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枞阳县麒麟镇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6 09:21 来源:枞阳县麒麟镇 字体:[ ]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枞阳县,结合枞阳县麒麟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报告主要包括:一、总体情况;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11日至12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枞阳县政府信息公开网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枞阳县麒麟镇公开办联系(地址:安徽省铜陵市枞阳县麒麟镇西街12号人民政府1楼文印室,电话:0562-3651083,邮编:246700)。

一、总体情况

1、主动公开

本单位全年发布信息532条。其中政策文件3条,主动回应12条,政府会议4条。本单位“社会救助”基层双化领域全年发布信息112条,让群众了解到惠民政策及政府最新动态。政务公开工作开展以来,本单位以标准为依据,以资源共享为目的,整合政府内部信息公开体系,认真对照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要求,结合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全面梳理相关领域政务公开事项,同时使用多渠道监督与其并行,推进人民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

2、依申请公开

本单位严格按照条例要求,认真研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积极参与上级单位开展的工作培训,组织工作人员学习《安徽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力求处理好依申请公开件,更好的保障群众知情权。2023年本单位共收到自然人和机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3、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完善保密审查和信息发布登记,严格落实“三审制”。按照“谁公开、谁审查”、“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严格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确保公开内容、录入人员和审核环节全程可查。二是落实好信息源保障制度,压实本镇二级机构对系统内各栏目信息更新的维护责任,在更新时限内及时准确发布相关信息。三是做好信息维护整改,对系统内失效信息及时清除清理,对筛查出的错字及失效链接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平台信息时效性,准确性。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对照县政务公开办要求,对文件按照公开属性进行分类,按照要求规范文件格式。做好系统内政策文件的相关关联,从意见征集到政策发布再到政策解读,确保各环节没有缺失。二是积极参与单位互查互评工作,每季度按时参与单位交叉互评,增强沟通协作,查漏补缺,及时弥补不足,向优秀典范学习,不断提升工作能力,建设好本单位政务公开平台。

5、监督保障

一是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明确工作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建立高效的工作机制。二是建设镇、村两级政务公开专区,设置政务公开信息查阅点,将公开内容中财政专项资金、惠农惠民资金发放公示情况等信息汇总成册便于群众查询,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群众监督。三是畅通监督渠道,提供线下线上相结合的监督方式,群众线上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参与监督,充分保障了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

2023年我单位全年未接到社会反馈投诉,无社会评议、责任追究等方面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二级机构对政务公开栏目维护职责不清,存在部分提供信息滞后或者未提供的情况。二是村级政务公开工作存在不足,对于惠农惠民资金发放、临时救助、最低生活保障等公示情况未汇总,不便于群众查阅。

2、改进情况

   一是制作二级机构维护任务分解表,明确了各二级机构对政务公开平台内相关栏目的维护责任,保障信息更新的准确性和时效性。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与各机构的沟通协调,建立畅通的信息渠道。二是确定各村的政务公开信息员,组建村级政务公开工作队伍,建立工作群及时反馈,压实责任。制作村级政务公开工作台帐,将公示的惠农惠民资金,最低生活保障等信息整理成册,方便群众查询。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2、推进基层政务公开

按照基层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要求,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发布、审查、协调、调整等相关制度,梳理好公开目录,遵守公开标准,通过政务公开栏和政务公开平台及时发布应公开内容。建立基层政务公开专区,有明确的标示牌,提供专门的场地、电脑设备及纸质资料,安排工作人员为群众现场进行答疑解惑。村级设置政务公开信息查询点,群众可通过村级公开栏及在查询点翻阅政务公开工作台帐查询到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