枞阳县麒麟镇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报告主要包括:一、总体情况;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枞阳县政府信息公开网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枞阳县麒麟镇公开办联系(地址:麒麟镇西街12号麒麟镇人民政府1楼文印室,电话:0562-3651083,传真:0562-3651083,邮编:246700)。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在县政务公开办的统一部署指导下,麒麟镇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政务公开相关要求,根据《安徽省2022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和《铜陵市 2022 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和等文件要求,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工作制度,结合工作实际,坚持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镇年度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进行部署落实,实事求是切实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动公开
2022年度,麒麟镇通过枞阳县麒麟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主动公开信息309条:其中,政策文件7条,政府工作报告1条,财政专项资金相关信息发布8条;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类信息14条;政策解读8条;回应关切信息20条;应急管理15条,社会救助领域14条;其他各类工作动态222条。
(二)依申请公开
我镇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工作,认真研究学习《安徽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并将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确保能公开信息一定公开,不能公开的信息说明清楚。“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依法依规及时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进一步强化和提升依申请公开办理,优质高效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2022年度我镇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
今年以来我镇始终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铜陵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要求,根据工作实际,全面梳理、更新、完善全镇政府信息内容,信息流程,信息渠道,进一步明确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公开范围、公开形式、公开时限,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受理机构、受理程序,监督方式及程序等信息并围绕三个方面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和制度,由镇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负责人具体抓,具办人员落实。要求各部门协调配合,及时提供相关信息,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是严格把关审查。对拟公开的信息先审后发,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确保信息发布的权威性、安全性和公信力,坚决杜绝信息更新不及时、发布存在严重表述错误等问题的发生。
三是紧盯重点领域。及时发布更新政策文件解读、重大决策公开、安全生产、民政各项救助资金公示、民生热点问题回应等重点领域内容,确保政府权力运行公开透明。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今年,枞阳政务系统更新换代,系统更加规范,栏目更细化,更新的信息内容也更多,这对我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者是一种挑战,更是一种促进。为更好建设信息平台,我镇积极开展政务信息培训,让工作人员熟练平台的操作,了解更新信息内容,经多次培训和整改,我镇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得到提升,另一方面我镇也结合线下政务公开信息宣传,利用抖音、微信等新媒体进行信息宣传,让越来越多的人了解政府信息公开,打造麒麟更加全面、更加便民的政务公开服务平台。
(五)监督保障。
2022年来,我镇积极落实政务公开第三方检查要求及整改要求,做到一及时整改,并向县公开办反馈整改结果,做到问题不过夜。二积极吸取整改经验,找到出现问题的原因,并针对出现问题补短板,让错误成为进步的养分。三是进一步压实责任,让政务公开工作成为全体机关干部共同的责任,共同推进这项工作。全年共完成4次整改,参与4次现场集中整改办公会议,年末已将反馈的问题全部整改完成
2022年我镇全年未接到社会馈投诉,无社会评议、责任追究等方面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 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1 | 0 | 0 | 0 | 0 | 0 | 1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力度需要提升。部分虽然不是麒麟本镇产生信息,但涉及老百姓的信息没有公开。二是人员队伍建设有待加强。只满足1-2名信息员参与工作即可。未打造出一支合格的信息公开队伍。三是公开及时性有待加强。一部分信息按一个季度、半年统计,不能做到及时公开。
(二)改进情况。一是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套作力度,逐步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覆盖面,一方做好财政性资金、重大公共政策决策等信息的公开工作。另一方面做好和群众相关,涉及群众利益的信息收集,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在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业务人员的素质的同时,培养一批信息工作的收集者,信息工作的编辑者,在丰富信息公开人员的同时,细化信息队伍职责分工,并做好信息公开的培训工作,推进工作持续深入开展。三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并加强督查和指导,建立信息日、周、月三级汇总制度,严格信息的时效。确保信息公开的及时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2.本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或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2022年度,我镇虽然在政务公开工作上下了一番功夫,但依然离政务公开标准建设有着较大的差距,我镇将积极吸取政府公开工作中暴露出来的问题教训,和其他优秀兄弟乡镇的经验做法,提升自己。为完成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我镇要从以下三个方面努力。
一是强化政务公开要求。在政务公开的内容上注重做到“全面、规范”。“全面”是做到非保密必公开,从国家、省市、县、乡镇、村各级信息,做到群众有需。政府公开。“规范”是统一公开内容。将重点工程、重要工作以及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进行公开;将财政预决算、招标采购、大额资金使用进行公开;将干部任免奖惩、招聘录用进行公开。
二是统一时限。根据工作需要,将政务公开的发布内容分为长期公开、定期公开、随时公开等三种类型。根据信息内容性质,制定公开限时,在时限内未完成信息公开或信息不规范,依据镇政务公开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三是健全组织机制。成立由镇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单位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科室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设立了政务公开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推动、检查考核政务公开工作。同时,把部门间条条公开纳入中心的块块公开的管理范畴,克服了扯皮现象,形成了纵向“插到底”,横向“一盘棋”,条块结合、整体联动的机制。
2023年我镇将继续严格健全体制机制,加强组织管理和监督考核,稳步推进“双化”工作。打造麒麟镇政务公开工作名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