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枞阳县白梅乡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7 11:44 来源:枞阳县白梅乡 字体:[ ]

枞阳县白梅乡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我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报告主要包括:一、总体情况;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枞阳县政府信息公开网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枞阳县白梅乡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枞阳县白梅乡人民政府大楼一楼党政办,电话:0562-2773200,传真:0562-2773200邮编:246700)。

一、总体情况

2022年以来,白梅乡认真贯彻落实县公开办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部署和要求,遵循依法公开、公正公平、真实准确、及时便民的原则,围绕中心工作和群众关切,突出公开重点,规范公开内容,有效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走深走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

2022年,我乡按照基层各领域公开标准指引,通过枞阳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主动回应群众关切,积极推进政策解读,及时公开补贴发放。本年度,我乡在政务公开平台共发布主动公开信息条数248条。内容涵盖疫情防控、基层党建、乡村振兴、安全生产、人居环境等多个方面内容。其中发布政策文件2条、解读文件3条、回应关切10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2年度,白梅乡公开办未收到依申请公开。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完善体制机制。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党委副书记任分管领导,明确政务公开负责人,积极收集各科室政务公开工作动态并及时在政府信息网站主动公开,确保了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是继续履行信息发布“三审”制。为确保信息发布准确、安全、高效,在信息起草审核等方面严格把关,明确了公开标准,规范了公开流程,并坚持“先审查、后公开”“上网不涉密,涉密不上网”等原则,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确保不发生泄密问题,认真落实好“三审”制。

三是按时编制并发布信息。在枞阳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主动公开政府工作动态、通知公告等信息,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进一步规范网上信息生产创作采、编、审、签、发等全流程和各环节管理,层层把关,有效推动全政务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乡积极搭建公开平台,持续拓宽公开渠道,精心打造政务公开“线上+线下”模式。线上通过枞阳县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发布本乡重大决策部署、政策解读和重要会议活动,宣传重点工作动态、措施、主要经验和成效等政府信息。线下有效发挥政务公开栏、广播、电子屏、横幅等传统媒介的作用,及时公开各类惠农政策、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务公开信息。

(五)监督保障。

一是本年度我乡共参加政务公开整改现场办公会议3次,对照第三方测评反馈问题和政府网站内容监测结果及时进行整改并分析原因,高度重视政务公开考核工作;二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制度,公开各部门联系人及联系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三是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制度责任人进行约谈问责

  2022年我乡全年未接到社会反馈投诉,无社会评议、责任追究等方面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我乡政务公开工作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与上级的要求相比,与人民群众的期盼相比,还存在着公开渠道不够宽泛、专业人才匮乏等问题,特别是政务公开人员多为兼职,对全乡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带来了一定的难度。

(二)改进措施

一是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县的有关要求,不断提高我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确保我乡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更上一个台阶。二是继续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在目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础上,不断总结经验,在公开内容、公开渠道、实施步骤、工作要求等方面规定明细,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运行。三是继续加大培训力度。加大对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宣传以及对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力度,让工作人员熟悉政府信息公开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2、本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或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1)我乡基层双化落实情况:

一是主动信息公开。主动及时公开政府工作报告以及其他群众关注的热点信息。

二是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社会救助、医疗卫生、经济运行情况等重点领域服务信息发布。

三是优化政府服务,提升营商环境。乡便民服务大厅持续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同时利用各种便民服务,不断在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的目标。

2)政策咨询服务方面的创新做法:

以政务公开与政务服务相结合为抓手,统筹推进便民服务中心升级和政务公开专区建设;进一步推动加强村民微信群、村信息公开栏标准化规范化建设,通过不断扩大服务公开的范围,丰富政务、村务信息公开平台。

3)政务公开内容、形式或服务功能创新亮点:。

一是开辟政务公开宣传栏、公告栏公开政府信息。我乡充分利用政务宣传栏,主动公开相关事项,接受群众评价和监督,进一步扩大了政府公开信息的受众面。

二是紧贴群众需求和社会关切,主动开展对群众关注的相关政策进行解读和舆情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