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枞阳县审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3 16:57 来源:枞阳县审计局 字体:[ ]

枞阳县审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枞阳县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11日至12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枞阳县政府信息公开网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枞阳县审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枞阳县浮山路2号政务中心综合楼1123室,电话:0562-3211362,邮编:24670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枞阳县审计局认真贯彻落实县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各项部署要求,在县政务公开办的指导帮助下,结合工作实际,扎实推进重点领域审计信息公开,加大政策性文件解读力度,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强化政务公开制度执行和平台建设,切实增强政务公开工作实效。

(一)主动公开

县审计局全年发布信息180。其中部门文件3、回应关切信息13次、解读8、审计报告14篇次,召开新闻发布会1

常态化更新法定公开内容,依据应公开尽公开原则,严格按照政府公开条例要求的内容和时限,全面加强重大决策、财政算、招考录用行政权力运行等信息公开。一是更新完善权力配置运行信息。依据新修审计法,梳理更新权责清单,优化整合服务事项根据领导班子成员变化,及时发布局领导及分工调整情况。二是主动公开重点任务落实。规范公开2023重点工作落实情况,聚焦发挥审计监督作用、推动审计成果转化、深化与各类监督协同贯通等重点任务,主动公开2023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及审计工作进度和成效。

(二)依申请公开

2023,县审计局未收到自然人和机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规范主动公开内容。学习借鉴上级审计机关审计结果公开范式,按照“谁制作、谁公开”原则,推动局机关相关部门做好审计报告公开工作,强化公开内容审核和保密审查,确保结果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同时严格督促被审计单位落实审计整改结果公开责任制,及时公开审计整改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优化调整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强化信息搜索、办事服务、回应关切、引导舆论等功能。二是做好信息发布的前置风险识别和实时监测,在信息发布前做好审核纠错、保密审查工作。持续加强局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等政务发布平台运行维护管理,杜绝泄露秘密和个人敏感信息、严重表述错误等问题。

(五)监督保障

县审计局始终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坚持与审计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完善组织领导及工作机制,建立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紧盯发现问题整改,对照市、县政务公开办定期发布的测评问题清单,明确任务、细化举措、对账销号,确保整改到位。

2023年,县审计局未接到社会反馈投诉,无社会评议、责任追究等方面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

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政策解读的意识和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主动公开的宣传形式有待更加丰富。

    (二)改进情况

    一是坚持内容至上,深化权威解读。主动加强与县政务公开办沟通对接,综合运用媒体聚焦、数字图解、视频展览等多种方式,有重点、多角度、深层次地引导公众读懂、读深、读透审计发布信息,为高质量推进政务公开夯实基础。  

    二是坚持扩宽渠道,扩大宣传影响。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积极发挥局政务公开网站作用,及时、准确发布审计结果报告、工作动态、政策解读等内容,持续畅通审计信息渠道,唱响审计“好声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县审计局2023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2本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或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2023616日,根据《枞阳县审计局2023年新闻发布会计划》安排,县审计局召开解读新修改审计法新闻发布会。会上,局领导介绍新修改审计法出台背景和必要性、总体思路以及亮点之处,并就如何深入贯彻学习新修改审计法等方面回答记者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