枞阳县白柳镇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枞阳县白柳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报告主要包括:一、总体情况;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枞阳县政府信息公开网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枞阳县白柳镇人民政府党政办联系(地址:安徽省铜陵市枞阳县白柳镇公塥街道9号,电话:0562-2781002,邮编:246729)。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度我镇在县政务公开办的指导下,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围绕政府中心工作,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1、主动公开
我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紧紧围绕社会福利、社会救助、惠民惠农专项资金等群众关切的重点内容,进一步细化公开内容。2023年度我镇全年发布信息498条,其中财政专项资金36条,社会救助146条。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确保每月信息有专员负责报送;不断丰富政策解读形式,本年度首次以一把手访谈视频形式对我镇全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进行解读;及时公布财政预决算、应急管理等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不断提升乡村振兴等基层双化专题公开质量。
2、依申请公开
我镇严格执行接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依申请公开流程,完善依申请公开制度,拓宽受理渠道,做到及时规范答复。2023年度我镇收到上级部门转办的依申请公开1件,结转2024年度办理。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本年度接收的申请信件为咨询保障性住房相关政策,前期已由县房产服务中心公开相关文件,下一步我镇将在上级部门的指导下继续加大相关信息发布力度。
3、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发布“三审制”。我镇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对涉密信息进行严格审核,确保内容准确、发布规范。二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明确分管领导、各办(站、所)信息报送员、报送责任内容、报送时效等实施细节,保障信息来源。三是健全动态更新工作机制。定期清理失效政府信息20余条,及时整改上级部门推送的错敏字、错链33条,确保政府信息的准确性、权威性。
4、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管好用好白柳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按上级部门设置的公开栏目要求,不断扩大公开范围,定期梳理已公开内容,主动回应群众关心的问题。二是设置政务公开专区及各村(居)查阅点。镇政务公开专区配备工作人员1人、电脑1台,可现场接收群众依申请公开申请,各村(居)做到及时在村务公开栏上公开惠民惠农资金发放情况等民生需公开事项,并留存档案资料。
5、监督保障
为进一步提升公开质量,我镇一是加强自查,提升信息发布质量;二是积极参与县政务公开办组织的自查互评现场办公会及培训会,提高业务能力;三是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虚心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2023年我单位全年未接到社会反馈投诉,无社会评议、责任追究等方面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18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度,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仍有不足之处: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基层双化公开的数量不够多,少数信息网上公开不够及时;二是重点领域如政策文件、政策解读信息公开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政策解读的深度和广度需要进一步拓展,部分解读针对性不够强;三是政务公开专区软硬件设施不够齐全,与群众的期待存在一定差距。
2024年度,我镇将从以下四个方面发力,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管理,提高思想站位,压实主体责任,强化日常监管。二是加大资金投入,完善相关软件、硬件设施配备,建设标准化政务公开专区。三是加大对镇村各级信息员的培训力度,及时传达上级部门有关会议、培训精神,提高各办(站、所)、各村(居)主动公开意识,丰富信息来源。四是加大政策解读力度,鼓励各办(站、所)结合时事,多用问答、访谈等方式创新解读方式,以政策解读促进政策落地生花。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2、本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或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1)完善政务公开专区,加快政务服务速度。
一是我镇于党政办下设立政务公开专区,并配备工作人员1人、电脑1台、打印机1台,并就依申请公开登记办理流程、群众接待等方面进行培训,加强软硬件配备,优化群众办事环境。二是线上通过白柳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线下在专区悬挂依申请公开流程图和白柳镇依申请公开制度,做到服务制度上墙,主动接受群众评议,不断加快服务速度,提升服务质量。
(2)实施村级政务公开查阅点,实现公开零距离。
一是我镇要求各村(居)设立村级政务公开查阅点,不断加大村务公开力度,通过公开栏定期公开惠民惠农资金发放情况、社会救助公示、乡村振兴、国有土地上房屋征迁情况等群众重点关心的民生事项,并留存档案材料,做到政府信息公开向村(居)延伸。二是通过政务公开栏、小微权利一点通、村(居)工作微信群、广播等形式,不断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群众有问题也可通过微信、APP平台、现场咨询等方式直接询问村(居)工作人员,真正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