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枞阳县白柳镇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16 09:37 来源:枞阳县白柳镇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本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我镇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政务公开工作安排部署,坚持“该公开的公开到位,该保密的保密到位”,聚焦群众关切问题,持续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一)主动公开 

我镇立足政府职能,紧扣年度重点工作,及时、准确、合法、便民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在公开最新办理结果的同时,积极宣传各类为企服务、惠民惠农、民生实事等政策信息,让群众及时准确了解我镇的重大活动、重要工作和重大成果。2024年度,我镇全年发布信息482条,其中年度重点工作进展和完成情况12条,回应关切15条,社会救助130条。本年度我镇举办政府开放周活动1次,参与人员20余人。

(二)依申请公开

2024年度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相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我镇严格遵循依申请公开相关规章制度,依法依规保障群众的合理合法信息需求,不断优化工作流程,加强制度学习,严格审查,做到及时受理、依法办理、规范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聚焦责任落实。进一步强化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领导,根据人员变动及时调整负责专人,并做好人员培训,为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组织保障。二是聚焦发布审核。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严格做到“三审制”,把好政治关、政策关、文字关,从源头确保公开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公开。三是聚焦审查清理。对已公开的信息进行风险排查,参加现场办公会,清理无效、无关等可能存在汇聚风险信息600余条,定期整改错暗链、错敏字共26个。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依托政府门户网站,根据上级部门对政务公开栏目的优化设置和测评反馈结果,不断调整公开重心重点。如本年度新增村级惠农惠民公示、留存情况栏目,据此我镇加强对镇村专人培训,要求公示时确保人员隐私。二是优化信息发布渠道,根据上级部门要求,清理无效微信公众号、僵尸号,确保信息公开“在精不在多”。三是完善镇村线下信息发布机制。在配好配齐、管好用好政务公开专区和各村(居)查阅点的同时,加大宣传活动的举办力度。在菜市场、商超等人员密集场所,多次举行集中宣传活动,便于群众多渠道获取信息。

(五)监督保障

一是加强人员培训,积极主动参与县数据资源管理局举办的专项培训和现场办公会,会后及时传达相关会议精神,不断提高业务水平。二是接受上级部门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做到及时整改并举一反三,确保同样问题不重复出现。

2024年我单位全年未接到社会反馈投诉,无社会评议、责任追究等方面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不够大,公众参与仍需进一步加强,仍有少数群众对获得信息的渠道不甚了解。

二是政策解读的质量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且多为文字解读,解读形式需要进一步丰富。

(二)改进情况

一是加大公众参与力度。我镇通过举办政府开放活动、调研座谈等方式,邀请群众代表、人大代表等走进镇村,深入了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制定涉及群众切身利益政策时,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做好做实意见征集工作。同时,结合集中宣传活动,加大宣传政府门户网站,使群众对政策文件、资金使用等政府信息去哪查、查什么做到心中有“数”。

二是丰富政策解读形式。严格落实“谁起草、谁解读”原则,做到政策文件与解读方案同步起草、同步研究。各二级机构联络员在报送最新政策文件时,要求同步报送解读文件。同时,切实增强解读内容的易懂性和可读性,鼓励采用问答、负责人解读等方式,深入浅出阐明政策重点要点难点,使群众看得见、读得懂、信得过、能监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2.2024年我镇首次举办政府开放活动。以“以民生实事促发展、以政府开放促落实”,邀请了20余名人大代表和群众代表参与,现场参观了山河和美乡村精品示范村、省级美丽乡村龙井行政过旗中心村建设情况,并在龙井村部进行座谈。通过走访参观、现场提问等方式,群众代表们一路走、一路看、一路问、一路议,对我镇美丽乡村建设有了更加直观深刻的了解,同时也对本次政府开放活动和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出许多宝贵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