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出台的背景
为加快推进城区农贸市场标准化改造及环境卫生提升工作,按照《安徽省文明菜市行动工作指引》的通知要求,提升我县农贸市场治理能力和管理水平,促进农贸市场与城市协调发展,按照县委、县政府领导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在充分调研和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起草了《枞阳县城区农贸市场建设提升标准》。
二、文件依据
根据商务部《标准化菜市场设置与管理规范》、《农贸市场建设标准》要求,参照《安徽省文明菜市行动工作指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枞阳县城区农贸市场建设提升标准》。
三、起草过程
在全面梳理我县城区农贸市场基本情况的基础上,县市场监管局会同县商务局、县城管执法局到铜陵市铜官区北京路农贸市场、幸福村农贸市场实地考察学习,对标先进地区经验做法,起草了《实施意见》初稿,征求了相关单位意见,并进行了合法性审查。
四、目标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便民、利民、为民”,提升规范城区农贸市场建设规范化水平,实现城区农贸市场环境整洁、功能完善、管理科学。
五、主要内容
《提升标准》的主要内容包括总则、类别与基础设施建设标准、经营管理设施建设标准、管理服务设施设备标准四个方面。总则部分主要阐述了《提升标准》制定的原因,明确了农贸市场的范围和建设提升的形式。
类别与基础设施建设标准部分,主要明确农贸市场分为室内式和棚顶半开放式两个类别、主要规定了建设设施、卫生设施、水电设施、消防设施和停车设施的具体标准。
经营管理设施建设标准部分:农贸市场按果蔬、肉类、禽类、水产品、干货、熟食、日杂等类别进行分区设置,生熟、干湿、鲜活经营区要进行通道分隔。各农贸市场内应设有一定面积的农民自产自销区域。主要规定了农贸市场内的蔬果摊位、肉类摊位、水产品摊位、熟食、散装酱菜、豆制品类摊位、禽类摊位的具体标准。
管理服务设施设备标准部分,主要规定了办公设施、服务设施、检测设施和监控设施的具体标准。
六、创新举措
《枞阳县城区农贸市场建设提升标准》是县内起草的标准性质的农贸市场规范性文件,一方面具有明晰的标准、很强的可操作性,便于农贸市场商户按要求落实,另一方面也为执法部门的相关执法活动提供了明确的标准、依据。
七、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每个市场制定提升建设实施方案,明确工作时间节点,落实好具体推进措施。二是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各职能部门依法履行职能,积极参与,做好各项保障工作。三是严格把关,保证质量。加强对农贸市场硬件改造和建设工作的督促检查,按照“一场一策”的原则,做好城区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工作。四是强化督查考核,对于重视不够、落实不力的,要专题督办、限期整改。
解读负责人:姚庆勃 局长
解读机关:枞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方式:0562-32119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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