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枞阳县商务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6 09:25 来源:枞阳县商务局 字体:[ ]

 

枞阳县商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枞阳县商务局认真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围绕六稳六保”、电子商务、生活服务信息等多个领域进一步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打造阳光、规范的政务服务环境

1.主动公开

枞阳县商务局2023年主动公开信息330条,其中发布民生工程信息33条,生活服务消费信息25条,优化营商环境17条,助力市场主体纾困22条,“六稳六保”信息18为进一步规范全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资金管理,提高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工作透明度,我局新增县域商业建设行动专栏,发布信息17条。2023年我局积极做好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对我局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和涉及民生的重要政策坚决做到应解读尽解读。全年发布政策解读信息12条,主动回应商务领域民生关切信息24条。

2.依申请公开

我局严格执行省、市、县有关依申请公开决策要求,积极做好依申请公开的各项工作。2023年,未通过各种渠道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切实发挥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作用由主要领导亲自安排部署,明确要求全体干部积极参与,全力配合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核机制,进一步规范文件发布程序;三是通过定期组织召开工作汇报专题会,协调处理疑难问题,确保政务公开各项工作有效落实加强政务公开工作队伍建设,积极组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参加政务公开工作培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确保政府信息管理工作科学规范、务实高效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加强新媒体平台建设通过抖音、政务公开网站,及时向社会公众公开政府信息;二是强化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确保发布内容准确三是规范政务公开专栏设置及时充实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公开事项,保障广大群众对建设项目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5.监督保障

2023年,我局严格按照省市县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结合商务工作实际,认真做好全局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保障工作。一是制定工作要点,细化各项工作任务,明确任务分工,有效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信息报送考核制度,定期对信息报送结果进行通报,切实保障信息的数量、质量及有效性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动接受省市县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并确保公开发布的信息真实有效、有政策支持、有渠道可咨询。

2023全年我局未接到社会反馈投诉,无社会评议、责任追究等方面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

1.信息公开工作基础仍需进一步夯实。主动公开信息质量良莠不齐,部分信息质量不高。少数公开内容存在错敏字、公开要素不全情况。

2.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均衡。工作动态内信息公开较多,政策类、法规类信息公开仍需加大。

3.政策解读时效性和多样性仍需加强。政策解读发布时效性不高,解读形式单一,多采用文字解读,缺少创新性。

(二)改进情况

1.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工作一是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我局政务公开标准目录;二是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发布审核制度,避免错敏字、错链等问题,确保发布信息准确无误。

2.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一是坚持把群众反映最急最忧最盼问题作为首要问题,把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事项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内容予以公布二是进一步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及时、全面公开和更新政府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全面、规范开展

3.进一步加强政策文件解读质量和时效性一是采用多元化解读方式,综合选用文字解读、图示图解、视频动漫、短视频等方式二是加强政策文件的执行口径、新旧政策差异等内容解读,把政策用市民群众通俗易懂的方式读懂、读深、读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2.本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或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