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枞阳县审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1.主动公开
在主动公开方面,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主动公开作为提升政府公信力、保障公民知情权的重要途径。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结合审计工作实际,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新闻发布会、公告栏等多种渠道,及时、准确、全面地公开政策法规、机构职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财政预决算、重大项目批准和实施等领域的政府信息,有效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2024年县审计局全年发布信息190余条次。其中部门文件类1件次、回应关切类12次、审计报告类5篇次,召开新闻发布会1场次。
2.依申请公开
在依申请公开方面,我局针对各级有关依申请公开的政策,将依申请公开的各项工作要求落到实处。2024年,未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政府信息管理
在政府信息管理方面,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管理的规范化与透明化建设。2024年度我局加强对各股室信息报送的指导和监督,提高了信息报送的质量和效率。同时,我局完善信息管理制度,优化信息发布流程,建立健全信息收集、审核、发布和更新机制,由专人负责,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和时效性。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我局对相关栏目进行了整理与合并,现共有栏目13个。同时我局加强对网站的更新和维护,安排专人对栏目进行及时更新、定期管理,避免出现栏目信息空缺、信息公开落后等情况。
5.监督保障
在监督保障方面。我局定期对各股室的信息公开工作进行通报,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同时,我局还注重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监督,确保各项工作按照相关政策要求和法定程序进行。此外,我局还加强了对政府信息的保密监督,在信息发布前进行审核,确保了涉密信息的安全保密。
2024年我局全年未接到社会反馈投诉,无社会评议、责任追究等方面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信息更新及时性仍不足。部分栏目的信息未能在最新的时间节点及时发布,如一些政策解读文件在政策实施后较长时间才公开。二是信息质量参差不齐。部分公开的政务信息存在内容简略、格式不规范等问题,部分发布的政策解读过于简略,仅对文件原文进行简单重复,未能以通俗易懂的方式阐释政策背景、目标、实施步骤及影响,导致政策解读流于形式,无法达到预期的传播效果和指导作用。
2.改进情况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2.本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或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