枞阳县白梅乡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枞阳县白梅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报告主要包括:一、总体情况;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枞阳县政府信息公开网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枞阳县白梅乡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安徽省铜陵市枞阳县白梅乡为民服务中心一楼102,电话:0562-2773200,邮编:246700)。
一、总体情况
1、主动公开
本单位全年发布信息606条。其中政策文件2件,回应重大舆情信息0次,召开新闻发布会0场。本单位“就业创业”基层双化领域发布信息54条,双化专题信息发布工作进一步规范化、标准化。加大解读产品投入力度,政策解读质量明显提升,共发布解读5篇。
2、依申请公开
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完善办理流程,提高答复的及时性,切实有效解决实际问题,保障公众合法权利。全年共收到自然人和机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全年因政府信息公开产生行政复议0件。下一步我单位将继续加大相关信息发布。
3、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加强信息发布审核把关。严格落实“三审”制,对拟公开的信息先审后发,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确保信息发布的权威性、安全性和公信力,坚决杜绝信息更新不及时、发布存在严重表述错误等问题的发生。二是落实信息源保障制度。明确维护责任到各职能机构。由党委副书记任分管领导。要求各部门协调配合,及时提供相关信息,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配合县政务公开办,完善政策文件库建设,按标准规范文件格式。建立政务网站、服务大厅等公开平台,构建了多样化的政务公开平台。通过发放宣传手册、张贴宣传标语等方式,提高群众知晓率,充分发挥政府网站第一平台作用。二是积极参加各级各类政务公开培训,配合完成全年各季度互查互评工作。建立健全信息采集制度、信息发布制度、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保密审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公开考核和社会评议制度。督促相关职能机构及时提供信息,确保信息来源渠道畅通。
5、监督保障
一是加强考核监督力度。将政务公开纳入单位考核。二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将在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中将栏目责任明确到责任机构,接受群众监督。制定相关公众评价制度,接受公众监督,确保公开发布的信息真实有效。
2023年我单位全年未接到社会反馈投诉,无社会评议、责任追究等方面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48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的渠道较窄,信息公开载体受限;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够详实、不够丰富,尤其是群众关心的民生内容;三是信息收集困难,政务公开工作主要集中在党政办公室,其他部门的数据或信息无法及时汇总,导致政府信息公开“碎片化”;四是政策解读形式较为单一,解读质量还需进一步提升。
2、改进情况
一是积极拓宽信息公开渠道,继续加强政府网、公开栏及互联网等现有公开平台的建设,努力创新,以便民为目标,积极拓展信息公开方式;二是继续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力度,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水平;三是加强部门联动,定期开展信息采选,确保信息发布的及时性。对相关部门的业务人员进行培训,提供专业化、高质量的信息初稿,形成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开展的整体合力;四是持续提升政策解读质量,丰富政策解读形式。充分利用视频、图画等生动多样的方式加大政策解读力度,提升内容质量,突出政策的重点、亮点,增强亲和力、影响力,并按规范化要求逐一公开,对公开的政策性文件,提供文本下载功能并关联政策解读,切实做好政策宣传和政策解读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本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或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1)我乡基层双化落实情况:
一是主动信息公开。主动及时公开政府工作报告以及其他群众关注的热点信息。
二是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社会救助、医疗卫生、经济运行情况等重点领域服务信息发布。
三是优化政府服务,提升营商环境。乡便民服务大厅持续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同时利用各种便民服务,不断在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的目标。
(2)政策咨询服务方面的创新做法:
以政务公开与政务服务相结合为抓手,统筹推进便民服务中心升级和政务公开专区建设;进一步推动加强村民微信群、村信息公开栏标准化规范化建设,通过不断扩大服务公开的范围,丰富政务、村务信息公开平台。
(3)政务公开内容、形式或服务功能创新亮点:。
一是开辟政务公开宣传栏、公告栏公开政府信息。我乡充分利用政务宣传栏,主动公开相关事项,接受群众评价和监督,进一步扩大了政府公开信息的受众面。
二是紧贴群众需求和社会关切,主动开展对群众关注的相关政策进行解读和舆情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