题:

1、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有待进一步深化;

2、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不够丰富;

3、政府信息公开发布量还有待提高。

改进情况:

1、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其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提高工作人员素质和业务水平

2、创新政务公开工作途径,加大政务信息公开范围、提升政务信息公开质量,持续做好政务公开数据统计等基础工作,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常态化;提升镇政府各项信息、通知、报告的可读性,文件内容的务实性。

3、强化监督管理,有序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不断完善主动公开机制,建立行之有效的监督管理制度,定岗定责,构建完善的政务公开平台。确保政务信息的及时公开,加强对栏目不更新,信息发布不规范、不及时、不到位等问题的整改,明确工作短板,及时补缺补差。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2、本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或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镇政府和各办公室把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多次组织召开由主要领导主持的相关工作会议,传达落实相关文件精神以及具体工作要求。由分管领导具体抓,指派专人负责,加强了镇政府对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组织领导,做到了领导工作到位、责任落实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